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佈的《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發佈本公告,請遵照執行:
一、我縣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人員將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二、作業時段:2020年3月1日至9月30日;
三、實施作業時嚴禁無關人員圍觀,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四、如果發現故障彈、火箭彈殘骸,嚴禁自行敲打、拆卸,並立即聯繫縣氣象局處理,以避免人員傷亡事故。聯繫電話7822742,7834911
特此公告。
順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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