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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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和文學家同屬文學範疇。

哪些人稱為作家?

作家是那些從事文學創作有成就的人,以作品見證說話能力。作家擁有眾多讀者和一批忠實粉絲,他們創作的作品傳載千秋,歷史悠久,如詩人李白、杜甫。

作家,泛指能以文化創作為業,寫作的人。也特指文學創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因此,稱"作家"的人,他們的作品獲得發行,獲得大量的讀者和粉絲,那些從事網絡寫作的人,自由撰稿人,也稱為作家。

作家組織稱作家協會,中國作家協會,作家組織各省市設有作家協會,負責幫助和指導作家寫作。

作家又分為國內作家和國外作家。

國內古今作家,比如有:

屈原,歐陽修,陶淵明,李清照,曹雪芹;郭沬若,梁實秋,茅盾,艾青,丁玲,馮驥才,郁達夫,楊繹,瓊謠,莫言。

國外的作家,比如有:

雨果,莫泊桑,弗朗西斯 培根;果戈裡,普希金;馬克 吐溫;歌德,村上春樹。

哪些人稱做文學家?

文學家,從事文學創作或研究的的專門家。

在詩歌,小說,散文,戲劇等各種文學體裁均取得一定成就的創作者。不僅僅對作品的研究和探究,包括對各種文學形態,文學理論和文學現象的探究和求索。

在電視編劇,小說,散文,詩歌,戲劇,隨筆等方面的發展,出版了有一定質量的作品,有一定影響的人。

近代文學家有:魯迅,巴金,林語堂,老舍,茅盾,沈從文,曹禺,張愛玲,錢鍾書,郭沬若;

現代文學家有:王蒙,王小波,陳忠實,餘華,王安憶,蘇童,莫言,葉兆言,賈平凹,畢飛宇,金庸。

文學家涉獵的領域更廣,更寬,更具綜合性,更有文化內核,更顯文化特色。是對作家的作品進行審視性閱讀評論。文學家相對於作家可能沒有作家那麼多讀者和粉絲。

綜上所述,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是:作家重點在作品的創作,文學家除了創作作品外,還對作品進行深入挖掘,全方位理論探索研究,上升到文學理論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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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文化寫作營#

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其實是很分明的。只是文學家沒有作家那樣明文標註,但在每個人心中還是有底數的。

話說得有點繞口,乾脆直白一點說:


一、經過申請,由各級作家協會批准的會員,即可稱謂作家。

例如市作家協會、省作家協會、中國作家協會批准的會員,他們都是名正言順的作家。唯一不同的是在級別上有點差別。市作家協會的會員,與中國作家協會的會員,雖然同樣是作家,但是在級別上,在文學創作的水平和數量上,還是有區別的。因為各級作家協會的入會標準是不同的,越往高級走,標準也就越高。但不管有多少區別,他們也都是名符其實的作家。

目前在民間有一種說法:不管是否成為各級作家協會的會員,只要這個人寫出了一定數量的文學作品,他就可以稱為作家。對這種觀點,我持否認態度。因為,作家的頭銜不是自己封的,也不是任何一個團體和機構都有權利和資格授封的。更不是能寫點文章就可以稱為作家的。要知道,只要認識字,有點文化的人,都可以寫出所謂的文學作品,但其質量高低卻有著天壤之別。而作家協會,就是掌握和審核其作品質量的專業機構,只有各級作家協會,才有資格和資質審核每個人是否達到了作家的標準。而且只此一家,別無第二家。

至於要尊重某一個人,或者在某種場面上要誇獎某一個人而把他稱謂作家,這屬於民間的作法,如同把某個人稱謂大師,稱謂專家,都屬於客氣話。但不等於這個人真就是大師和專家或作家。

當然也不排除確實有高人,雖然沒有加入作家協會,但也確實有比較突出的文學成就,甚至高出真正作家的水平。他們或者還沒來得及申請加入作協,或者本身不想加入作協等等。但這畢竟屬於個例,不是普遍現象。猶如原來已經加入過作家協會,後來自動申請退出,都屬於個例,是極少數,不在本文探討之列。

一句話,只有作家協會批准的,才能稱謂名符其實的作家。

二、文學家不是由哪個機構授封的,他是經過長期實踐的驗證,取得突出的文學成就,而被國家和民眾所公認的人物,才可稱謂文學家。

首先是要經過長期實踐的驗證。這個期限沒有具體規定,但絕不是三年五年和十年八年,至少要幾十年甚至百年以上。因為只有經過如此長時間的驗證,才能證明他的文學成就是經得住時間和歷史檢驗的。

其次是取得被人共識和突出的文學成就。這個文學成就不是少數人認可,更不是哪個機構認可。而是國家和全民族大眾的認可。

比如魯迅,逝世後身上覆蓋“民族魂”三個大字的旗幟。這不是一般人能獲得的榮譽,而是被一個民族所公認的榮譽。所以毛主席說: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從而充分說明,只有魯迅這樣等級的人物,才有資格成為文學家。

文學家的標準不是量化的,不是必須創作出多少多少文學作品才能夠格。而是指他創作的文學成就在質量上超乎尋常,對推動文學事業的發展起到引領作用,起到旗幟的作用,起到標杆的作用。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內,經受住了歷史風雲的變幻和考驗,被絕大多數人所公認。

還是以魯迅為例。魯迅如投槍匕首般的雜文,他的《狂人日記》,《阿Q正傳》,《孔乙己》,《故鄉》,《祝福》,《藥》等小說,至今無人能夠超越。他真正實現了棄醫從文而醫治人心的崇高理想。所以毛主席才說他不僅是個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個偉大的思想家。

我國古代還有一個著名的文學家是司馬遷,他在遭受腐刑的情況下,依然矢志不渝堅持著書立說,寫出了名垂千古的被譽為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的《史記》,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可見,只有創作出如此輝煌文學成就的大家,才有資格稱為文學家。

所以,我始終固執地認為,一個人如果成為文學家,他首先要是一個思想家。只有具備深遂的思想,才能創作出震聾發聵的文學作品,才能取得超乎常人的文學成就,才能經受住時間和歷史的檢驗。否則,是不可能成為文學家的。

總結: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

作家和文學家的區別還是很大的。二者的界限是:作家是被作家協會批准的會員。而文學家是被長期實踐驗證,經得住時間和歷史檢驗,有突出的文學成就且被國家和民眾公認的人物。


文化一家人


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如何界定?其實,要弄清什麼是“作家”,什麼是“文學家。”

從一般的廣義上來說,專業或業餘從事寫作的,進而獲得了省市縣作協稱號的寫作者,都可以稱為“作家。”當然,有些沒加入作協的,但在寫作上成就斐然的,也是作家。

而文學家則是更進一層次。它是從理論到寫作實踐,都形成自已特有風格,水平和高度的專家。

理清了這個問題,那麼,就很好區分了“作家”與“文學家”的界定。簡單地說:“作家”是單純的寫作者,有的是一個寫作的匠人而已。而“文學家”是在文學的上有不凡造詣的,有自己對文學理論體系支撐的,博古通今地,從寫作到文學批評自有一套認識的,才能稱為文學家。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的寫作匠人很多,但真正能稱之為“文學家”的很少。在我的認知中,能達到“文學家”高度的,那麼,魯迅可以算一個,他除了寫出了《阿Q正傳》等影響至今的鉅作外,對文學理論也是有一定的自我見解的。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國小說的歷史變遷》等論著中,多次論述了小說藝術審美接受多樣性與唯一性等理論問題,還對中國小說藝術審美接受過程中存在的誤區,都作了深刻的批判和分析。從而,形成了自我的文學理論。

另一個例子是老舍,他的京味小說,已達到了一個高度,已形成了特有的京味文化。並且他作品的語言是獨特的,作品的內涵是深厚的。一定區域的特質讓他的作品,成為一個特有的文化標誌。

因此而言,只有在文學上或通過作品,或通過文學批評形成自我理論和獨特文學現象的,才是“文學家。”當然,除他們倆位還有其它幾個大家。

不管怎樣說,簡而言之:單純寫故事的,只是一個碼字匠式的“作家”;而不僅僅是寫作,而且有自己的文學理論,進而予於文學有一定影響的,並在文學史上標誌式的人,就是“文學家”!


醉愛詩書


要回答這個問題,弄明白什麼是“作家”?什麼是“文學家”?我們就會很自然地明白了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是什麼了。

文學家魯迅(網絡圖片)

“作家”,指的是能以文字即文化進行文學創作為職業,能寫作的人。這些人的文學作品能經常在出版社發行,成就突出,在社會上享有一定的盛名。

一般能被稱為“作家”的,相對於“作者”而言,更受人尊重。“作家”是褒義,而“作者”是中性詞,不褒不貶。

“作家”這個詞會當做一種社交詞在社會上經常出現。例如,作為一種客套或敬稱;提高自己的身價或標籤等。

現在的“作家”不僅僅指在案桌上用筆寫作的,還指在電腦上或手機上寫作的。因此,在“作家”群中,出現和添加了新的稱呼:“網上寫手”和“自由撰稿人”等。

“文學家”指的是在小說、散文、散文、隨筆、詩歌、戲劇、電視編劇等方面有突出成就者。他們不但發表或出版了有一定質和量的作品,而且在社會上還有一定影響力。

“文學家”是專門從事文學研究活動的成功群。他們是以創作文學作品為自己的主要工作的學者和知名人士。

“文學家”包括小說、詩歌、散文等作家。但是,小說、詩歌、散文等作家不一定是“文學家。”但是,小說、詩歌、散文等作家不能稱其為“文學家”,因為,小說、詩歌、散文、戲劇、電視編劇等都是文學形式之一,只能代表它們各自的文學體裁,而不能代表文學,文學卻包含著所有的小說、詩歌、散文等文學體裁。所以,“作家”和“文學家”是兩個不同內涵的兩個概念。

通過以上解析,“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就是:“作家”是單一的文學體裁,而“文學家”具有綜合的包含多方面的文學體裁。就好比水果中包括蘋果和梨等,但不能說蘋果和梨包括水果。因為,蘋果就是蘋果,梨就是梨,它並不包含其它水果,如香蕉和桔子等。


言者青青


作家,是一種統稱,寫作寫出專業水準的,都可稱作家,如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會員都是作家,細分,又分為小說家與詩人,戲劇家、文學評論家、散文家等等。作家與寫手,是雅俗兩說法兒,這是寫作的主力軍。

文學家,這是作家中的作家,是指在作家圈裡有影響力的,在文學行當裡全才力寫作的作家。在小說、詩歌、散文、戲劇、文學評論這五大文學體裁上至少有兩門以上有突出成就者。文學家在文學體裁方面,有多體裁的精品力作,具有豐富的創作實踐與岀版發表作品支撐其創作地位,同時還有自己的文學思想或文學觀點,具有文學學術上的理論造詣高度與文學寫作上的經典創作水平。只有各種文體寫作全能型的且取得豐碩成果者,方可稱為文學家。

如若將兩者相提並論,文學家就是研究作家作品的人們,而作家則反。就是兩家的界限。


鄉間農夫相見有緣


我個人認為:能稱得上作家的人比較多,能稱為文學家的人比較少。

作家的水平不是那麼高,作品量少,思想性、藝術性只能達到中等水平,其社會影響力有限,涉及面有限,創作的領域有限。

有的人寫了幾本書,都能自稱作家,現在的作家滿天飛,多如牛毛。有的作家,為了金錢,專門寫一些內容膚淺、粗俗、趣味低的作品,有的作家專門寫一些快餐文化,食之味,如同雞肋,丟棄亦毫不可惜,還有的作家閉門造車,生搬硬套。

能稱之為文學家的人少之又少。他們無不是在:詩歌、小說、散文、戲曲方面有突出的成績。在這些領域裡面赫赫有名,有自己的代表作品,有相當高的文學價值和社會影響力並且給後人帶來啟發,他們的作品豐富了我們的文化生活。在經歷了時間的洗禮後,經久不衰,逾久彌香,甚至煥發了新的生命,吸引著一代又一代的讀者。

在我看來歷史上能稱為文學家的人有:柳宗元、韓愈、李白、劉禹錫、泰戈爾、傑克.倫敦、馬克.吐溫、魯迅、曹雪芹等人。

要成為一個文學家那是很難的一件事情,除了有過人的天賦,還得下十二分的功夫,一個文學家既是思想家,又是在各個時代中用心感受生活,對生活、經濟、文化、歷史、社會變革、人情世故、語言,有深刻的洞察力。在拜讀文學家的作品時,我們的眼前總能展示出宏大的歷史畫面,那些畫面彷彿穿過時空的隧道,栩栩如生地放映出來。

簡而言之,作家和文學家不是在同一個檔次的水平,把這兩種人的作品放在一起,高低立現,毋庸置疑。






金雨水


作家與文學家,如同蘋果、香蕉、梨子與水果;換句話說,作家是“下義詞”,而文學家是“上義詞”,如同“蘋果、香蕉、梨子”都隸屬於水果,而水果則是上義詞。

文學家或者說文學形式多種多樣,人們熟悉的有三大類,即小說、詩歌與散文(或者說雜文);在這三個方面均有建樹的人可以稱為“文學家”;反之,僅僅在某一個領域取得成果,則分別稱為“作家”(小說家)、詩人以及散文家;

當然,還可以以不同形式的文學作品進行細分,比如說劇作家、詞作家(以寫歌詞著名)、影視評論家、文學評論家,等等;這些都屬於文學家範疇。

舉個例子。韓愈,唐宋八大家之首,中國文學家;韓愈的文學造詣在散文(政論性文章).,以及詩歌創作方面都有建樹;儘管當時還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小說”,但是韓愈能夠領銜唐宋八大家(文學家)的稱號應該是當之無愧的;

另外,唐宋八大家點讚的另外一位赫赫有名的文學家應該是蘇軾蘇東坡了;成了詩詞歌賦以外,蘇東坡也是著名的散文家;同時還是書法家兼畫家;

如果以近現代文學家舉例,那麼就有魯迅、胡適、林語堂等人最為突出;比如魯迅先生在小說、詩歌以及散文(雜文)各個方面都有佳作傳世;

因此,古代著名人物當中的李白、杜甫等人之所以缺席“唐宋八大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唐宋八大家基本上的標準都是統一的,即散文家;

說白了,除了詩歌以外,他們的“文章”也能夠技壓群雄;其次,唐宋八大家在政治上也有話語權;而李白杜甫則因為沒有擔任過政府官員(實權派)而創作的作品種類有限。

近現代人物比如“蘭陵笑笑生”、蒲松齡、吳承恩或者張愛玲乃至金庸,諾獎獲得者莫言都算不得文學家而只能是小說家或者說作家。

因此,比起作家來說,文學家的桂冠含金量就要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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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作家是文學、藝術的創作者。創作的體裁內容包括″文學″(詩歌、小說、戲劇文學、散文)、″藝術″(繪畫、雕塑、音樂、建築、裝璜等)。

而文學家不僅限於創作文藝,更重要的是研究″文學的社會本質"、″文學發展的歷史規律″、″文學的基本理論學″、″文學的批評與鑑賞″等等

由此可見,作家和文學家是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卻又有著不可替代地明顯分工,二者之間有著明顯的界限。

可以看出,作家並非文學家。而有創作能力、有優秀作品的文學家,既是作家又是文學家,即″雙料文學家″。


全峰山


作家和文學家的區別,就相當於考取了職業技術操作證的職員和考取了職業技術等級證的職員一樣,也就是檔次是不一樣的。擁有職業技術等級證的人一定是先考了職業技術操作證的人,但擁有職業技術操作證的人不一定能考取職業技術等級證。文學家可以也是作家但作家不一定就是文學家。文學家是在文學領域有突出深度和非凡廣度的學者,作家是文學領域優秀的創作者也就是能創作出優秀文學作品的作者。也就好似武術家和武術師的區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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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和文學家的界限主要在於二者的範圍不同。文學家的範圍顯然要比作家的範圍大。

文學家,我們一般是指在文學範疇之內做出過成績的人,它包括文學創作,文學研究探索等等。作家我們一般是指專業性寫作的人,是針對某一文體進行創作,並在這一文體方面有自己的代表作品。現在許多人寫了幾篇文章就稱自己為作家,其實是名不副實的。

文學家可以包括作家,但是一般作家不一定包括文學家。舉個例子,比如說魯迅和老舍。我們稱魯迅為文學家,但是老舍我們一般稱著名作家。區別就在於魯迅不僅進行小說,詩歌,散文創作,他還對外國文學進行宣傳介紹,並有系統的研究了中國的語言文字,古典神話,中國小說發展史,人類社會史等,這些都在文學範疇之內。所以我們稱之為文學家。

而老舍先生主要專攻於小說創作,縱觀他一生的成績,還是以小說,戲劇為主,像《駱駝祥子》《正紅旗下》《茶館》《四世同堂》等。因此說起老舍先生,我們稱他為作家。

這就是二者的界限,舉個好玩的例子:好比你拿著一根繩子抽水面,如果你只抽出一條又粗又長的波紋,那你就是作家;如果你抽的滿水面都是縱橫交錯的波紋,那你就是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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