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但是堂兄妹不行呢?

毝咯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明眼人一瞅這個問題,都知道這其實描述的就是近親結婚的事。就這事咱不妨先從近代是如何理解這近親結婚,然後咱再聊題主關於古代的事好不啦!

首先第一個問題嘛是近親結婚?

就這事擱現代是這麼規定的,說三代或者三代以內有著共同血緣關係之間的通婚,這就叫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這事,擱現代大部分的國家和地區都是嚴格禁止的,也就是說就算是結了,這也是無效婚姻,國家壓根就不承認你這事,不受法律保護。

說道這裡,估計有那細心的小夥伴就要問了:“大部分?那也就是說還有一部分是可以的嘍?為嘛呀?難道他們不知道這事的危害嗎?”

瞧您這問題跟連珠炮似的,打的俺都接不上話,話說俺就一張嘴,咱一個個捋這事好吧?

首先俺肯定一點,您還別說還真有一部分地區是可以的,至於為嘛可以,咱不妨先瞅瞅為嘛不可以打個底是不?

那麼為嘛要阻止近親結婚呢?

這是因為結婚的雙方,這身體裡邊所攜帶基因有很多是相似的,他們的吻合度最少可以達到25%。您要是雙胞胎這一傢伙吻合度自己就頂到99%,簡直就是一個人啊!

這樣的數據,導致他們的後代從他們那裡獲得的基因無法產生異變,一旦異變停止,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基因當中有害部分就會直接傳遞給自己的娃。

您要知道地球這嘎達每個人身上都帶著最少5種隱性遺傳病的基因(有人更多能夠達到十幾種),這玩意一旦壓制不住,產生的後代啥高血壓,啥心臟病這都算是輕的,重一點就整出個神經病,或者無腦兒和癲癇,就這些個病擱誰家裡能受的了,哭都來不及啊!

說道這裡,估計有人要說了:“那為嘛有些家庭並不是近親結婚,生下的娃也有這樣的疾病?難道他們是近親結婚?別人不知道?”

這您就想多了,咱只是說近親結婚會導致這些遺傳疾病的發病率奇高,比一般人要高很多,但並不是說一般人結婚就一定會避免,這是兩碼事,咱得把這話分清楚了。

咱在說說,這允許近親結婚的事。

舉例美國,話說美國這嘎達剛開頭的時候就十三個州,然後通過那些個不要臉的手段,一傢伙就擴充到了現在五十個州,他們這些個州都有各自的法律,都不一樣。

他這地有二十五個州是禁止近親結婚的,您瞅見沒才一半,另一半是可以的,這可以當中間還包括他們那華盛頓特區,當然這裡邊還有七個是附加條件的。您比方說年齡限制,或者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沒有生育能力,或者是要求必須有遺傳學家的簽字證明可以才行,至於剩下的十八個,您隨便只要您開心就好,他們那法院不管這事,當然出了問題人家也不負責。

為嘛他們不管呢?因為有些所謂的外國專家們進行研究,得出一個結論說非近親夫婦生出的嬰兒當中,出現畸形嬰兒的幾率為2%,而近親的僅僅是4%,就這數據對於基因遺傳來說就是個小kiss,而且這貨還發現近親結婚的嬰兒死亡率僅僅,記住僅僅是1.2%。

所以他們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禁止近親結婚這就是人類世界的悲劇,這壓根就是個錯誤的,應該提倡,應該大力的提倡,近親結婚也能生出好寶寶的。而生出基因缺陷的寶寶,那壓根就是酗酒和抽菸造成的。

啊!所以他們就不禁止嘍。

可實際上呢?這事都討論了幾千年了,人類幾千年的教訓不夠嗎?是你一幫子專家擱實驗室,戴著白手套整個試管嘚瑟個三五年就得出的結論給整翻了?真沒誰了!

近親結婚的娃二十歲之前的死亡率高達13.9%,而非近親的僅僅是1.7%,瞅見沒這才是僅僅,就那專家真夠不要臉的。

所以啊,咱大華夏在1980年九月十號擱婚姻法裡邊就特別明確了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話說就這事,有些國人還羨慕老外:“您瞅瞅,嘛叫自由,這就叫自由,只要倆人同意跑教堂整個儀式,這就齊活了!啥同不同意的,你政府還插一腳丫子,閒得慌!”

要俺說,你快拉倒吧,羨慕咱大華夏的老外更多:“大華夏的婚姻法是個好東東啊!這人家對自己個民族的人口質量關心啊,哎,英國咋就沒有呢?”

說道這裡,還有些個不服的說啥,近親結婚能讓自己娃把優良的基因遺傳下去,你瞅瞅那大眼珠子,瞅瞅那雙眼皮家族有這外貌,近親結婚這就能保持下去。

拉倒吧,這話那簡直就是撒謊不打草稿,你家雙眼皮那是家族遺傳下來的,俺咋覺得中外混血的娃更加水靈呢,尤其是爹是大華夏的種的,這造出來的娃他不管是男娃女娃,咋都是大眼睛雙眼皮的,那豈止是個好。

好吧,咱就說你這遺傳相貌的事,給你舉個反例,別沒事跑這嘚瑟了。

反例

話說歐洲那嘎達有一個老鼻子有名的哈布斯堡家族,就這個家族統治的地域那是最廣的一個王室家族,那會啥奧地利,啥匈牙利,啥比利時,啥荷蘭等等,那都人家裡邊的土地?鷹堡就是人家的產業。

您知道這家族是咋完蛋的嗎,因為整個家族他就生不出一個家族成員,被波旁王朝給取代了。

這家人十一次重要的婚姻中,有九次是近親結婚。這個家族的外貌特徵不是啥大眼睛雙眼皮,人家是超級大個的下巴,再配上突出的下顎骨,就咱老說的地包天,咱說有人地包天也有好看的,可他這地包天太大了,而且那大嘴唇外翻,前門牙那叫個突出,豈止是個醜字了得啊。

就這相貌,擱當時那就是歐洲地界,那就是皇室的臉蛋,就是咱老說的富貴相,人家開頭的時候那叫個引以為傲。

就這德性,一直延續到了最後一代,這最後一代的老爹還娶了他的雙重親表兄妹,啥意思呢?因為他們有相同的四個祖父母,啊,這關係您不擼個三五個小時都整不明白他們的關係,所以人家內部聯姻那叫個緊密啊。

這也直接導致了最後一個繼承人身體嚴重畸形,腦部積水嚴重,而他那大下巴已經包不住他的舌頭,導致吃飯都困難,而且這智力是及其低下,就這他還當了十八年的皇帝。

慢慢的這也絕了後,就這龐大的王朝一傢伙就徹底的完蛋了。

所以近親結婚很可怕的,給後代的影響那是持續的,補充一句別和俺提啥大眼睛雙眼皮的,這就是個跑氣的事,不長臉的!

那麼咱古代為嘛允許表親可以結婚,而堂兄妹就不可以呢?

這近親結婚的事,其實是咱大華夏也早就發現了是個大問題,所以才有了這樣的規定。

擱過去,咱大華夏那是個男權社會,男同胞只要兜兜裡有毛毛錢,您別說一個老婆,三五個都不成問題。不像現在婦女能頂半邊天,男同胞回到家裡邊如果在外邊整的不對,還要跪洗衣板,這要是家裡邊擱三五頭母老虎,你快拉倒吧,家門口都邁不進去,您這搓衣板得整多少個啊,跪不起啊,所以咱大華夏的法律就嚴格規定一夫一妻,都是為了男同胞們著想不是。

哎!這一扯又扯遠了,咱接著聊。

因為是男權社會,所以把父系看的重,母系這邊直接就瞅成了外人。畢竟那會沒有啥遺傳基因學,咱能瞅到這一步也是不容易的不是!

擱過去,您要是堂兄妹結婚,那是被看做是道德有問題,重一點直接就整死你了。

而且這同姓的還不允許結婚。還是那個道理,擱過去也沒啥技術,進行鑑別,所以才有了這麼一條。

但這一條話說他真有點子過分,對於那些個大姓,時間久了,繁衍的人口多了,這血統早淡了。

但這一條卻是保障那些個小姓的最好手段,因為有些個小姓您就算是全國範圍撒網一樣的找,他保不齊就一百幾十號人,這要是一個不小心,近親了,咱尷尬不說,這影響這些小姓的繁衍不是。

所以這也是有道理的。

而滿清皇室後代之所以子嗣越整越少,身體越來越差,這和他們近親結婚是不無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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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師說歷史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說一件真實的事:

我爺爺的弟弟,在年輕的時候就出國謀生了,一直到幾十年後才回來,當時他已經八十多歲了。我們在和他聊天的時候,他聽到我父母都是同一個姓的時候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在他離開的時候是不允許同姓結婚的!他的這一說法令我很好奇,要不是聽了他的話,我都不知道以前同姓之前不能結婚。

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為什麼堂兄妹不行呢?這個就要從古人對血統的認知開始說起了。

在最早的母系社會裡,姓是由女性主導的,比如最早的姓有姜、姚、姬、姒等,這些全部都是帶有女字。在母系社會中,一個姓代表著同一血緣關係,這一時期的婚姻是“外婚制”,同姓不能通婚。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入父系社會以後,姓也轉為男性主導,子孫後代不再繼承母親的姓,而是繼承父親的姓,這時候的婚姻限制就變成了父系血統之間不能通婚。

表兄妹和堂兄妹有何不同?

我們都知道,表兄妹來自於母親那邊,堂兄妹來自於父親這邊,從基因遺傳角度來說都屬於近親結婚,因此都是不允許結婚的。但古人沒有基因這一說法,他們只認血統,血統的代表就是姓,因為姓是男性主導的,所以在古人看來,堂兄妹之間不能結婚,而表兄妹不同姓,則是允許。

古人對近親結婚的危害有沒有認識呢?其實是有的,《左傳》中記載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就是指不健康的意思,說明古人也認識到近親結婚的壞處。而且古代還把同姓結婚視為“獸行”,在《白虎通·嫁娶》中有記載:“不娶同姓者何,重人倫,防淫佚,恥與禽獸同也。”可見古人對近親結婚非常反對,只是他們對近親的理解不夠全面,完全是以“姓”為標準。

排除同姓的堂親後,表親被允許結婚。表兄妹之間結婚可以加強兩家之間的關係,鞏固雙方家庭的勢力和地位,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之間,都是一種強化社會地位的方法。

古代表兄妹之間結婚的例子很多,比如漢武帝與陳阿嬌,兩人留下了“金屋藏嬌”的佳話;還有陸游與唐婉也是表兄妹,不過後來兩人被拆散了。

古代在基因的遺傳問題上認知不足,才會允許表兄妹之間可以結婚。不過在科學並不發達的古代,能夠在幾千年前就認識到“同姓不通婚”的問題已經很不錯了。


水煮汗青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表兄妹和堂兄妹的意思。表兄妹:就是你媽媽兄弟姐妹的孩子;堂兄妹則是你爸爸兄弟姐妹的孩子。


那麼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而堂兄妹不可以呢?

原因如下:

一:同性不通婚原則

古時,堂兄妹是爸爸兄弟姐妹的孩子,而你是你爸爸的孩子,所以你和你的堂兄妹就是一個姓氏。

古代禮法規定,“同姓氏不可以通婚”,就算你們是同姓氏,沒有血緣關係,也是不可以結婚的。

他們認為,同性都是一家人,如果結婚那就是亂倫,而在當時,由於人口不多,所以,一般情況下,同姓氏或多或少都是有一點關係的。


二:傳統思想的薰陶

老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在古時,女人一但嫁了出去,那麼就是男方的人了,以後和女方這邊就沒有太多的血緣關係。

因此,通過對比我們發現,堂兄妹是爸爸這邊的人,表兄妹是媽媽這邊的人。雖然都有血緣關係,但是在古人眼裡,媽媽已經嫁給爸爸,所以是屬於男方的人,因此,自然而然,他們覺得表兄妹的血緣關係比較遠了。

而正是在這樣一種錯誤思想之下,再加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古代,就出現了很多的表兄妹結婚的例子。

如:林黛玉和賈寶玉,林黛玉是賈寶玉表妹,但是兩人還是在一起了。還有薛寶釵也是一樣的。


古時,也和我們一樣都是禁止近親結婚的,只是近親的標準不一樣罷了。

據記載,宋朝,不允許近親結婚,“違者各杖一百,並離之”。明朝,“同一姓氏、姑舅兩姨表親一律禁止通婚,違者以通姦論處,主婚人和男女雙方受杖刑二十,並強行“離異””。

近親禁止結婚,還是比較明智的,畢竟近親結婚容易生出有問題的孩子,一但孩子有問題,到時候苦的還是自己和孩子。


唯戀無名


表兄妹可以結婚,絕對有道理:

你要以為古人傻,其實是你太傻。

一,古人很精明,現代人更精明,但現代人不知不覺中被洗腦,所以不理解古人為何這樣做。

舉例說明吧:

洗腦劇之一古裝戲《花為媒》,兩個小青年相戀,遭反對,結局皆大歡喜。

這裡王俊卿和李月娥,是表兄妹。

洗腦劇之二《紅樓夢》,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愛情故事,讓無數人感動流淚。

這裡林黛玉和賈寶玉,是表兄妹。


《花為媒》《紅樓夢》,說的是古代的事,觀點卻是現代的。

洗腦點:表兄妹都有血緣。

這好像天經地義,沒啥可說的。你要這麼想,說明你已被洗腦。


二,古代的真實表兄妹,未必有血緣。

以《紅樓夢》為例,如果林黛玉的父親取了二房三房四房五房老婆,各自生了一大堆兒女,那麼這些兒女和林黛玉一樣,和賈寶玉是表兄妹關係。

這就是古代的表兄妹, 和你想的不一樣。

中國民間有句俗語,"一表三千里", 你應該知道啥意思?


三,決定表兄妹關係遠近的,不是血緣,是妻和妾的地位。

古代男人,除妻之外,娶妾是正常的。妾地位低,甚至為奴,生子無繼承權,除非妻子無子。

妾在夫家,妻為大。族群中表兄妹關係的遠近,妻的子女排第一層次,妾的子女排第二層次。

就是說,是不是親近的表兄妹,不先看血緣,先看錶兄妹是"妻生"、還是"妾生"。

當然也有例外,但這裡說的是普遍。


三,聯姻孃家,妾說的不算。夫和妻,才是當家主角。

妾的兒女婚姻,妾不能做主,得聽命夫和妻。

若妾的孃家人想結親,門當戶對條件下,首選是妻的子女。虛榮、地位、尊嚴、風俗,哪朝哪代的人不考慮?

如果可以嫁娶,妻的子女,卻非要嫁娶,妾的子女,會讓人看低自己,傻子才會這麼做。


綜上,古代真正有血緣的表兄妹結婚,其實並不多。所以也用不著頒佈法令加以限制。

至於古來的戲劇,現代的電視劇,表現古人的表兄表妹,就是一種藝術形式,娛樂成分多,歷史真實成分少。


同成觀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今天無論表兄妹還是堂兄妹,都不允許結婚。

但古代不同。

林黛玉就是賈寶玉的表妹,兩人一樣可以成親,薛寶釵也是一樣。

但古代堂兄妹是堅決不允許結婚的,違者會被當做亂倫受到嚴懲,重則可以處死。

原因如下:

第一,堂兄妹被認為幾乎是親兄妹。

古代宗族關係和今天不同,堂兄妹被認為是親密的一家人。

古人基本都住在鄉下的村裡,而皇權不下鄉,官府只管理縣一級,村裡大小事由族長解決。

而以族長和族內長輩為核心,本村一個姓氏的堂親,在古代都被看做一家人,是一個大家族,非常親密。

由於都是一家人,在古人看來堂兄妹結婚屬於亂倫,同親兄妹結婚沒有什麼區別。

其實,這種說法也有一定道理。

事實證明,堂兄妹的相貌往往是非常相似的。

由於血統很親近,父親相貌有比較接近,堂兄妹往往都是同一臉型,五官非常接近。

這樣結婚,確實近似於親兄妹,給人強烈的亂倫感覺。

相反,表兄妹就不同。

比如賈寶玉和林黛玉,一個是賈家人,一個是林家人,他們只是親戚,不算是一家人。

在古人看來,這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同姓不通婚。

古代有很多規矩,同姓不通婚就是一個。

在古代禮法嚴格的時候,嚴格遵守同姓不通婚的習俗。

即便同姓但男人並沒有血緣關係,也不允許結婚。

這主要是古人認為,同姓其實都是同一個祖先,說通俗點也是一家人。

從大範圍來說,同姓結婚也屬於亂倫。

自然,這對於很多大姓來說沒有道理,因為時間太久,人口太多,血統早就沖淡了。

但對於某些小姓氏來說,確實有一定道理。

薩沙有個朋友的太太,就是一個很冷門的姓氏,在南京只有二十多個同姓的,全部都是親戚。即便在江蘇省和安徽省,這個姓氏也只有100多人,也都是有血緣關係的人。

如果是小姓氏,確實存在“失散多年的兄妹”這種情況,男女可能具有較近的血緣,導致生下來的孩子有問題。

古代對於這方面非常嚴格:唐律規定:同姓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論。明、清律規定: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

這種思想根深蒂固。

資料中這麼寫:現代東亞各地法律皆沒有禁止同姓結婚,但一些較為保守的華人及朝鮮族家庭會反對子女與同姓的人結婚。


薩沙


其實在全世界範圍內,表兄妹、表姐弟之間的通婚都是非常普遍的。

從優生學的角度看,表親間通婚的後代基因缺陷率是4-5%,而無血緣的人概率是3-4%,兩者相差不多。

這就是為何自古以來表親通婚都是很普遍的原因。譬如下面這張圖:圖上的藍色部分是表親可以通婚的地區或國家:

古代的優生學,顯然是建立在廣泛的實踐基礎上——

什麼人通婚會生出畸形兒或者不孕不育,往往是古人禁止哪類婚姻的標準。

在最初的血緣婚制中,想必同姓近親的婚姻帶來的惡果比較普遍,所以古人才要禁止同性婚姻。

早在周代,就存在“同姓不婚”的習俗。春秋戰國時期,根據《左傳》的記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此外,還有《國語》也提到,“同姓不婚,懼不殖也”。

這些都是當時的婚姻實踐所帶來的粗淺認識,所以古代最初禁止的就是同姓近親之間的血緣婚。

表親通婚,在最初並沒有出現明顯的遺傳病,這就是為什麼古代沒有禁止這種婚姻的原因。

當然,有些朝代基於優生學的考慮,對錶親通婚也曾試圖加以限制。例如,明清時期的法律就規定了——

若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雖無尊卑之分,尚有緦麻之服。杖八十,並離異。

但是,這種法律在民間是沒有施行的基礎的,往往淪為一紙空文。官方礙於民間表親通婚的普遍性(甚至在皇室、宗室中,表親通婚的案例也有一堆),也絕對不會追究什麼。

總而言之,古代只能通過實踐結果來確定婚姻的範圍,這是我想說的。


HuiNanHistory


古代堂兄妹不能結婚,最關鍵的原因是一點:同姓不婚。

如果追本溯源“同姓不婚”的文化傳統要追溯到西周時期,是周人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 現在一般認為周朝之所以制定“同姓不婚”的原因是為了鞏固中央集權統治,加強和諸侯間的聯絡,而不是出於“倫理”的考慮,最終為了使周天下長盛不衰,可惜是一個美好的夢罷了。

春秋時代的典籍中對於“同姓不婚”有諸多記載:

1、《國語·晉語四》: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倘若同姓結婚,那麼就不會孕育後代;

2、《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男女同姓結婚,那麼生下的後代先天不足。

而《魏書·高祖紀》中所載的“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絕同姓之娶”也側面證明了同姓不婚是源於周禮。

堂兄妹有著共同的爺爺奶奶,共同的祖上,是父親的哥哥或者弟弟所生育的子女,所以他們是同姓。屬於一個宗族的人,可以說是一家人,相當於親兄弟姐妹,倘若結婚,亂了倫理,要受天罰的。

表哥表妹,天生一對:可以壯大家族勢力

表兄妹的血緣關係則遠的多,甚至還可能沒有血緣關係。古話雲“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認為女兒外嫁就屬於其他宗族了。但是為了壯大雙方宗族的勢力,通常主張親上加親,所以“表兄表妹,天生一對”的婚姻文化就形成了,當然在今天是不被允許的。

更何況,如果表妹是姑父家二房三房等側室所生的女兒,那麼跟這邊是一點兒血緣關係都沒有,就更沒有後顧之憂了。

所以在金庸小說中有慕容復&王語嫣(《天龍八部》)、衛壁&朱九真(《倚天屠龍記》)、汪嘯風&水笙(《連城訣》)這樣三對錶兄妹情侶,是非常合理的,只不過這幾位表哥的結局都……。

今天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旁系直系三代以內都不能聯姻,所以表哥表妹的時代過去了,小哥哥、小姐姐的時代來臨了。

史味人生


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但是堂兄妹不行呢?

在我國目前的憲法當中,三代以內有著親緣關係的親人是不能夠結婚的。這就表明著,不管是堂兄妹還是表兄妹,兩人都不能夠結為夫妻。但是在古時候,表兄妹結婚是很常見的事情,甚至雙方家庭都很樂意表兄妹結婚,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是一種親上加親的行為。可是對於堂兄妹,古人們是反對的,他們不同意兩者結婚,覺得這樣的行為是有違常理,有違倫道。為什麼對於堂兄妹、表兄妹的婚姻,古人會有這樣兩種不同的看法。歸根結底,有著這三點原因。



第1點原因,堂兄妹屬於一家人,表兄妹屬於兩家人。所謂的堂兄妹,就是指的父親這一輩的關係,堂兄妹兩人的姓都是一樣的。古人對姓氏,對祖宗還是很看重的,他們覺得同一個姓,就是同一家人。一家人結婚,那就是有違常理的事情。而表兄妹,指的是母親那邊的兄妹,兩者的姓氏是不同的,故而這就代表著是兩家人。那麼不同的兩家人結婚,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若中間又有著表兄妹這一層關係,會有一點沾親帶故的感覺,古人們就覺得這樣結婚,反而是親上加親,女子嫁過去了以後,還能受到姑姑的庇佑,這是一件好事情。



第2點原因,堂兄妹們居住在一起,更像親兄妹。在古時候,堂兄妹基本都是一起長大的,彼此的關係非常的親近,雖然不是親兄妹,卻和親兄妹也是差不多。因此在大家的眼中,若這對兄妹產生出了男女之情,那就是一件天理都不容的事情。反觀表兄妹們,他們從小就沒有居住在一起,屬於在不同家庭長大的孩子們,那他們結婚,就是一件門當戶對,極為般配的一件好事。



第3點原因,在男權至上的社會,父親這邊的關係會更親近,母親那邊的關係著則更加疏遠一些。說來說去,在古時候,和父親這邊扯上關係的就是親人,和母親那邊扯上關係的算是外人。在最初的時候,在那些部落中,兄妹之間都可以結婚,到後來人們發現,兄妹這類關係太過於親近的人,結婚生出來的孩子很多都比較不正常。為了後代著想,他們最後就做出了讓步,關係親近的人不結婚,也就是兄妹不結婚。但在男權時期,和父親這邊扯上關係的人才是真兄妹,和母親那邊扯上關係的人則不能稱為真兄妹。故而,堂兄妹結婚是不被允許的,表兄妹結婚則可以。


江上孤舟


有書君先說明,無論表兄妹還是堂兄妹,都屬於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結婚的近親範疇,不能結成夫妻。

但在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比如《釵頭鳳》的主角陸游和唐婉、“金屋藏嬌”的漢武帝和陳阿嬌、漢景帝和他的皇后小薄氏……歷史上,表兄妹結婚的事例特別多,但堂兄妹結婚的卻幾乎沒有,為何?

01血緣遠近觀念影響

在中國古代,人們重男輕女的思想根深蒂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是男方家裡的人,還會被冠以男方的姓氏。

所以,人們認為女兒生出的孩子也是男方家裡的人,跟原本的自家雖是親戚關係,但依舊是外姓人。他們自然而然覺得表兄妹的血緣關係較遠。

但兒子就不同了。兒子的孩子是自己宗族的人,與宗族同姓,堂兄妹身上都流著一個爺爺身上的血,是很近的血緣關係,相當於親兄妹。

在這種思想的誤導下,加上古人對家族的看重,主張親上加親,表兄妹結婚也就備受推崇,以此彌補所謂的血緣關係較遠產生的距離感。

而堂兄妹同宗同族,若是結婚,就相當於兄妹亂倫。古人十分在意名望聲譽,斷不可能允許這樣的事發生。故而古代堂兄妹不能結婚。

02同姓不婚理念的影響

《左傳》曾提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論述,意思是同姓結婚,則子孫後代凋零,這句話對後世影響極大。

《禮記》說:“取妻不取同姓。”《國語·晉語》也曾提到:“同姓不婚,惡不殖也。”

古人相信“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這樣的說法,這與他們傳宗接代的希望相去甚遠。

所以,他們奉行著同姓不婚的原則,一直持續了幾千年。

唐代時,同姓結婚要蹲兩年大牢,還會被世人恥笑。

明清時,如果同姓結婚,會被當權者強制要求離婚並遭受處罰。

堂兄妹同姓,就算排除血緣關係,也違背了同姓不婚的原則,所以,他們不能結婚。

無論表兄妹結婚,還是堂兄妹不能結婚,這都是古代封建思想下的產物,是歷史在特定時代的一種表現。

其實,情深似海,沒有血緣關係也能成為親人;同姓結婚,只要不是近親,照樣子孫滿堂。

有書君以為,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我們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愛情,為愛而結婚,這才是最理想的婚姻。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但是堂兄妹不行呢?

先聲明一下:我們國家現行的婚姻法是禁止近親結婚的。包括三代和三代以內有共同祖先的人,也就是說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這其中就包括了表兄妹和堂兄妹,是不能夠結婚的。



古代表兄妹為什麼可以結婚?在古代社會,由於人口不是很繁多,人煙太稀少了,千里無人煙的不毛之地都有。為了提高社會勞動力的數量,就非常的鼓勵生育。但是那個時候也有一定水平的優生觀念了,還是有禁止結婚的情況的。但不禁止表兄妹之間的通婚,主要是姑表親,姨表親和舅表親等,這個不敢說什麼的。原因是上行下效,在古代,很多的大家族都會有近親聯姻。

古代近親結婚是出於政治需要,為了鞏固自己的家族勢力而採取的親上加親的辦法。也就是說肥水不外流,通過近親聯姻,可以很好的把自己的權勢,財富等各種有利資源緊緊的鞏固在自己的家族範圍之內,而不被外人分割和稀釋。這個就像現在的家族企業一樣,自家的親兄弟和表兄弟可以擔任企業的高層領導地位,而外人就只能是基層領導和員工了。



古代堂兄妹為什麼不能結婚?沒有出五服的人之間都是一家人,血緣關係太近了,再加上古代的倫理綱常,根本是不允許同姓氏的人結婚的。這個是有血的教訓的,在古代其實很早就懂得同性結婚,其生不蕃的道理,也就是說旁系血親通婚,後代子孫後代會患上各種奇怪的遺傳基因病,不但不能千秋萬代,還可能會家道中落,出現斷後的結婚。因此在古代是嚴厲禁止同姓人之間通婚的,至於出了五服的同姓人,這個就沒那麼嚴格了。血緣關係淡化了很多,很少再會出現遺傳基因病了。

表兄妹和堂兄妹其實都是近親,結婚會帶來很嚴重的後果的。歷史上那麼多近親結婚的表兄妹,後來生育的子女都不怎麼健康,有的還是畸形兒,這些歷史悲劇是值得引起重視的。

婚配關係是越遠越好,因此彼此之間不存在相同的基因缺陷,有利於優生優育。人類結婚的目的,除了感情需要,再一個原因就是繁殖優良的人類後代,讓人類能夠長久的生存,不至於消亡。

現在很少有表兄妹結婚的了,但不是沒有。很多落後愚昧的地方還有,但是生育的後代大都有各種各樣的疾病,很難後來治癒,這些傷痛,不僅僅對於近親的夫妻之間,對自己的孩子也是一生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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