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擊戰黑榜|不戴口罩辱罵他人還點火損毀資料 男子被判刑一年

2月16日,咸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熊某清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本案適用簡易程序,被告人當庭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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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6日13時許,咸安區馬橋鎮鰲山村村民被告人熊某清飲酒後到該村村委會向村幹部反映其房屋漏雨問題,因其在疫情期間未按規定佩戴口罩,該村支書甘某平和正在該村指導、督辦疫情防控工作的馬橋鎮政府副鎮長徐某對其勸告,但熊某清拒絕並對二人辱罵,且對徐某推搡。該村委會副主任朱某林見狀便上前拉開熊某清,卻被其抓傷右鎖骨部,經鑑定,造成朱某林輕微傷。隨後,熊某清進入辦公室,隨地吐口水,並用打火機將該村疫情期間口罩發放表、卡點值勤表、入戶排查表和鎮村幹部防疫“三包一”工作安排表等材料點燃燒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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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熊某清在新冠狀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為發洩情緒,隨意毆打、辱罵他人,任意損毀資料,嚴重影響咸安區馬橋鎮鰲山村疫情防控工作,情節嚴重,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熊某清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區法院綜合考量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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