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強化疫情防控藥械質量安全監管

為紮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縣市場監管局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用藥質量安全監管,規範藥械流通秩序,切實保障公眾用藥用械安全。

重點防範。要求藥械經營單位每日對店面進行消毒,做好記錄,營業人員及進店消費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充分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嚴格落實來店人員體溫檢測登記,對不能滿足防控條件的藥店要求自行歇業。建立疫情防控期間退燒、咳嗽類藥品銷售實名制管理制度,及時掌握、上報異常情況。截至目前,累計實名登記購買發燒、咳嗽等藥品1017人次。

督導保供。每日對藥店的藥品質量進行巡查,收集掌握防控醫藥物資庫存信息,鼓勵取得合法經營資質的大型超市積極組織正規貨源,及時為群眾提供防護物資供應,督促各大藥店和藥品批發公司與供貨商及時聯繫,儘快購進疫情防控所需的藥品、口罩、消毒產品等物資,努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醫療器械、防護消毒產品供應,為疫情防控貢獻力量。

警示告誡。向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發放《價格提醒告誡書》,提警280家藥品經營企業嚴格自律,做到明碼標價,守法經營,誠信經營,防止發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行為,保護消費者利益,確保疫情防控等相關藥品正常有序供應。通過藥店LED、宣傳小喇叭、新媒體、防疫卡點宣傳等多種形式開展疫情防控和藥械知識宣傳,引導輿論闢謠止謠。

守牢底線。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打破常規,主動出擊,深挖案件線索,從重、從嚴、從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好涉案藥品查控;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並主動跟進、及時瞭解案件查辦進展,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檢查藥品經營企業746家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347家次,對檢查中發現的藥械違法違規行為立案7起。(王劍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