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天下之口——西漢名臣路溫舒《尚德緩刑書》

西漢時期的上書中,勸諫倡議類包括兩方面,一是倡議輕刑緩刑。二是諫獵、諫阻奢侈荒淫。前者上書文章主要有淳于緹縈、張蒼等人的請廢肉刑上書和路溫舒的請尚德緩刑上書。

漢代承襲暴秦,漢高祖雖曾“約法三章”廢秦苛政,但是建元后刑罰體制還沿襲著秦代,族誅肉刑等一仍故往,漢惠帝時雖廢除挾書令,漢文帝時野蠻的肉刑繼續在各地實施,根據張蒼的《奏議除肉刑》一文可知,這些肉刑由輕到重包括黥、鼼、斬左趾、斬右趾等。淳于意觸法當受刑,其女緹縈隨父親入京師,上書給文帝請求以身為奴,以換取父親不受肉刑,這篇上書即保存在《史記 • 倉公傳》和《漢書 • 刑法志》的《上書求贖父刑》。她情願替父受刑的理由是受了肉刑後“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 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文帝讀後悲憫其意,頒《除肉刑詔》,廢除肉刑,並讓張蒼等討論制定出替代肉刑的刑罰細則。張蒼等經過討論,乃上《奏議除肉刑》,冒頭重申淳于緹縈上書和漢文帝詔書所謂受肉刑後改過無術的缺憾,細則規定用城旦舂、鞭笞取代黥、鼼、斬左趾,這些改變對舊刑有所減輕。而以死刑取代斬右趾,則明顯是加重了。因為斬掉右趾,人雖殘疾,但保全了性命;將斬右趾改為死刑,則是剝奪了犯人的生命權。與今日之刑法相比,張蒼奏議中所述的漢代刑罰顯然也是更重的,殺人後自首的、官吏貪贓枉法或監守自盜的均處以死刑。由此看來,說漢文帝廢除肉刑是切合史實的,說漢文帝輕刑則又不能一概論之。而且漢武帝時肉刑尚存,如司馬遷被處宮刑即是典型一例,然而這與文帝關係不大。張蒼等人的《奏議除肉刑》區劃清晰,行文簡潔,是真正的刀筆吏風格。漢文帝及其以後諸帝雖廢肉刑,然刑罰偏重的舊軌變化不大,特別在漢武帝時期為了窮治地方豪族、諸侯王黨羽,任用酷吏,張湯等又恢復秦朝的“誹謗”之刑,甚至以“腹誹”之罪處死敢言之臣,政治恐怖氣氛較之文、景濃重了許多。

故宣帝即位伊始,路溫舒呈進《尚德緩刑書》。

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由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故桓、文扶微興壞,尊文、武之業,澤加百姓,功潤諸侯,雖不及三王,天下歸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義,省刑罰,通關梁,一遠近,敬賢如大賓,愛民如赤子,內恕情之所安而施之於海內,是以囹圄空虛,天下太平。夫繼變化之後,必有異舊之恩,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無嗣,大臣憂戚,焦心合謀,皆以昌邑尊親,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亂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禍變之故,乃皇天之所以開至聖也。故大將軍受命武帝,股肱漢國,披肝膽,決大計,黜亡義,立有德,輔天而行,然後宗廟以安,天下咸寧。臣聞《春秋》正即位,大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統,滌煩文,除民疾,存亡繼絕,以應天意。

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秦之時,羞文學,好武勇,賤仁義之士,貴治獄之吏,正言者謂之誹謗,遏過者謂之妖言,故盛服先王不用於世,忠良切言皆鬱於胸,譽諛之聲日滿於耳,虛美燻心,實禍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賴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飢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獄亂之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復生,絕者不可復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做囚人不勝痛,則飾詞以視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卻,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當之成,雖咎繇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獄吏專為深刻,殘賊而亡極,媮為一切,不顧國患,此世之大賊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故天下之患,莫深於獄;敗法亂正,離親塞道,莫甚乎治獄之吏,此所謂一尚存者也。”

臣聞烏鳶之卵不毀,而後鳳凰集;誹謗之罪不誅,而後良言進。故古人有言:“山藪臧疾,川澤納汙,瑾瑜匿惡,國君含詬。”唯陛下除誹謗以招切言,開天下之口,廣箴諫之路,掃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寬刑罰,以廢治獄,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永履和樂,與天亡極,天下幸甚。

其全文分作三節。

首節回顧歷史,言齊桓公、晉文公施恩於民而天下歸仁,漢文帝崇仁省刑而天下太平。然後再講昌邑王不稱其位,被廢而立宣帝,從而讚頌宣帝與齊桓、晉文一樣都是禍亂之後奉天承運而來的聖君,也當效法前代賢君與民更始,以應天意,文章自此自然地過渡到次節。

次節突出治獄的極端重要性,聲言:“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復生,絕者不可復屬。”治獄直接關係著人唯一的一次性命,作為法官本當慎於審理案件,特別是對於死刑的判決更當慎之又慎。路溫舒繼而譴責目下的獄吏卻成了草菅人命的“世之大賊”,是禍害人命的劊子手。他為了揭露獄吏的恐怖罪行,先回顧秦朝暴政,“羞文學,好武勇,賤仁義之士,貴治獄之吏;正言者謂之誹謗,遏過者謂之妖言”,直接導致了秦朝的滅亡。漢朝以秦為鑑戒,諸事改更,可是重用酷吏一事竟然一無所變,正是這些酷吏使得漢家天下沒有完全和諧安定。路溫舒描述的這些破壞天下安寧的罪魁禍首所做行徑令人髮指,他們刑訊逼供,苦打成招,只圖結案了事,審訊時把犯人整死可以獲得執法嚴明的榮譽,以寬斷案的很可能會惹上昏庸枉法的惡名,所以無辜而被判死刑者每年多達數萬人:“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這些酷吏製造冤獄的手段就是酷刑,嫌犯受不了非人折磨就會亂說一氣,法官因為要將案件坐實,所以就將這些胡話記錄在案並且還引誘嫌犯把犯罪經過描述得更清晰;為了避免判案結語被駁回,在將卷宗呈交上司時,特意將供詞和案件寫得更周密更無懈可擊,結果上交的卷宗即使堯舜時期賢臣咎繇讀了也會認為罪犯死有餘辜。這又惡性循環,導致“獄吏專為深刻,殘賊而亡極”,競相以嚴刑苛法虐待黎民,社會也就愈來愈亂。路溫舒曾經任過地方官吏,對於酷吏害民的伎倆非常熟悉,因此奏議描述得真切生動,令人面對所述治獄之狀均會滿懷憤懣。因而他將天下最深重的災難歸結為當時的治獄現狀,將敗壞法律的罪人直指為當時的獄吏。

路溫舒渲染此前與當時治獄領域的黑暗,行文詳致深切,結語處輕刑緩獄的建議也就順理成章,自然引出:“唯陛下除誹謗以招切言,開天下之口,廣箴諫之路,掃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寬刑罰,以廢治獄,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永履和樂。”也即廢除張湯等在漢武帝時期制定的誹謗刑罰,使天下人得以直言敢諫,寬罰省刑,更改酷吏當道的現實。

這篇奏議在寫作上很有技巧,他對秦朝和時下酷吏大加撻伐,而對漢朝先代諸君則不加批評,給宣帝的建議誠懇深厚,內容點到為止,毫不冗贅而且用詞謙遜,各方面都非常得體,所以清人吳正治稱其“通於《春秋》之義,故其疾吏之言,痛切如此。史稱其辭順而意篤,信然”。漢宣帝對這篇奏議大加讚賞並付諸施行,選擇了一班能吏輕刑治民,西漢進入中興階段。康熙皇帝對此篇也很看重,認為凡是治獄之官都當朝夕讀之,作為判斷案情的指導理念:“凡為法吏者,皆宜朝夕省覽,庶可上宣德意,下安黎氓。”

開天下之口——西漢名臣路溫舒《尚德緩刑書》

王書才著學苑出版社2018年版

本書以先秦漢魏晉南北朝的各代上書奏疏篇章為研究對象,將各代上書奏疏以內容主題作區分進行細緻的文本分析,總結和闡述了這一特殊文體的發展演變歷程。從唐前上書奏疏篇章的嬗變中,我們不難體會到政治文化的種種變遷跡象,而在對上書名篇的文學分析中,亦能發現上書奏疏之文風由質樸走向整飭的演變軌跡。

學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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