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棲霞市檢察院提前介入涉疫口罩詐騙案


2月17日,棲霞市檢察院提前介入第二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又一起!棲霞市檢察院提前介入涉疫口罩詐騙案


基本案情

在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犯罪嫌疑人鄒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其銷售口罩的虛假信息。2月9日至10日,鄒某以向網友蔡某某(山東省棲霞市)、汪某某(上海市)、姜某某(煙臺市)出售口罩為由,騙取蔡某某人民幣七萬四千元、汪某某人民幣四千一百元、姜某某人民幣二萬四千元,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10.21萬元,用於網絡遊戲充值、支付房屋租金等個人消費。

2月10日晚,蔡某某報案至棲霞市公安局,公安機關於當日立案偵查,並於2月14日在榮成市將鄒某抓捕歸案。

案件發生後,第一檢察部主任韓淑江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迅速啟動提前介入機制,趕赴公安機關了解案情,查閱案卷材料,並就案件目前存在的問題、取證方向、固定內容等方面引導公安機關依法收集、固定證據,為下一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奠定基礎。

在此基礎上,啟動案件報備機制,及時向上級院層報情況,做好受案准備工作,確保在檢察環節不貽誤戰機。

檢察官提醒您

廣大群眾在做好疫情自我防護的同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提高防範意識,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謹防上當受騙。一旦發現受騙,要及時止損,第一時間報案,並保存好相關證據,為司法機關辦案提供便利,確保犯罪分子得到依法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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