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申请工期顺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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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工程施工总包方不会申请工期顺延。政府引导建设单位为施工总包单位在防疫防控期间施工费用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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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情况下,需要向法院或仲裁委提出请求,涉及相关的诉讼和仲裁程序,故不作为我们此次讨论的内容。以下我们仅讨论不可抗力情况下,建筑企业如何申请工期顺延。

(一)建筑企业申请工期顺延的程序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相关主张。以下根据《示范文本》为例进行整理和说明。

1、不可抗力的通知

建筑企业应当在此次疫情发生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此次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尤其是对原定开复工时间和后续工期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工期顺延的申请。如建筑企业看到本文时,仍未发出相关通知,建议立即发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此次疫情仍在持续发生,建筑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我们建议根据政府相关通知及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提交中间报告的次数和时间,在政府相关部门就开复工时间提出相关通知时提交一次,在发生对工程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时也要相应提交,比如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因此次疫情影响已经无法采购等情况。

最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应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此次疫情的结束应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并不是说所有病人全部治愈才算此次疫情的结束,我们认为,如果此次疫情对项目的实施不再存在较大影响时,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的结束。

2、提供必要的证明

由于此次疫情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就本次疫情的发生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但是,就本次疫情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和损失,建筑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采取避免和减少工期延误的措施

在本次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有权要求顺延工期,但也仍有义务要采取措施避免工期的进一步延误。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在原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人主要来源于主疫区,不能及时派出足够劳务人员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其他地区的劳务分包企业补足相关劳务人员;在原材料设备供应商受影响无法及时供货情况下,积极寻找可替代的供应商;在本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因感染等情况无法及时到岗情况下,与发包人协商更换相关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赶工技术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建筑企业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应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些措施,如赶工措施的采取,应先取得发包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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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情况下,需要向法院或仲裁委提出请求,涉及相关的诉讼和仲裁程序,故不作为我们此次讨论的内容。以下我们仅讨论不可抗力情况下,建筑企业如何申请工期顺延。

    建筑企业申请工期顺延的程序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相关主张。以下根据《示范文本》为例进行整理和说明。

    1、不可抗力的通知

    建筑企业应当在此次疫情发生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此次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尤其是对原定开复工时间和后续工期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工期顺延的申请。如建筑企业看到本文时,仍未发出相关通知,建议立即发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此次疫情仍在持续发生,建筑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我们建议根据政府相关通知及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提交中间报告的次数和时间,在政府相关部门就开复工时间提出相关通知时提交一次,在发生对工程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时也要相应提交,比如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因此次疫情影响已经无法采购等情况。

    最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应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此次疫情的结束应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并不是说所有病人全部治愈才算此次疫情的结束,我们认为,如果此次疫情对项目的实施不再存在较大影响时,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的结束。

    2、提供必要的证明

    由于此次疫情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就本次疫情的发生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但是,就本次疫情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和损失,建筑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采取避免和减少工期延误的措施

    在本次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有权要求顺延工期,但也仍有义务要采取措施避免工期的进一步延误。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在原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人主要来源于主疫区,不能及时派出足够劳务人员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其他地区的劳务分包企业补足相关劳务人员;在原材料设备供应商受影响无法及时供货情况下,积极寻找可替代的供应商;在本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因感染等情况无法及时到岗情况下,与发包人协商更换相关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赶工技术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建筑企业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应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些措施,如赶工措施的采取,应先取得发包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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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和甲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的话,双方要写一个书面的东西签字确认,比如合同变更。如果只是工期顺延,甲方应该可以接受。


2. 协商不成,可以走争议解决程序。合同里如果有争议解决的规定,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办;若没有,任何一方都可以去法院提诉。通常情况下,不可抗力的发生以当地政府公告为准;比如停工令和复工令。这次疫情各地都有政府公告,这都有法律效力。涉及到外贸的合同,可能需要当地贸促会开不可抗力证明。


3. 工期顺延属于甲方损失,属于工期目标不可实现,一般在合同中都有乙方工期违约责任的规定和相应的赔偿条款。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也有损失。乙方损失包括人员撤出的费用,停工期间人员的薪金和开支,复工时人员进场的费用;以及施工现场和设备保护、看管、维护,包括半成品保护;复工时重启现场,拆除半成品保护和施工准备等等。在正规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还有甲方如何补偿乙方的合理费用。如果没有这方面规定,那乙方就只能诉告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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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但是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及时提出索赔,下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内容

19.1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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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造价师,我帮大家理一理,一工期顺延,这个要根据生效的实际的进度计划,针对关键线路,工期索赔起点欢度春节的最后一天,终点复工之日。二费用索赔,有2大块,1是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是防疫消毒费用这一块,应该说,建管部门有复工条件的通知,凭通知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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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让职工错开吃饭时间,集体宿舍做好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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