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家庭聚集性活動造成疫情傳播將依法追究責任

東北網2月18日訊(記者莊園)為進一步防止聚集性疫情發生,有效阻止疫情擴散蔓延,2月18日,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黑龍江省聚集性疫情分類管理辦法》。

據瞭解,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內在小範圍(如一個家庭、一個工地、一個單位等)發現2例及以上的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觸導致的人際傳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

通知規定,嚴禁家庭聚會、聚餐;嚴禁鄰里串門;嚴禁社區(住宅小區)、村屯聚集;嚴禁公園聚集;嚴禁藥店聚集;嚴禁超市、商場和農貿市場(菜市場)聚集,銷售人員與顧客交談時保持1米及以上距離,儘量不要直接接觸。

對於家庭聚集性活動情況,居民群眾可通過社區、村屯設立的疫情防控工作專用電話等方式進行反映舉報。對組織和參與家庭聚集性活動造成疫情傳播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規定,復工復產企業要對復產復工人員進行健康信息登記管理,體溫監測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作業場所定期進行通風、清潔和消毒,員工用餐、住宿要適度分散,劃分多個小生產單元,限定工作區域,禁止擅自串崗走動。嚴禁辦公用餐不按規定聚集,機關事業單位要儘量減少集中會議活動,建議採用視頻形式開會。

通知指出,要嚴禁機場、火車站、地鐵站、公路客運站聚集。候機廳、候車室、安檢口、檢票口要安排引導人員,拉大排隊旅客間隔,儘量保持1米以上。出站時,要對到站旅客進行有序疏導;在出租車候車區設置間隔1米以上的黃色標識,避免接觸過密。嚴禁私家車、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聚集。出租車要做好車內清潔消毒,嚴禁合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