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控股子公司轉讓股權 中際旭創或“入主”儲翰科技

金融投資報記者 楊成萬

2020年2月18日,旭光股份(600353)發佈公告稱,2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成都儲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儲翰科技”)通知:2月14日,儲翰科技王勇等29名股東與中際旭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際旭創”)簽署了《關於成都儲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之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儲翰科技的29名股東擬將其合計持有的儲翰科技57,684,700股(佔總股本的比例56.0044%)轉讓給中際旭創。“中際旭創完成對儲翰科技約56%股權的收購後,中際旭創將成為儲翰科技的控股股東,而公司將失去對儲翰科技的控股權。”有業內人士表示。

事件:儲翰科技約56%股權或將轉讓

根據《框架協議》,中際旭創受讓儲翰科技29名股東所持儲翰科技的全部股份。其中,若出售方為儲翰科技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則受限於《公司法》的規定,該等董監高人員僅向中際旭創轉讓其所持儲翰科技股份的25%,並將剩餘75%股份的表決權委託給中際旭創行使,待《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允許向中際旭創轉讓時,再由中際旭創予以收購,收購的條款及條件屆時由雙方另行協商。

同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儲翰科技相關董監高人員向中際旭創進行股份轉讓並進行表決權委託後,前述董監高人員將通過辭任儲翰科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等方式,促成後續剩餘股份的轉讓儘快完成,具體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並在正式交易文件中予以明確約定。

《框架協議》顯示,本次收購的定價暫定為按照標儲翰科技全部股權整體估值人民幣57,150萬元(具體以正式交易文件約定為準),收購方受讓標的公司股份全部以現金支付對價。

《框架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雙方未能就本次收購簽署正式交易文件,則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予以延期,《框架協議》自前述期限屆滿之日視為自動終止;《框架協議》就此終止的,雙方間相互不承擔任何賠償義務及違約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儲翰科技成立於2009年11月11日,註冊資本1.03億元。共有股東99名,其中,公司持有32.55%的股權,另有67.45%的股權為其他98名股東持有。目前儲翰科技屬於新三板掛牌企業。儲翰科技主營業務為開發、生產、銷售光電器件產品;研究、開發物聯網技術。2019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61億元,同比增長35.16%,實現淨利潤1052.04萬元,同比增長222.58%。

公開資料顯示,中際旭創成立於2005年6月27日,註冊資本7.13億元,註冊于山東省龍口市諸由觀鎮。經營範圍為:研發、設計、生產電機制造裝備及電機、電工及電子裝備、機器人及相關功能部件,生產智能化生產線及系統、環保設備設施等2012年4月在A股創業板上市(證券代碼:300308)

影響:或將失去對儲翰科技的控股權

事實上,儲翰科技部分股東擬集體轉讓股權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19年5月31日,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擬向王勇、王雅濤、冀明等其餘儲翰科技少數股東以發行普通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其持有的儲翰科技不超過67.45%的股權。由於公司此前持有儲翰科技不超過32.55%的股權,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對儲翰科技的持股比例將達到100%,儲翰科技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對應的淨資產及淨利潤將全部計入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和淨利潤。

不過,公司於2019年12月14日發佈公告稱,主要交易方尚未交易方案的部分核心條款達成一致,由於距離本次交易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之日6個月時間已滿,經公司與主要交易對方友好協商,公司和主要交易對方審慎決定終止籌劃本次交易事項。

中際旭創收購儲翰科技控股權獲得成功,將給公司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對此,有市場人士分析認為利好利空並存。從利好方面看,如果中際旭創入主儲翰科技後,能夠使其做大做強主營業務,那麼,儲翰科技業績會大增,這對於持有儲翰科技32.55%股份的公司來說,無疑是利好;

從利空方面看,雖然公司方面在公告中表示,近三年儲翰科技淨利潤佔公司的比例分別為:2016年17.83%、2017年29.42%、2018年4.50%,其淨利潤佔公司比例較少,但近三年儲翰科技營業收入佔公司的比例分別為:2016年52.35%、2017年53.85%、2018年43.54%,其營業收入佔公司比例較大。“營業收入是淨利潤的基本來源,沒有了營業收入,何來淨利潤?”有市場人士表示。

更為重要的是,《框架協議》稱,中際旭創收購儲翰科技股權的目的及前提為,收購儲翰科技全部或部分(最終不少於51%)股份,併成為其控股股東。“也就是說,此次中際旭創收購儲翰科技股權的比例至少不低於51%,否則,便終止收購行為。”有市場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儲翰科技的控股股東將由公司變為中際旭創,公司將左右不了儲翰科技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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