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檢察機關及時介入“涉疫”案件 在線接待服務便民

2月17日,龍巖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獵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經查,林某某在梅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非法捕獵“三有”動物九龍棘蛙(俗稱“石凍”)47只,被當地森林公安機關查獲。這是該院充分履行檢察職能,為堅決遏制疫情擴散,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的一個縮影。

疫情期間,全市檢察機關通過啟動涉疫案件快速反應機制,依法提前介入,第一時間引導偵查取證,提前介入“涉疫口罩”案件4件4人、非法狩獵案件2件2人、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件1件1人。同時,進一步完善與公安機關的案件信息通報機制,依法從嚴從重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受理非法狩獵案件4件4人,已批捕2件2人,追捕1人,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擴散蔓延,龍巖市檢察機關還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辦理各類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節依法把握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確處理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從快從嚴查辦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有力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為最大限度減少接訪過程中的人員流動聚集,全市檢察機關主動制定應急便民預案,暫時關閉群眾來訪接待場所,引導群眾通過撥打12309檢察服務熱線辦理控告、申訴、法律諮詢等檢察業務,做好疫情持續期間群眾和律師在線接待工作,收到群眾來信來電網絡信訪數十件,均依法分流處理。以電話、微信等線上非接觸性方式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跟蹤幫教、疫情排查10件11人,確保特殊時期,對涉罪未成年人的關愛幫教不掉線。

市檢察院機關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志願者服務活動,組織全體黨員幹部主動參與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到省際進出口和疫情防控點執勤,深入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引導群眾知法守法。 (通訊員 梁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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