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以物抵債”受問詢:按70%計提壞賬準備是否充分?

2月17日晚間,容百科技(688005)披露了有關比克電池約2億元應收賬款回款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截至2月15日,公司本期對比克電池銷售正極材料產品14.8萬元,收到銀行承兌匯票15萬元,前四期累計收到銀行承兌匯票815萬元、融信憑證350萬元。而根據雙方去年11月簽署的付款協議,約定至2月15日比克電池將向公司支付第四期還款,原累計計劃還款金額應為14020.75萬元。

鑑於比克電池未能按約向公司支付還款,容百科技決定將子公司容百貿易對比克電池的應付採購款5600萬元,與公司對比克電池的等額應收賬款進行相互抵銷等。

對於上述情況,上交所當晚火速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實並補充披露:

1、問詢函要求公司:1)說明容百貿易向比克電池採購上述5600萬元產品的採購協議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協議訂立背景、時間,圓柱型鋰電池產品的屬性、型號、數量、用途、本次採購價格的作價依據及公允性等,請會計師對上述事項發表意見;2)說明該批圓柱形鋰電池產品的交割時間、存放地點等交割情況,公司與比克電池間是否存在對該批圓柱形鋰電池產品的權屬爭議。

2、公司採購取得的5600萬元鋰電池產品,相關應付貨款雖已抵銷了公司對比克電池的等額應收賬款,但並未形成實際資金流入,存在公司為加快資金回收而折價出售的存貨跌價風險。公司需:1)說明比克電池未自行銷售該批鋰電池產品形成現金流後歸還公司欠款的原因,同類圓柱型鋰電池產品是否因市場飽和存在變現困難;2)公司原計劃利用公司在鋰電池行業的市場渠道資源,協助比克電池銷售該批鋰電池產品,說明公司對該批產品的銷售計劃及進展情況;3)明確說明目前該批鋰電池產品是否存在跌價風險,如有,說明對該批產品的存貨跌價準備的具體計提比例等。

3、公告披露,相關抵銷金額將佔到公司對比克電池應收賬款總額的27.43%。問詢函要求公司:1)說明根據採購協議公司是否需要向比克電池支付相應貨款;2)結合比克電池以物抵債的抵銷方式,說明公司對比克電池剩餘應收賬款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風險;3)結合比克電池以物抵債、近兩期還款無實質進展等相關情況,說明公司對抵減5600萬元後的合計14813.61萬元應收款項按照70%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的確定依據,是否存在計提不充分的情況;4)說明當前對比克電池全部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的金額及對2019年年度業績的預計影響等。

4、公司被要求說明與比克電池簽訂的抵賬協議的主要內容與法律效力等。並請會計師對相關情況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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