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云城區檢察院依法從嚴從快對兩宗涉口罩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云城區檢察院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區的各項決策部署,積極發揮檢察職能,根據上級檢察機關的指導意見,及時制定我院檢察環節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應工作機制,明確工作措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利司法環境。
案件一:
2020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藉此通過微信詐騙被害人陳某某人民幣9750元。
案件二:
2020年2月6日,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夥同李某某(另案處理)在微信群、朋友圈發佈銷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藉此通過微信、支付寶詐騙被害人莫某某人民幣2萬元。
檢察出擊
01
提前介入
接到公安機關案情通報後,我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派駐所檢察官提前介入瞭解案情,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為從快批捕打下紮實的證據基礎。
02
實時跟蹤
緊盯公安機關偵查進度,及時與公安辦案人員溝通,要求儘早、儘快呈捕、起訴,確保訴訟程序從快有序進行。
03
快速審結
2月18日上午9時許,公安機關將上述兩宗涉口罩詐騙案移送云城區檢察院審查逮捕。辦案人員經過科學分工、協作配合,迅速審查案件材料、製作審查報告、訊問犯罪嫌疑人,當天下午15時許,云城區檢察院依法對兩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以實際行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檢察力量。
檢察官訊問犯罪嫌疑人
案件承辦人迅速審查案件材料
下一步,云城區檢察院將繼續加大案件跟蹤力度,依法從嚴從快提起公訴,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雲浮市云城區人民檢察院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應工作機制》
檢察官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當前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任何利用疫情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嚴懲。
疫情當前,提高警惕!
犯罪分子無孔不入,借疫情行騙,花樣百出,大家在購買防護用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輕信他人。
編審:勇榮 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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