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倒閉,欠銀行的房貸還需要還嗎?

三井寬


目前中國的銀行體系貸款賴不掉。

我國的銀行幾乎不破產,就算快要破產了,監管機構會責令整改,甚至會要求一家大的銀行例如中農工建出來接管這家銀行。不論在哪個階段,都不會停止收入款項,最多不許支出資金。貸款會作為資產,轉賣給其他銀行。

只要有人趁這個時候停止還款,徵信記錄會立即記錄下來,接管的機構馬上就能起訴欠款的人。

我國金融系統穩定性極強,完全不怕趁人之危的貸款客戶。


股市散淡人


朋友們好!目前房價穩定,買房主要靠貸款,再加上全家三代老少齊上陣,湊首付!一還就是10年20年…利息差不多又能買一套了!…明確的講:如果貸款給你的銀行倒閉了,會有其他銀行接過你的房貸,需要繼續還!


首先來看銀行經營不良,可能出現的後果:

如果銀行經營不善,倒閉只是其中的一個出路,在此之前往往會有破產保護,重整,託管等等其他方案!銀行破產不容易…


再來看銀行一旦破產房貸會如何處理:

如果銀行真的破產,會按相應的法律法規,清理債權債務,房貸屬於銀行的債權,通常,相關銀行破產處理部門,會指定另一家銀行,和金融機構,接管他的債權,之後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房貸作為債權,由於有明確的合同和抵押物!用貸款購買的房屋,在還清貸款之前,是押在銀行的,因此,接管房貸的銀行,通常會要求繼續還貸,因為如果拒絕還貸,一是違反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房子不在自己“手中”…

再來看其他一些情形,是否需要還房貸:

1,受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影響,房屋出現損毀,這種情況下也必須還房貸!但是目前,房貸通常會有保險…不足的部分,銀行仍然會追討…


2,房貸人,資金,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還房貸,銀行也會要求還款,否則有可能拍賣房屋!不足的部分,銀行仍然會向房貸人催收追討…

綜上所述:銀行即使破產,房貸也必須償還!個人貸款購房債務,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僅在在出資的範圍內,負有限責任!因此,個人購房房貸債權,會有其他銀行,或指定的金融機構接管,房貸人還款非常便捷!


理財迦


先給結論,要還。

對於中國人來說,銀行倒閉是件很陌生的事情。畢竟,在中國,政府完全壟斷了銀行行業。中國各大銀行的背後是國家力量。

事實上,中國曾經發生過銀行倒閉的先例。早在1998年,央行曾發表公告,關閉了當時成立僅2年10個月的海南發展銀行。這是新中國第一次因支付危機而關閉一家有省政府支持的商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於1995年8月,是當時海南省唯一一傢俱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其總行設在海南省海口市,並在其他省市設有少量分支機構。它是在先後合併原海南省5家信託投資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礎上建立和壯大的。成立時的總股本為16.77億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資3.2億元成為其最大股東。關閉前有員工2800餘人,資產規模達160多億元。

我國允許銀行破產倒閉是有法律支持的,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終止:

(一)接管決定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的接管延期

(二)接管期限屆滿前,該商業銀行已恢復正常經營能力;

(三)接管期限屆滿前,該商業銀行被合併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那麼銀行倒閉,房貸是否要繼續還呢?貸款人與放貸銀行是基於房屋貸款合同而建立的債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雖然一些房屋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銀行破產後,貸款人的房貸還要不要還的條款,但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房貸銀行作為債權人,就算銀行破產了,它仍然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繼續償還一切債務。所以即使放貸銀行破產了,貸款人仍然需要還月供,一分都不能少。


財經早餐


怎麼儘想美事呢!雖說,銀行商業化運營,是允許破產倒閉的,但銀行又不同於企業,擔負的社會責任更多,比如大量的存款、貸款、個人理財產品等等,因此,銀行倒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是,退一萬步來說,銀行倒閉了,你的房貸該還得還,只不過是還給接手債權債務的另一家銀行(或金融機構)罷了!

如果銀行倒閉,個人房貸該如何處置

一旦銀行破產後,會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監管部門指定另一家銀行(或金融機構)來全盤接受,破產銀行的所有債權債務都會一併移交給新銀行。也就是說,你的房貸,由新銀行負責接手和催收,與之前一樣,該還多少還是還多少,只不過需要還款給新銀行罷了!

比如,1998年破產的海南發展銀行,其破產後,信貸和存款部分是由工行接手的。如果之前還有貸款(含房貸)未還清,那麼就按約定繼續還給工行吧!想不還,哪有那麼容易的事情哦!

如果沒有銀行願意接手(一般不可能出現的),那麼破產銀行的債權債務會轉移給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有他們負責催收欠款、折價出售資產(或通過拍賣),優先還清儲戶的存款(含利息)。此時,就很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接手的機構會要求貸款人,在免除一定的利息(或本金)情況下,進行提前還款。

總之,即便是銀行破產,也不影響你履行房貸還款義務的,並不是不用還了,只不過是還給“接盤”的另一家銀行(或機構)而已!別想美夢了,洗洗早點睡吧,明早還得早起,搬磚、還房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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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只能說想得美!無論是房貸還是其他信貸資產都屬於商業銀行的資產部分。而居民存儲對於銀行來說,其實是負債。因此,銀行豈能對自己的信貸資產尤其是房貸這類優質資產棄之不管呢?

換句話說,客戶欠銀行的款與儲戶存入銀行的錢性質完全不同。這也就是為什麼會出現儲戶去世後存款難以取出甚至查詢都費勁,而對於在銀行貸款的人一旦去世後,銀行會根據擔保情況一一核實,追查到底並確保資產得以如數償還。

說到銀行破產的問題,我舉個例子來說,國內第一家破產的海南發展銀行,就是在1998年6月份因為金融危機後的流動性風險太大,而引發擠兌後最終在央行的公告中宣佈倒閉的。但是其破產後的信貸資產及負債端都不是就那樣完了,其中個人存款及信貸部分都是由工商銀行負責接盤,根據監管層的要求及當地政府部門的配合下進行資產清算,直至近年對於清算後的賠償問題依舊沒有徹底結束。

這也就是說,如果真發生了商業銀行破產的極端條件下,必定會嚴格按照金融監管體系的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資金清算、接盤、運作的。相比現在的完善金融體系來說,1998年的時候,國內銀行業金融體系及整個國內監管體系都還不夠健全、成熟,因此在低於流動性風險防範能力上並不高。但即便如此也沒有引發全民擠兌風險,還是較為順利的解決了。

現如今,截止2018年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已達4588家,營業網點及營業部總計約為27萬家。不僅僅是取得了數量上的突破,而且在資產規模、淨利潤及風控體系上都更上好幾個臺階了,比如說資產總額突破27萬億元工商銀行就有“宇宙第一行”之稱,根據2018年年報顯示,工商銀行去年淨利潤達2700億元以上,平均每天賺8.18億元,相當於微眾銀行去年同期淨利潤的三分之一。

總之,客戶房貸的銀行破產了,並不代表就可以不還錢了,這是不可能的事。無論監管層安排由誰來繼承或者接盤,都必須要按期償還。


東震木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首先,房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關係,一般不會隨著銀行這個債權人的覆滅而消失,債權人覆滅,債權債務關係依然存在。這與企業破產同理,可以試想,一般企業破產,首先就要經過破產清算手續,把債權債務關係理清。企業破產並不意味著企業欠下的債務可以不還,根據經濟法相關法律規定,企業破產要按照以下順序進行清償:(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第一順位);(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第二順位);(3)破產債權(第三順位)。即企業破產後,該還的債務依然要清償。

但是為什麼破產之後哪裡來的錢去償還所欠的賬款呢?其中就有之前企業作為債權人未收回的賬款。可知,就算企業破產,你如果欠了企業的錢,那還是有償還的義務。不然,企業之間可以藉機任意轉移資產而不受控制。即借破產之名在關聯企業之間轉移利潤,達到企業之間的利益最大化的戰略目的。可想而知,這樣會給國家的管理造成多麼大的損失。其次,根據銀行存款保險制度規定,銀行就算破產,也可以給予每個人最高50萬元的賠償。既然銀行破產都要還給儲戶錢,那又有什麼理由在銀行破產後不還銀行錢呢。最後,銀行真正破產的概率在現如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妄想銀行破產不還房貸的,您還是省省心吧。


大貓財經


先說答案:要!

銀行倒閉不是直接關門大吉。銀行倒閉後會成立清算組,對銀行的資產進行清收清算。

銀行的資產主要包括:各類貸款、遍佈全國各地的固定資產(包括房產、辦公設備、運輸設備等)、投行部在金融市場上的投資、存放於央行的備用金等等。這類資產並不會說銀行倒閉了就自動消失了。

清算組會對各類資產進行清收,銀行清收回來的資金會先用於支付拖欠員工的工資、清算組的工資以及各項稅費等。剩餘的資金會用來歸還儲戶超過50萬元的存款,若有剩餘在歸還理財產品的投資者等等。

銀行是一個企業,企業既有資產也有負債,負債主要就是各個儲戶的存款,銀行要對儲戶負責,因此就會盡量清收已投放出去的貸款,以爭取歸還儲戶的存款,故而銀行倒閉你的貸款不會因此消失,清算組會一直陪伴你左右。

海南發展銀行1998年倒閉,但是清算組到2010年還存在,你就知道銀行倒閉你的貸款並不會消失,所以就不用想這類不現實的事了。好好努力,按時歸還貸款才是現實。


鯉行者


仍然要還!一句話說就是;兒子有權找亡父的債務人繼續要債。先提供下《企業破產法》第31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五)放棄債權的。

所以,即使是破產前都不能無故放棄信用卡債權。詳見下文:

開始是因為不同意@善澤的回答,在評論中交流未取得一致意見,就寫個答案來回答。@善澤提到的

簡單來說,債權人自己主體都消滅了,債的構成要件也就不滿足了,債的法律關係就將消滅,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清償義務了。

死後一身輕,債的主體消滅就能引起債的消滅,這是不少人的錯誤理解。摘抄下教材中的概念:

債的消滅原因大致有三類:一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如免除、解除;二是由於債的目的消滅,如不能履行、清償(注意:是“清償”,而不是接著前文詞語理解為“不能清償”);三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

(具體包括:1.清償;2.抵消;3.提存;4.免除;5.混同。)--《民法》北京大學出版社 第380頁

首先,日常所說的金錢之債只是債的一種,根據給付義務的內容來分,債可分為財物之債--買方付款、賣方交貨,勞務之債等--花錢請人按摩。

常引起誤解的就是前文債的定義第二點中的不能履行,也稱作履行不能。常覺得人或法人都沒了,如何履行?

如前文的例子,先付錢預約了按摩,結果按摩師失去了四肢,他的勞務無法繼續提供,這叫做履行不能;籤合同賣掉月球並送貨上門,賣方的債務也是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貨幣之債。

所以債的主體消滅,不屬於“履行不能”。

回到主題,債的主體消滅不能引起債的消滅--既包括債權,也包括債務。具體如下:

對自然人來說:

父債(權)子承:《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3.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父債(務)子還:《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對法人(如銀行)來說,它走向死亡之路--破產時(破產並不一定消滅,可通過重整讓企業重生),破產管理人需要:

清償原企業債務。通常的做法就是把企業的所有非貨幣資產變現,然後加上貨幣資產分給債權人;

行使原企業債權。管理人用於清償原企業欠下的債務時的資金從哪裡來?對於常見的工業企業破產,就是把它的房子設備土地都給拍賣變現,然後瓜分。而對於銀行來說,其最大的資產就是債權,大筆的企業借貸和信用卡債權。債權人會議會督促管理人儘可能多抓錢回來,還他們的債。此前的iPad商標權之爭,發生時唯冠已經負債累累,正在重組,幾家銀行組成的債權人委員會期盼從蘋果手中拿錢,來實現自己的債權。信用卡用戶雖不是蘋果公司,但若債權人覺得有價值,還是回去找用戶追討的。

所以,債權人存在著不繼續追討信用卡債權的可能性,但清償義務依然存在。




老道社區


房貸是借款人與商業銀行之間明確的債權債務關係。銀行倒閉,並不能免除借款人的債務。也就是說,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繼續還貸,只不過還貸的對象可能變更為銀行破產清算機構,或者倒閉銀行的接管機構。

我們不從法律角度分析這個問題,我們從邏輯角度分析一下。

我想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是從“商業銀行破產只包賠儲戶50萬元存款”推理得出的。題主的意思是:既然銀行破產不包賠儲戶的全部存款,那麼銀行破產借款人也可以不還剩餘的房貸,這樣才是公平對等的關係。

其實不然。

從邏輯角度而言,與“銀行破產銀行對儲戶如何做”對等的問題,應該是“借款人破產借款人對銀行如何做”,而不是“銀行破產借款人對銀行如何做”。

上述表述的意思是,與“銀行破產只包賠儲戶50萬元”對等的是:假如借款人破產,借款人也只能以其財產清算情況歸還欠銀行的房貸;而不是:假如銀行破產,借款人可以不再還剩餘的房貸。後者顯然是一種邏輯上的跑偏。

所以說,題主以銀行破產只包賠儲戶50萬元為理由,派生出銀行破產個人也可以不還房貸,這是不符合邏輯的推理。

最後,我們一定要理解,商業銀行存款保險的目的是: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是國家強制要求商業銀行投保存款保險,形成存款保險基金,以便對破產銀行的儲戶進行存款償付。

銀行對儲戶的保障措施起碼有50萬元墊底,那麼借款人對銀行的還款保障又有多少是投保險的呢?出現不良貸款,或者無法及時收回貸款,銀行也是很無奈的。

回答完畢,謝謝閱讀。


顏開文


貸款買房,舉全家之力湊首付,已經成為中國人的常態。

2018年,我國個人住房貸款突破20萬億,家庭債務和可支配收入比高達107%,遠超美日等發達國家的水平,說明貸款購房嚴重的消耗了中國人的財富。

雖說中國的銀行倒閉的案例並不多,但是偶爾也會有一些經營狀況不好的銀行倒閉,正常來說,在金融機制比較健全的今天,銀行倒閉,並不影響普通老百姓的貸款情況,該還的錢要繼續還。

一、現實案例

2019年包商銀行出現嚴重的信用風險,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央行、銀保監會對其接管一年,並將所有的業務交給中國建設銀行託管,由此保障包商銀行的業務正常經營,不受影響。

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破產,所有的債務交到了中國工商銀行,之前在海南發展銀行貸款的客戶,他們與海南發展銀行的債務關係並沒有消失,而是轉接到了工商銀行。

二、如果拒絕償還貸款會怎樣?

如果因為銀行倒閉就拒絕償還房貸,無異於是一種失信行為。

新接管的銀行會以斷供為理由,先進行提醒、催收,如果仍不還款,銀行有權將房子進行拍賣,拍賣的費用先償還銀行貸款,如果有高於銀行貸款部分,才會退回給業主,如果拍賣金額低於未還貸款金額,業主需要補齊貸款。

銀行作為世界經濟的心臟,各個國家的銀行相關法律規定比較健全,所以,即便是銀行倒閉,也有相關的處理辦法,這樣的大漏洞幾乎不可能讓普通人抓到。

同樣,銀行倒閉對老百姓的存款也有一定的保障。

存款50萬以內,有保險公司全額賠付、超過50萬的部分,就要看銀行的清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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