高臺:提前研判提高巡察移交線索成案率

甘肅張掖網高臺訊 “巡察問題線索質量直接影響巡察的震懾效果”高臺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說,“我們不僅要關注巡察移送問題線索的數量,更要在提高問題線索的質量上下功夫,使每一件移送的線索可查性高、成案率高。”

高臺縣結合發現的巡察移交的部分問題線索定性不準、可查性不強、無移交價值等實際情況,自十五屆縣委第四輪巡察開始,逐步探索建立巡察發現問題線索提前研判機制,強化問題線索規範管理,打牢巡察成果運用基礎。

巡察工作開展前,縣委巡察組針對每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與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信訪局等部門充分溝通,瞭解近年來單位黨員、幹部發生違紀違法案件情況,掌握涉及該單位的問題線索情況,以能夠發現有助於審查調查的問題為目標,共同研判分析,確定主要工作方向,重點突破。縣紀委監委相關職能室根據工作經驗和工作敏感性,向巡察組就進一步發現問題線索的方向和著力點提出建議,提高巡察發現有效問題線索的針對性。

巡察中,由巡察組針對發現問題線索,結合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及線索實際情況,將問題線索分為“進一步瞭解關注類”“瞭解關注類”“參考類”三個類別。在集中移交前,由紀檢監察部門提前介入把關定向,實行“巡察+紀檢”,由縣紀委書記召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巡察辦、縣委巡察組及縣紀委監委相關領導、案管室相關負責同志召開分析研判會議,集中對巡察期間發現的問題線索逐一進行“把脈”,對問題定性是否準確、支撐材料是否充分開展點對點、人對人的會商研判,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巡察與紀檢監察的“信息壁壘”,錯位補齊案件查辦“短板”。對一些定性不準、可查性不強、沒有移交價值的線索可直接轉為巡察整改問題,進一步提高移交線索的立案率和案件的查辦效率,達到了“1+1>2”效應,強化了巡察工作成效。

據悉,本輪巡察共移交縣紀委監委和縣公安局問題線索21件,對交辦的問題線索,縣紀委監委明確案件監督管理室定期對問題線索辦理進行督導,及時跟進了解線索辦理進度,確保了問題線索及時有效辦結。(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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