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伯奢一家只是殺豬?實際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我們都知道,羅貫中寫《三國演義》時,所依據的主要正史材料是陳壽的《三國志》,以及裴松之注。而《三國演義》所寫的“曹操誤殺呂伯奢”一事,卻與《三國志》中的記載有些出入。

“曹操殺呂伯奢事件”中唯一的證人——陳宮

最主要的問題,便出在陳宮身上。由中國古今的律法來看,無人起訴的案件無法立案,沒有證據的案件也無法定罪。因此羅貫中在設計“曹操殺呂伯奢一家”時,特意讓曹操把呂家唯一的“活口”——呂伯奢也殺掉了。而且在羅貫中安排的劇情中,陳宮成了目擊者和證人。

呂伯奢一家只是殺豬?實際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曹操劇照

遺憾的是,《三國志》和裴注中根本沒有“中牟縣令陳宮”這個人,此時真正的“中牟縣令”是楊原。也就是說,“曹操殺呂伯奢事件”中唯一的證人,是羅貫中虛構的。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陳宮雖然和曹操有過一定的糾葛,但從來沒有在成皋呂伯奢家和曹操共宿的經歷。除此之外,還有“曹操逃亡路線”、“呂家人密語”等諸多疑點,不枚勝舉。

那麼,我們能因為“曹操殺呂伯奢全家”有疑點,便否定此事從未發生過嗎?當然不能,因為如此這便是犯了以偏概全、忽視史料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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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伯奢劇照

曹操確實到了呂伯奢家,而且真的殺掉了八個人

事實上,這段情節還是有不少史料作為支撐的。《魏書》中記載:“太祖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手刃擊殺數人”;《世語》說:“(太祖)手劍夜殺八人而去”;孫盛《雜記》雲:“(太祖)以為圖己,遂夜殺之”。

從這三則史料中,我們能看出:曹操逃亡時,確實到了呂伯奢家中,而且真的殺掉了八個人。事件的情節與《三國演義》中的種種細節亦十分相近。

既然如此,我們來分別查證一下這三則史料的真實性。

呂伯奢一家只是殺豬?實際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呂伯奢劇照

王沈的《魏書》中提到了比較關鍵的一點:“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據此描述,我們可以推斷出呂伯奢一家人實際上是要害曹操,而曹操殺人的目的,是為了自保。可見,呂伯奢一家實在是咎由自取,死得不冤。

郭沫若竟然也說《魏書》“比較可信”,那他的理由是什麼?筆者並沒有發現可以證明《魏書》“可信”的證據。然而,其作者王沈的品德卑劣,自古就有評定。

呂伯奢一家只是殺豬?實際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郭沫若

王沈與曹魏關係密切,他是當時皇帝曹髦的御用文人。他的所作所為卻被後人評價為“臨危賣主”——他將主子曹髦的發兵計劃偷偷報告給司馬昭,導致曹髦最終失敗和身死。因此,在筆者看來,王沈所言的“共劫太祖”,實乃“崇飾虛文”,不可作為決定性證據。

呂伯奢一家只是殺豬?實際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曹操劇照

另外兩則史料的真實性如何?

《世語》曾被裴松之批評:“以時有異事,故頗行於世”。可見《世語》記錄了魏晉時期的一些軼事,但“全無宮商,最為鄙劣”。裴松之的感受是此書有一定的史料價值,但不高。遺憾的是,《世語》已經亡佚,我們無法一覽其全貌來作出評價。

我們再來看看孫盛。他所著的史籍,在歷史學界獲得了不錯的評價。其書“詞直而理正”,有一則故事可供參考。

孫盛和桓溫的交情不錯,但他卻將桓溫的敗績如實記載。桓溫得知此事大怒,甚至以“殺身滅族”來威脅孫盛。但孫盛“拒不改史”。由此看來,孫盛頗有“書法不隱,古之良史”董狐的風采。

呂伯奢一家只是殺豬?實際上是要害曹操,死得不冤!郭沫若:可信

呂伯奢劇照

郭頒的《世語》和孫盛的《雜記》都提到了“疑其圖己(以為圖己)”,可見曹操已經暴露了奸雄的真面目,而且“殺呂伯奢一家”也是於史有據的。如果沒有其他更有力的證據,此結論便很難推翻。

參考文獻:郭沫若《為曹操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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