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復工企業員工未上班算請假嗎?

嘻嘻小樣兒1221


企業拿到開工證明提前復工,員工未到崗上班,疫情期間只要員工給上級領導說明情況,這個應該算請假,疫情期間員工長期未聯繫上級領導未打招呼,領導應急時主動聯繫員工,瞭解員工實際情況,一是為了關心員工,讓員工感受到自己還是公司的成員,其二可以提前為公司做人員準備,不影響公司運行。


生活看房


我覺得還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和需要和你自己的實際情況。

除特殊行業,不得不提前復工的, 可按你身處的地方和環境是疫情嚴重的地方,那你可以明確提出來,說明理由給公司請假,那自然是請假。

疫情期間,有明文規定企業不能提前復工,這也是給疫情工作防治的一個通道,除特殊崗位以外,比如公務員,醫療工作者,醫療器械,藥品行業的一些單位,其他人都按規定上班。這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負責。

所以無需擔憂,結合實際情況做決定。在我們這邊,疫情不太嚴重,但也有兩三個感染者,我老公初三就上班了,是行政單位的,沒辦法。


初遇1992


首先,疫情自春節前自武漢爆發已或多或少蔓延至全國其它各大城市鄉鎮,且目前還未穩定,確珍病例還在每天上升,當然全國各地分佈不均,重點在湖北省內地區城市,黨和國家正在舉全國各方之力量幫助武漢,昨天又委派上海市長應勇同志新赴任湖北省委書記,節骨眼上,特別加強疫情的防控領導工作,說明中央下大力氣大措施,要改變疫情現狀。

那麼為了國計民生及加強防冠毒醫防物品及社會各種生活用品的必備需要,各級政府要求本月10日始,雖疫情尚還未有效穩定,由於以上原因,一方面繼續加強防控措施,另一方面採取了除學校以外,企業可復工的通知,正常企業也需要這樣做,這也是無奈之舉,否則全社會坐吃山空,生產生活物資缺乏,人要生存怎辦。

鑑於這種情況,大多數同志都能自覺遵守防範規定如戴口罩上班,企業也相應做好必要的防控準備,如進廠門測體溫和一定工作場所的消毒工作。但難免也會遇到個別職工由於如小孩在家沒人照料等等發生的事情,這都與疫情發生有關而未去上班,情有可原。

當然相關請假手續還是必備的,如打電話向領導申請提出正當理由,我想還是能得到領導允許的。但規定日要求復工而因家中特殊原因請假,未上班顯然工資是肯定沒有了,誰也不可能捨掉工資在家玩耍,不會那麼儍,畢竟家庭或個人要靠工資生活。

因此,根據題意和疫情的特殊情況,對家庭確有困難的同志請假,只要符合手續,企業也應人性化管理,看具體情況分別對待。以上分析,個人見解,如不妥,請指正。


綠水青山1390


依據人社部及省人社廳相關規定,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符合規定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職工提供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標準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期間涉及休息日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同時該延遲復工期間性質為因疫情采取的停工停產緊急措施時間,並非休息日,按照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

延遲復工期間能否在家辦公,待遇怎麼發放?

在不影響疫情防控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原則上可以安排在家辦公。在家工作期間應按職工正常出勤支付待遇。

2 月 10 日以後職工未能及時到崗復工怎麼辦?

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復工的職工(含自行隔離 14 天的職工),應當及時向企業說明情況,並按照企業規章制度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企業不得以曠工為由對職工進行處理,但是可以要求職工提供醫院的診療證明、社區或村委會的書面情況說明或者地區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

經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其中職工累計工作已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職工在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按照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回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職工以擔心傳染病為由拒絕復工的,企業應當如何處理?

企業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後,除被要求自行隔離的人員外,其餘職工無故不得拒絕復工。結合企業用工實際,雙方也可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採取調休、待崗等方式延遲復工時間。無法協商一致的,企業可根據企業規章制度依法依規處理。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暫時停工停產的企業如何支付職工工資?

企業因受疫情等影響導致暫時性停工停產的,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最長三十日),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支付勞動者生活費。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資金困難,能否延後發工資?

企業確受疫情影響導致資金週轉困難,暫時無法支付職工工資的,在保障職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可以與職工書面協商確定工資支付時間。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採取隔離等措施期間工資待遇如何確定?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患者,企業按照職工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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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能否以職工被隔離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不行,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醫學觀察期、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同時企業也不得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將上述人員中的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期間的工資待遇等參照用工單位直接用工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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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人員能否認定為工傷?

分兩種情況:

一是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是企業職工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湖北省出差(工作)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按 "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 " 情形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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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是否也是 2 月 10 日復工?

中小學等教育機構開學時間嚴格按照教育部門規定執行,但是 2 月 10 日以後,在不影響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各機構工作人員可以從事相關

辦學準備工作,按正常出勤支付待遇。


西安小海


首先就問題而言,需要明確兩個前提條件。


1.“提前復工”。就提前復工的人員來說,你所在的城市官方是否規定了準確的復工時間?也就是是否有官方正是的文件下發。如果有,那麼你才能算是提前復工。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沒有下發過正是的復工時間文件,只是看到了其他城市下發的復工時間文件,就以為自己也是,那就算不上提前復工。


2.“未上班算請假嗎”。延續第一個問題,如果確定自己是提前復工,那麼未上班就不算請假,因為官方正是文件已經規定了準確的復工時間。如果不能確定是否自己算提前復工,未上班就需要算做請假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話,也有可能會被算作曠工。


以上只是從道理上來說,由於360行,每個行業的工作性質不同,工作時間不同,工作內容不同,大多數的員工上不上班,還是取決於公司自己決定。公司會根據公司業務情況,合理安排上班時間,上班人員,既能達到滿足公司業務需求,又不至於上班人員過多或過少影響正常運轉。


畢竟大多數打工的人員,還是依靠著公司的盈利來維持自己的收入。


影視小蛙


有些事關國計民生的企業也需要在管制下復工。

而很多地區也安排了農名工專車返程的事項。並且也要做好半個月的隔離檢查才能正式上崗。

前段時間復工的,現在都在城裡窩著無法上班。互聯網企業的還能在家裡網絡辦公。其它的只能乾耗著。雖然現在疫情每日上漲人數在減少,說明了控制初見成效,但是具體如何,誰也無法確定。所以要等待多長時間,仍舊是未知數。


提前復工企業,員工需要就地方具體封鎖政策向公司報備並按照要求辦理請假事宜。

畢竟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復工企業你未去上班,自然是請假。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兒是,私企說白了就是利益至上,而不是道德至上,人家又不是搞慈善的,沒去上班自然是請假,有什麼好疑惑的。

國有企業,或許有不同的辦法,以保護廣大工人階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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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修身


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復工的職工(含自行隔離14天的職工),應當及時向企業說明情況,並按照企業規章制度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企業不得以曠工為由對職工進行處理,但是可以要求職工提供醫院的診療證明、社區或村委會的書面情況說明或者地區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

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按照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回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把努力進行到底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非常時期,疫情期間,提前復工,如果員工不滿足復工的條件,可以跟人事部溝通一下,年假調休,算是請假,

我個人呢,企業也是強制要求提前復工,考慮再三,為了保命,為了不給國家添堵,為了我家人的生命安全,我辭職了😂

估計我的回答對您沒什麼幫助😂,就別採納了哈☺️

最後祝願您能和公司達成共識,加油吧,少年🤩


吖小籃子


首先 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運行必需~供電、供水、供電、油氣、通訊、環保、公共交通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醫藥,運輸 銷售等 依據人社部及省人社廳相關規定,延遲復工間企業應當按照正常工作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同時該延遲復工期間性質為疫情采取的停工停產緊急措施時間,並非休息日。





熱愛生活的靜薇


誠邀,疫情期間公司的一舉一動是最能體現一家公司的格局的,在此期間大多數公司都是延遲復工,但也有少數企業要求提前復工!有的人可能覺得公司提前復工,這種做法實在讓你有點寒心,心裡總有不平衡!對此各個地方都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各個單位不得早於2.9號24點前復工,這也是為務工人員得到了保障

對於提前復工企業而未上班的員工:防疫期屬於特殊時期,除非有特殊情況,如果企業擅自復工,不僅存在較大的風險,還會可能導致員工由於復工從而感染病毒!除了一些特殊崗位,不然不允許提前復工!

如果說未上班的算請假的話,員工只是未履行義務但企業應該還是要履行勞動法支付員工的工資,而不是去剋扣員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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