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你怎麼看?

小丸子20202


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你怎麼看?


在農村,據我的瞭解,只有一種情況是會把宅基地改為耕地,那就是全村整體易地搬遷,在新的居住地有了新的宅基地和房子,原來的宅基地無條件復耕,變為耕地。對於宅基地變為耕地,我的看法有兩個方面,說出來和大家共同探討。



農村宅基地變為耕地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首先耕地就要有耕作層,莊稼種植在上面以後能夠獲得收穫。宅基地首先上面是有房子的,要復耕的話,首先就要推倒房子,不管你房子推倒以後,垃圾處理的如何幹淨,總會有被遺漏的各類建築垃圾,被埋在了宅基地下面,這些垃圾有種地常識的就知道,基本上屬於非常難種植的地塊。就當前我們當地農村來說,土地荒廢的非常多,正兒八經的耕地都沒人去種,誰會費勁去種復耕的這些土地。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規矩不成方圓。在農村,宅基地的規矩就是一戶一宅,一戶農戶只能合法擁有一處宅基地,因為這個宅基地是村集體免費提供給本村村民使用的,是佔用的村集體的土地,對於有些土地資源緊缺的農村來說(比如城郊村、城中村),土地就是稀缺財產了。因此,在搬遷了以後,無償獲得了新的宅基地,那麼舊的宅基地必須無償復耕,復耕的土地就是對新宅基地佔用土地的一個補償。說白了就是你獲得新的宅基地是要佔用耕地的,通過復耕舊的宅基地,讓村集體的耕地並不會因為分配新的宅基地而有所減少。


雖然,宅基地復耕為耕地以後,其種植的效益發揮怎麼樣,有沒有人去種,我覺得並不是都如人願。但對於符合復耕的宅基地,還是要復耕,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如果你這次不依法復耕,那麼就會有人效仿。就像拆除基本農田裡面的別墅一個道理,不管投資多少錢,違規在基本農田裡面建設別墅必須無條件拆除,絕對沒有商量的餘地,就是起到一個警示震懾作用。


甘肅清水大小事


對於這樣的問題首先你要有個前提啊,沒有的話就只能給你加上了

1) 我去過內蒙一個村子,據說有一百多戶人家吧,去的時候村裡只有一對外地老夫妻住在村子裡以放羊為生,他們的生活用具都是從村裡的房子裡搜來的,鍋碗瓢盆都是和新的差不多,被褥、衣服都是這樣,小羊羔的窩裡鋪著嶄新的絲綢被子 ,燒火做飯、冬天取暖都是去村裡的房子裡找傢俱、拆門、拆窗弄回去劈了劈柴燒火,這樣的村子你別說拆了房子復耕種莊稼,即使是挖地三尺賣土也沒人搭理你。

2)我家附近有個城中村,村民在原來兩層樓房的基礎上大肆加蓋,五六層的房子算矮的,八九層的不在少數,家家都開旅館,很多旅館房間裡常年住著個小姐,這樣的村子你要一分錢不給就拆了房子種地,絕對會有人找你拼命,更會有人挖了你家祖墳的!

所以,提問題之前要考慮周全了再提問 ,否則讓人家怎麼回答啊😂😂😂


末等市民


實話實說,對於“農村舊宅基地改為耕地”這一現象,我還是比較支持的,而且並不是只說說而已的那一種,而是做出了實際行動來回應,因為我家的那塊閒置舊宅基地就已經被改為了兩分耕地好幾年了。
但是據我發現,這樣的做法在農村很受抵制,我們村有70多戶人家,已經不適於繼續居住和建造房屋的舊宅基地有30多處,但是真正願意改為耕地的人家寥寥無幾,大多數人還是寧願宅基地上荒著空著,也不願意把它改為耕地。


在四年前,也就是2015年春天,我家先前的舊宅被村裡推平,那一塊宅基地隨後就改為了耕地,面積大約在兩分多一點,也就是200平方米不到,這塊田地最近幾年都被家裡的爸媽種上了一些經濟作物,比如西瓜,油菜之類的。但是我不知道這樣做有沒有什麼賠償措施或者補償,畢竟我自從大學畢業後不久我就把戶口遷到了所在的城市,沒有再回到老家發展的想法,也沒有必要再讓父親為預留一片宅基地。
今年清明節回家探親的時候,那一塊土地上的油菜花開的正美麗,可惜我當時沒有拍下照片,否則的話就可以讓大家親眼目睹一下現在的場景。


最近幾年,我國農村地區有大量的勞動力及人口流入城市,這樣一來,我國的城鎮化比例是提高了,但是不可避免的也造成了農村的凋敝和空心化越來越多閒置宅基地的出現,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如何處理這些當年赤手可熱,如今無人問津的宅基地就成了一個多方共同關注的話題但是對於大多數農村地區的農民朋友而言,還是不願意將自家的宅基地改為耕地哪怕是這片宅基地上早已經沒有了房屋,或者房屋已經破敗不堪,沒有再繼續修建的必要,但很多農民朋友還是不願意把它們改為耕地。
國家提倡和支持農村地區的閒置,或者是不再利用了宅基地改為耕地,在很多地區也出現了類似的試點工作,我的家鄉河南省東南部某縣的一個鄉村就是其中的一個試點地區,而我家的舊宅基地就在這一次試點工作中被改為了耕地。


關於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這一現象,我可謂是親歷者,在此過程中,我也意識到它的必要性和推廣起來的一些難度和阻礙。首先把那些閒置的舊宅基地改為耕地,是有一定必要的,畢竟,對於那些已經不在農村生活的人而言,這些宅基地,只能成為一種精神上的包袱而已,並不會對它們的實際,生活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而且由於很多原因,這些舊的宅基地,往往已經不是於在建造房屋前往居住,所以把這些宅基地改為耕地,然後把一些地理位置比較好的適合居住的機動用地或者林地改為建設用地,也算是一種置換,這樣又可以保證所在地區耕地面積的穩定,又可以滿足很多新增人口對於宅基地的需求,同時還方便將農村的新居建立在交通和位置比較好的地區,可謂是一舉多得。


鍾情三農


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對於農村長期閒置荒廢的宅基地,要引導恢復成耕地,對於獲得批准建設新宅基地的,老房子原則上也要拆出宅基地進行復墾。


關於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你怎麼看?

宅基地改為耕地有利於土地資源有效利用,節約土地資源。

在農村,由於農民的私建亂建問題,形成的一戶多宅現象嚴重,多佔現象嚴重,很多人修好新房子,老房子不拆出,空閒著也無人居住,由於一戶一宅規定,又不能翻建改建,所以造成大量宅基地閒置荒廢。宅基地其實也是土地的組成部分,很多宅基地都是通過承包地和自留地修建的,浪費宅基地就等於浪費土地。所以,將宅基地復墾從根本上節約了土地資源,是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的集中體現。


宅基地改為耕地也是維護農民土地使用的權利。

宅基地從性質上講他是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並且一戶人家只有一處宅基地使用權,按法律規定,對於房屋失去居住使用價值的閒置宅基地,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但有於很多宅基地是通過耕地和自留地變換而來的,收回宅基地就相當於剝奪了農民的土地使用權,農民的承包地也會越來越少。為維護農民土地使用的權利,宅基地復墾有利於農民土地承經營權的穩定。


宅基地復墾后土地性質是什麼?

宅基地復墾后土地性質不外乎有兩種,一種是原來用承包地申請修建的房子,復墾後也是承包地的性質,在土地承包期內,農民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種是原來用自留地申請修建的房屋,復墾後也屬於自留地,農民只要農村有住房的情況下,可以無期限地使用自留地。所以,宅基地復墾後對農民是有好處的。

總之,從大局上講,閒置宅基地復墾有利於土地資源有效利用,節約土地資源,對農民個人來說,維護了農民土地使用和確保了農民的耕地量。

以上是阿洪個人觀點,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歡迎在評論下方發表看法。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阿洪168


只能說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但是大部分都無法實施。

主要是因為廢棄無人居住的宅基地都在村中。周邊有別人家裡有人住的,改為耕地後無論是翻地、澆水、收割等等都無法用機械,非常麻煩,效率也低。

我們農村老家就是這樣,家裡有老人的,腿腳還利索的在住戶周邊或者無人居住的宅基地裡挑點磚頭瓦塊少的地方種幾顆菜或者簡單種點東西還可以。少量的需要澆水了可以提點水,如果多了只能靠天吃飯。

想要復耕也不是不可以,唯一的辦法就是遷村並居。將大片空心村往一塊集中起來,這樣就可以騰出來整塊地復耕。

但是問題的關鍵是遷村並居投入比較大。而耕地產生的效益跟投入嚴重不成比例。比如說一個一百戶的村,原來每戶佔用宅基地0.5畝,加上路等公共用地怎麼也不會超過每家一畝。那麼並居後假設每家蓋房兼小院和路每家合0.5畝。看似節約了一半土地也就是50畝。

但是投入每家蓋房的錢假設二十萬。則一百家需要兩千萬。而節約出來的五十畝地的承包費僅僅只有兩三萬塊錢,距離投入的差距可謂天上掉地下又掉井裡。這個錢完全靠政府顯然不現實。


白酒有黑幕


根據宅基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堅持一戶一宅原則,因此,每個戶口確權的宅基地只能有一塊,而多出來的應該復墾或者由集體收回。在許多農村地區因為老宅基地已經不能滿足村民的生活需求,在得到有關部門審批後,會在自家耕地上重新修建房屋,而新修建房屋的土地便可以申請為新的宅基地,老宅基地並應該根據法律規定復墾。

綜上所述,對於宅基地該耕地應該屬於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並非村民自發的,我認為不會有誰傻到把自家僅有的一塊宅基地改為耕地吧,改了後住哪裡呢。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於那些將戶口遷出至設區的市級城市時,應該退出宅基地,而宅基地便應該重新開墾為耕地。

最後一種情況應該也是比較常見的,那麼就是由於條件不適宜居住或者其他原因,比如新農村建設、社區建設,將原有村民統一居住到一起或者異地搬遷,而這些原有的宅基地便應該復墾,也就是改為耕地。


Power泡兒


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這要看國家的房改政策和農村土地政策,如何的推廣和實施。

國家順從民意,但民意需要國家指導。

一、

有些事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1.八十年代以前的農村,那時候是大集體,只要你是這個生產隊的人,生產隊就會在村莊裡給你劃塊地蓋房子。什麼證都不需要辦。

隨便多說兩句:那時候隊長的權力很大,你不請他吃喝,他是不會輕易給你批地蓋房子的。

你要出去出工,上面就是看中你了,隊長要是卡著你不放。你想脫離農村勞動,門都沒有。



2.大集體的時候給你批房子場,一直居住到現在,經過幾次翻蓋房屋,就變成了現在的宅基地。

3.三十年後的今天,國家也繁榮富強了。農村的形勢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百分之六七十的農民,都從古老的田地耕種模式中轉移出來了。在田地之外的領域,尋求自己的生存位置,拼搏自己的生活之路。

4.現在有很多農民從事其它行業工作的收入,比種田農民的收入還要高。

也就是說有一部分農民離開了土地,也會生活的很好。

土地只不過是他們最後的保險和後路。



5.早在十年前,我們這就有靠在公路兩旁的村莊。把住著零散農戶的房屋都搬遷到公路兩邊。他們零散的宅基地都改成了耕地。

所以,將來國家很富了,按照農村現在居住地理位置,重新劃分管轄地區。都住進國家統一蓋的千人以上的小區。

山區和坵嶺地區的田地都平整成大塊土地。這樣,地埂和荒坡也會騰出很多的耕地。

到那時,就可以把很多的宅基地,都改變成耕地。


豫南鄉農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改為耕地。其實面對這個問題也難不難過啊,改變這個性質和有實際用途,起了很大的疑問。

畢竟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夠成功的改造當做耕地來使用。

所以我們面對這一個問題,其實,抱有不同的看法,特別是一些只為了指標完成工作的地方。

拼命的裝些沒有使用價值,沒有實際使用的能力的地方,強行改為耕地。

沒有實際用途。

簡直為了完成這個農村裡面的耕地,基本農田的指標。所以將一些沒有使用的宅基地強行改為基本保護農田。

這個是沒有實際用途的,即使在我們對這些土地進行復墾。都沒能夠種植出優質的糧食,即使種植出來的糧食。產量產能以及口感都是非常脆弱非常不好的。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而言,我們覺得這個是沒有實際用途的,如果有實際用途的改為農田用地還可以理解,沒有實際用途的改為農田用地,十分不合理。

最離譜的把山坡的土地也劃分為,基本保護農田。

其實面對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還是需要按照符合實際的意義和實際的情況來劃分,不能夠盲目的將土地劃分為基本農田。

這個得有實際意義,它是否符合實際種植的情況?種植的糧食是否有一定的產量?假如沒有一定的產量,那這個情況就不應該把這些土地劃分為基本保護農田,這個是沒有實際用途的,也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一個問題。



江南農歌


我試著回答這個問題。

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官方的說法是退宅還耕,這是一項地方性的惠農政策。

我們先來看看退出來的是一些什麼宅。

個人認為首先是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農村村民分散建築的住宅。那個時候,村集體組織還沒有統一規劃村鎮建設,大多是幾戶和十幾戶自然形成一個村莊,磚瓦結構(山區除外),房屋面積也不大。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建設突飛猛進,農村居住條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特別是農村村民為了孩子上學或者工作等,舉家遷至城裡,並在城裡購買了商品房後,一批老舊的房屋就閒置了下來,無人居住或只有長者在其中生活。

其次是由於新農村、美麗鄉村等建設的需要,出現整村拆遷和一個村莊整體拆遷的現象。

第三就是一戶多宅中閒置的住宅。

明白了退的什麼宅,再說說還耕的事。

以上三種情況的“宅”有償拆遷了以後,幹什麼用呢?總不能將舊房變成一堆堆廢墟擺在那裡吧,那還不如不拆哩對吧?拆了當然是要把這片土地好好的利用起來,讓它們發揮出最大的效益。那就要清除廢墟,整平土地,“還耕”。還耕有兩種方式:一是整村退宅還耕的,因其面積大,有規模,可以讓有志於做農村產業的仁人志士承包,讓他們在這片復墾的土地上大有作為。二是讓原住戶自行種植,讓他們從自家宅基地復墾的土地上播撒勤勞的種子,收穫成功的果實,享受退宅還耕帶來的喜悅。

總之,退宅還耕不僅讓閒置土地發揮了最大效益,還為環境宜居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符合鄉村振興戰略要求,是一項值得提倡的地方政策。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對不對,歡迎留言討論。





筆之歌


如果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你怎麼看?隨著農村城鎮化的發展,如果農民都住樓了,就會騰退出大量的宅基地。但是,我覺得農村宅基地改為耕地有點不現實。

目前農村五六年代的老房子基本都沒有了,現在的房子基本都是磚混結構的。這類宅基地即使騰退出來,要改為耕地也困難重重,花費巨大。一是這類房子的地基比較深,而且使用大量生石灰與土混合後進行夯實,而且房子拆除後會有大量的建築垃圾。如果想要恢復耕種,一是需要清理土地上的建築垃圾,二是需要及時改土,降低土壤的鹼性(加入木醋酸或是換土),這些工作將花費巨大。

這些宅基地改為耕地進行耕種還不如統一規劃,發展農產品深加工企業,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帶動當地農民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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