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我的陪嫁房,買新房子房產證上竟然沒有我名字,還能過下去嗎?

做女人_要拽


你的陪嫁房寫你的名字,不經你同意,他沒有處置權,因此要保留交易證據。新購房的產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賣陪嫁房的屬於你個人所有,另一部分是你與丈夫婚後財產,各持有一半的產權。

如果你家庭和睦,就別在意誰是孰非。

如果他有外心,你保持清醒就是了。


DR引物


新房子房產證上寫不寫你的名字,這都是無所謂的。因為不管是不是寫了你的名字,在婚姻存續期間所買的房子都是你們兩個的共同財產。如果因為這一點,就糾結要不要過下去,實在是杞人憂天了。

比起新房子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其實賣了你的陪嫁房去買新房子,才是真正的算計。因為你的陪嫁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但是買了新房子以後,就成了你與你老公的共同財產。不過,如果你是打算與老公過一輩子的,你老公也是打算與你白頭偕老不離不棄的,這一切都沒有必要計較太多了,因為無論如何,只要夫妻二人能夠白頭偕老,你們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姻中間的共同財產都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你與你老公的感情不是那麼堅實,或者你老公是那種勾三搭四,沾花惹柳的風流男子,你不相信他能夠執你之手,與你偕老,那麼,為了保障你以後的利益, 你應該讓你的丈夫到公證處,與你做一個財產公證,證明新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這樣就可以放心了。因為有了這一份證明,無論怎麼樣,你的財產還是你的個人財產。


萍風竹雨123


能啊,雖然你老公做的有點不地道,但是不影響這是雙方共同財產的事實。所以有沒有你的名字不影響。再說也許只是圖省事而已,畢竟準備一個人的資料總比兩個人的省事。我送我老婆一臺車,本來說寫她名字的,後來突然才想起,她雖然開我的車也幾年了,可她連油都沒加過,每次差不多了就是我去加滿,她只管開。更別提水電煤氣,她連在哪交怎麼交都不知道,你指望她去辦理車輛上牌交稅年審買保險這些?所以乾脆還是寫了我名字,各項手續我一溜辦齊整,中石油中石化的充值油卡雖然各放了一張在車上,可她連自助加油都不會,仍然是我去加好再給她開,沒影響啊。

所以寫誰的名字無所謂,房子一不會跑,二是即使鬧離婚,也是婚後財產,一人一半。也許是圖方便,也許是為了顯示他一家之主的自尊,都沒關係的。別因為這影響了夫妻感情。

奉送一張周口丟失男嬰的親爹照給你自勉,感情需要經營,你要真搞事,別怪你男人去給別人當爹~



用戶禿尾貓


您好,丈夫的這種做法在情理上確實讓人氣憤、也無法理解。但題主也別太擔心,婚後購買的房屋,不管寫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賣陪嫁房的所得收入均屬於您的個人財產,用這筆錢再購買房產的對應產權也屬於您的個人財產。建議您可以和丈夫做個婚內財產公證,明確雙方在房產中的份額,保證您的合法權益。

第一,新購置房屋中雙方份額的計算方式。

《婚姻法》規定:婚後購買的房產,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不管登記在誰名下,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規定份額,按照一人一半分割。

《新婚姻法解釋(一)》中就明確規定過:“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意味著,原則上,用婚前的個人財產出資購買、或置換的,無論最終財產形式發生怎樣變化,都仍然屬於個人財產,不會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以上法律依據,我們可以推算下新購置房屋的分割歸屬。

假設賣女方的陪嫁房共獲得100萬,夫妻雙方再添100萬,新購置總價200萬的房屋。

1)賣女方的陪嫁房獲得的100萬為女方個人財產;

2)再添的100萬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配這100萬;

如果單純按照雙方的出資額,確認雙方擁有的產權份額。女方共有75%;男方佔有25%。

第二,新購置房屋中雙方份額的認定方式

1、最好的方式,就是夫妻雙方都認可這樣的計算方式,直接去公證處做婚內財產公證,明確雙方份額,這樣即使房產證上沒有題主名字,《公證書》也可以證明自己的份額。

2、如果男方不認可這種計算方式,或者不願意配合完成公證,那麼題主自己需要保留必要的證據,證明新購房的錢款中有部分是自己的個人財產出資。需要保留的證據包括:陪嫁房的賣房合同、轉賬記錄、新購房的買房合同、契稅發票等。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傻透了。。。婚前財產變共同財產,不離婚也就算了,對方都不寫你的名字,這就是態度問題了!對方一直算計你


這輩子只愛笨妞


心可真大,新婚姻法看看吧,在去房地產大廈問問吧,我婚前有套房子,婚後四年賣了,給孩子全款買了一個學區房,辦房產證的時候問的,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雖說是婚後買的,但也是我個人的財產,婚後的房產寫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一個人的


自由自在YAN


我以為只有我遇人不淑,你居然也是。不過,你要比我幸運了,畢竟還沒有嫁。用真實的十年生活告訴你,不要嫁!

一開始我就是搭錢過去結婚。以為一起生活都是他家打理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不用計較。但是,當生了孩子之後,奶粉自己買,全家去旅遊,就自己和孩子在家,真要吃來活命的。

二,以為他存錢,為小家庭買房好好過,怎料,把錢轉到他父母卡上名義上是他父母支付的首期,他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三,再以為只要搬出去,出錢裝修仍舊是自己的生活,怎料,小兩口一吵架,自己出門去上班回來,衣服都給他扔到門口,就是說中午的碗沒洗。房子是他一個人的,想怎麼扔就怎麼扔。

四,二胎政策開放,以為再生多一個兒子就會地位提高的,沒有。現在出月子有段時間了,他回父母家住,留娘仨在房子裡,你們要吃什麼,很方便,樓下有!但,都是女人一手交錢打理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

……不要嫁,會算計的家庭,永遠只會算計娶回來的女人的。他們把女人當做搖錢樹,不是人來尊重的。

補充,我父母不用我的錢,我每個月工資都是當地的中上固定的,還是要源源不斷去操勞他的一家子。真吵不過,打不過,不是體面的離婚,又不想隨便離開,畢竟有兩個孩子。


閨中密言22


同事親身經歷的。

婚後買的二手房子,房主寫的丈夫名字,一直出租,辦下了產權證,去年賣的。直到過戶的時候,兩個人才發現了一個問題:在一項資料中共有人一欄裡填的是“無”。當時辦產權證是丈夫親戚幫忙辦的,在填材資料的時候沒有詢問兩夫妻,自作主張在共有人一欄填了“無”。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即使是婚後買的房子,婚後辦的產權證,但因為共有人一欄沒有寫上妻子,那麼這棟房子與妻子沒有任何關係。果然,辦理過戶的時候沒需要妻子做任何事情。

大家千萬不要說丈夫一定知情,可以保證丈夫不知情,但是事實就是如此。

所以所謂婚後買的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財產,中間還有太多值得商榷的內容。

這位妻子,不論何時何地,保護好自己,才有能力去顧及其他,千萬不要想當然的去想事情,也別太相信任何人。畢竟除了父母,能在你不爭取的情況下還能把最好的給你的人,並不太容易碰到!


佳荷576


把我氣死了,爸媽給的東西,就算窮死了也不能賣,扶不起的阿斗,何況房產可以出租,過不下去了還有個住的地方,對吧!

我家的房產都是歸我單獨所有,當時我是這樣跟我老公說,將來過戶兒子我去辦簡單點,如是變成了我個人所有了,因為我是個有責任心的人,放在我名下安全!


用戶6783527251972


你是從主動變成被動了,算計你的男人都不是真愛,你沒有退路了,可是他有啊,你有沒有知道一句話,不心疼人心疼錢,現在你的錢變成他的了,他還珍惜你什麼,這是個陰謀啊!我是過來人,最後被算計的骨頭都不剩了,一腳踹開我,離婚了,然後人家馬上又找到新歡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