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宿遷市宿豫區檢察院通過遠程庭審設備,對一起虛假出售防疫物資網絡詐騙案進行“雲”訴訟。
今年1月29日至2月1日期間,全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梁某某在網上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詐騙他人財物48000元。
案件發生後,宿豫區檢察院根據與公安、法院共同建立的疫情防控期間辦案機制,提前介入,從快辦理該案,通過釋法說理,梁某某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2月14日受理案件當天,就將梁某某起訴至法院。法院於2月18日通過遠程系統,開庭審理該案。
經過充分的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公訴人用網絡視頻的方式發表了公訴意見,法院聽取了被告人的陳述和辯護律師的意見。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名義,利用網絡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梁某某利用疫情防控物資緊缺的行情實施詐騙,危害疫情防控工作,酌情予以從重處罰。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獲得諒解,法院最終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以詐騙罪判處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檢察官說法】
檢察官提醒:面對疫情,需要我們每個人同心同力,共克時艱,不能出現“害群之馬”。對於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有關“詐騙罪”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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