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週報》:湘鄉:抗“疫”期間安全開展審判執行工作

本報訊(通訊員 陸義)“法官,能不能幫我現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2月3日上午,湘鄉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接到一個求助電話。

據查,1月16日,譚某某駕駛湘AG**33號小型客車由湘鄉市工貿新區轉盤方向往湘鄉市梅花路方向行駛,與陳某某停放在路邊的湘CA**85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致使湘CA**85號小型轎車與由陳某某停放在路邊的湘C8**18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三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後,譚某某駕車駛離現場。湘CA**85號小型轎車的所有人陳某某託其父陳映某向湘鄉市法院申請查封暫扣押在交警大隊處的湘AG**33小型轎車。

電話那頭的聲音就是陳映某,法院工作人員耐心向陳映某解釋因新冠肺炎疫情,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暫停關閉現場立案,當事人可以進行湖南網上法院立案。當事人告知不會網上立案,考慮到情況緊急,不及時採取訴前保全措施,有可能造成當事人損失。當事人的需求就是法院的責任,工作人員經請示主管領導,同意當事人一人來立案庭立案。

2月4日上午,陳映某經過體溫監測,來訴訟服務中心辦理立案手續。工作人員立案登記後,迅速由承辦法官制作保全民事裁定書,交由法院執行局採取保全措施。當天下午,執行人員趕到湘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送達了財產保全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成功為陳映某辦理好了相關手續,陳映某一顆懸著的心也定了下來。

“以當事人的司法需求為己任,積極謹慎地開展審判執行活動。”湘鄉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崔衛斌表示。2月3、4日兩天時間內,網上成功快速辦理好了一起訴前保全案件,執行異議結案兩起,執結三起春節前已完成執行款扣劃的執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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