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之后,可以再延长吗?

囡囡语录


新员工到一个单位总是难免遇到试用一段时间的情况。试用是有一定期限的,用人单位不能滥用试用期。试用到期后,单位就要确定新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依法定程序作出处理。由于试用期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单位总是想多一点试用期时间,这当然对员工是不愿接受的。那么试用期期限届满后能不能再延长呢?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对试用期的规定还是需要了解一下的。

首先,试用期有利于劳资双方互相了解。试用期作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最初的一段磨合期,通过这段工作时间,以使双方有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在经过熟悉和考察后作出各自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即能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可以通过试用期进一步考察新员工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判断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岗位,为将来在工作中由于员工的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能保护新员工利益,员工可以根据自己对单位了解的真实情况作出自己继续在此工作的决断,有利于建立较稳固的劳动关系。

其次,法律对试用期期限有明确规定。针对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劳动合同法还专门明确了试用期限、试用次数、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再次,法律明确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现实生活中,少数用工单位会不合法的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可见,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即使有双方约定延长试用期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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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门里门外


因为我国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和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附加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涉及试用期的中止和延长问题。

有些地区有试用期中止的规定:试用期内如果出现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试用期,复工后继续计算。有这个规定的地方这样做就是合法的。当然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

试用期的延长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相关判例支持了试用期的延长。法律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决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或中止试用期都相当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双方约定、有合理理由延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因此各地区的政策不同,要看你在什么地方。


怡路同行2019


试用期之后一般都是不可以在延长试用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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