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你的社保、公积金、养老金都发生了哪些重要的变化?

除了疫情,最牵动人心的就是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养老金这“一篮子”收入问题了。

今天,我们整理了各大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期间收入政策的变动消息,为大家提供关于疫情期间的各种收入问题:

一、企业能够“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截止目前,政策方面明确免、减、缓三项措施,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政策执行到6月。

其中“免”指的是免征全国中小微企业自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商三项单位缴费。湖北省参保企业全部免征;


“减”指的是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的三项单位缴费进行部分减负、减征不超过三个月(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缓”指的是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时限不超过6个月。

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同时实行免、减、缓三项措施,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

缓交期间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企业减负的同时,员工的福利待遇会收到影响吗?

官方公布:

会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20日称:

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的划转工作,划转的国有资本是1.3万亿元,地方层面划转的工作也正在积极的推进。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务实高效地完成划转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0日表示: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减半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同时也能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发放。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也对公众表示:

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紧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纳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至6月30日,不影响员工提取和申请贷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20日称: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中明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人社部正式通知:不会影响到退休老年人的每月收入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各地人社部门也明确养老金会按时发放。北京市人社局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会同各社保代发银行,确保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2月份的养老金在本月15日到账。

在灾难面前,我们才能更好地看清祖国母亲的责任心和强大。

加油武汉!加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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