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中醫,自己給自己開方治疾是否屬非法行醫?為啥?

sp王成貴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給自己,保家人平安是初衷除非他們不接受,連自己及家庭的平安都保護不了,不如不學,但給別人開方,有收錢或義務助人都不合法不論好壞結果都小心,不菅是別人請求還是自出好心幫人解困都會由法律責任的。


鄉下人140265359


自學中醫跟自己治病犯了誰的法了?這十年來我一家人有病都是我自己開的方子醫治,不跟別人治也犯嗎?再說現在的醫生只會賺錢,幾個會著病的?俗活說久病成良醫,這話一點都不假,七八年前本人滿身潰爛,血水淋漓,兩手大母指頭肉都爛掉半邊,兩手食指指甲爛掉多次,看了無數醫生,用盡所有消炎膏都無濟於事。後來在村衛生室打消炎針,結果越打越狠,村石醫師看到打針越來越狠,連眼睛腫得都看不到人了,就說道:我再不診了,你這越消炎越腫,看著好怕人,你還到其他醫院去診吧。後來我說:我也不要你診了,我自己診。最後,我自己去抓解毒中藥內服,外用百草煎洗澡,現在完全康復,七八年時間了都沒復發。再說我的坐骨神經三十年前被一個遊醫女孩治好後於去年又犯了,痛得站都不能站,現在又被我自己治好了。任何事情只要認真是能學成功的。我們這地方好多人得病都問我,但都是白問,因為我不是醫生,只能是無能為力了。要跟別人治病是犯法的,跟自己治病應該是沒有法可犯的。


鄭選民


我也有疾時找個鄰居醫生看病,是個正規大醫院的,大都介紹說把式還不錯。我也就是去找了一次,交流言語中我料他是個有毛病的人,給他提醒他不理解,還說我又沒學過醫,言語激動,我一看這陣式也就不會要他看了。結果他都走十幾年了,並且走在他自已給別人主治的病上,豈不是笑話。我這種感覺說出來不是非法行醫吧,我也是把自已給解脫出來,免得他在陰間向閻王訴說,拖拽我到地府作公事,,,


阿xxx狸


自學中醫,自己給自己開方治疾,我以為不算非法行醫。

我歷來喜愛中醫。從初中上學開始,就瀏覽各種醫學典籍,從《內經素問》,巜仿寒論》,《靈樞經》,到《瀕湖脈學白話解》,巜湯頭歌訣》,《筆花醫鏡》......。還有中醫學院多本講義,雖幾經散失,至今仍尚餘近20本。家中妻兒之普通疾病,大多是我開方診治。那年,小女出生剛幾個月,啼哭不止,夜間尤甚。按照農村一般做法,是在紙上寫: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個夜哭郎,過路君子念一遍,一覺睡到大天亮。將紙貼於街道牆上。其實,這不起作用。小兒夜啼,是由於腸胃功能尚不健全,吃奶較多,不能消化,肚痛所致。故醫雲“小兒若要安,常帶三分飢與寒。"這是很有道理的。

還有一次,我二女兒發燒不退。一中醫開了一藥方,吃了兩服藥後,病不但未減,反更嚴重,娃連眼皮都懶睜了。我問她媽:你試摸姓的手心手背,看手心熱還是手背熱,答到,手心熱,腳心熱。我摸後,的確如此。這是陰虛。發熱日久,必損津液。又服發散之藥,津損陰傷更甚,若不好好調理,殆矣。此等病,若存得一分陰,便有一分命。於是,我便以滋陰為主,加以少許清熱藥。經五六天調理,孩子轉危為安。

也許有人會問,難道你比醫生還高明?當然我沒有醫生高明。但我對自己和家人的病情,揣摩的詳細,時時注意其病情變化,開藥方時,如履薄冰,斟酌再三,慎之又慎。這一點,恐怕好多醫生做不到吧。我經常看到,有的中醫給病人診脈,一分鐘不到,還時不時和熟人聊天。這樣能治病,才怪呢。中醫講望聞問切,陰陽表裡虛實寒熱八綱,辨證施治。若辨證不明,用藥不準,不惟治不了病,還會危及患者生命。故中醫行醫時間愈長,膽子愈小。因其懂得多,深知其中歷害。而那些淺學輕薄之輩,膽子反而大。我每到醫院就醫,拿到中醫所開藥方,感到沒有多大問題,才敢取藥。

還有一種說法:“醫不自治"。是說自己得了病,特別是比較嚴重的病後,作為醫生,往往會考慮再三,瞻前顧後。該下峻猛之品不敢下,而用性緩平和之藥,會延誤病情。

自學中醫者,遇到自己或家人比較嚴重的病,還是應該去醫院就醫。醫院醫療條件好,保險係數大。

自學中醫而無行醫資證者,不可給其他人開方治病,那是違法的,會給自己惹來麻煩,不可不慎。

以上拙見,尚望指正。


天下第一愚768


朋友!看來我也非法行醫啦[捂臉]朋友上次在我家玩,聊起頸椎病,說自一朋友躺床上半個月了,下地也困難!深圳醫院裡讓她開刀做手術,她害怕!我說要不我教你按摩穴位然後你回去教她,第二天就下床,十天就回去上班,後天和我朋友來海南玩,你說我是不是犯罪!不吃藥不手術就治好頸椎病,我非法行醫有罪[笑哭]


江南孔民醫


解放前學藝為人治病沒人管而今社會什麼開放唯醫不開放給屯民間真有醫道之人帶來重重困難完全不合理總有一天會被推翻設有技術的人高高在上整死人他們錯醫死多少人好多人不是病死而是醫錯死他們有單位沒人奈得何我的老婆就是被醫死西醫說不能吃中藥我開的圓藥吉調痴證預後期復發我外出打工老婆就沒有吃結果復發而死好痛心這就是悲俱


萬時奎


自學中醫,為自己治病,不屬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概念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非法行醫的概念。非法,是指未獲合法的行政許可,即取得醫師資格證。行醫,是指從事診療活動,簡單來說就是為他人治病。非法行醫之所以違法,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衛生活動的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公共衛生。

非法行醫的處罰

根據《醫師法》、《行政處罰法》以及《刑法》,非法行醫根據違法的嚴重程度,可由行政主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嚴重者按“非法行醫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分析

1.本例的主體為“自己”,自學中醫,根據憲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不違法。

2.給自己開方,未給他人診治,不涉及國家對醫療活動的管理,也未對他人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造成損害,也不違法。

3.自己對自己享有處置的權利,只要不影響他人,就不違法。舉個例子,故意傷害是犯罪,但自殘不犯罪。

結論

綜上所述,自學中醫,為自己開方治疾,屬於對自己生命健康權的處置,不侵犯國家對醫療活動的管理,也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故不屬非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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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醫僧


自學中醫給自己治病,無論治好還是壞,都不屬於非法行醫。屬於個人的自由。

那麼關於非法行醫呢,法律上就是有界定的。第一個構成條件就是給別人治病。

第二個構成的條件就是情節嚴重。也就是沒治好。反而治嚴重了。

第三個構成的條件是未經醫療機構發證許可。

說白了就是你沒經過那個醫療機構發證許可的,就是沒有醫師證的,給別人治病沒治好不說更嚴重了。那就是非法行醫。到時候警察要來抓進去要坐牢的,要罰款的,要賠償的。

那麼這裡就有幾種可能性。

第一種就是我沒有醫師證,但是我給別人治病治好了。不算非法行醫。

第二種就是我沒有醫師證,但是我給別人治病雖然沒治好,也沒治壞。也不算非法行醫。

第三種就是我有醫師證。我給別人治病沒治好,還治嚴重了,病人和家屬都打我了,也不屬於非法行醫。

第四種就是有關部門確定非法行醫時的唯一確定法。只要他給個解讀。將這三大條件並列式改為主導式。那麼有關部門就可以輕鬆的抓一大批“非法行醫”者。那就是在現實操作中出現過的,只要你沒有醫師證,你就是非法行醫。甭管你治好病,治不好病。甭管你是有沒有致其情況嚴重。你沒證就是非法行醫。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一個詞一刀切。這就跟那個假藥的有關部門一刀切鑑定一樣。不管你的藥治好病,治不好病。只要沒有醫療許可批號的,就是假藥。

時代發展到今天,其實我們會發現許多的創新源頭都被人為掐斷了。發展到今天,李時珍沒有醫師證,那就是非法行醫。李時珍給別人推薦的藥,那就是假藥,因為沒報有關部門批准有關部門沒給批號嘛!他們的那些標準從這一點上看,那就是固守成規,不圖進取,扼殺創新的標準。

哎,所幸現在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了。許多領域開始特事特辦。對民間的醫生,開始以考試通過就發證進行招攬,甚至可以掛靠名醫的方式給你合法行醫的資格。因為醫學專業畢業就從醫的人越來越少了。給病人看病的醫生不夠用啊。沒辦法呀,這是。

但是遠水能解近渴嗎?你考試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呢?知識灌輸派和技能應用派能進行妥協性合作嗎?事情恐怕沒那麼簡單。所以當前最大的可能性的發展,就是現代中醫的病理和藥理的民間性大普及。讓每個病人自己能為自己治病。讓每個人都能夠為自己有效防病。而醫院呢,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診病。從而切斷圍繞著醫院醫生和藥販之間的利益鏈條。讓醫院真正迴歸於公利和普惠。

所以儘管大膽的自己為自己治病吧。當然要了解必須的現代醫學的病理和藥理。至於自己的病是啥病,讓醫院的醫生和儀器診斷好了。他們在這方面還是比較靠譜的。

有特別愛黑中醫的,對我的觀點嗤之以鼻。好吧。我就舉一個實例的數據查詢例子,來讓黑中醫的人閉嘴,小年輕的,嘴上沒多少毛,腦袋裡灌了不少噴藥,倒是挺能噴的。你連實戰的經歷都沒有,更沒有眾多的經驗和教訓作後盾,就敢噴?!你不聞聞你噴出來的是什麼味麼!

視頻佐證:heinigo草藥應用128針對脂肪肝脾腫大的熱藥方。

單位體檢,醫院檢查,醫生當場告訴我:中度脂肪肝、脾腫大和膽結石。

那麼針對這三種症狀,我針對關鍵字“脾腫大”“脂肪肝”“結石”查了一下我用word文擋蒐集的300多種中草藥的藥理,查出來的數據結論如下:

脾腫大:白前,乾地黃,鴨腳艾

脂肪肝:枸杞子,人參,澤瀉,靈芝

結石:松節油(膽結石),虎杖(膽結石),甘草(膀胱結石),車前草(尿管結石),香蕉根(尿路結石),大葉雞菊花(尿路結石),蒲公英(膽結石),天葵子(尿路結石),向日葵莖髓(尿路結石),檳榔(膽結石)?金錢草(肝膽結石,尿路結石,膀胱結石,腎結石),小蘇打(尿結石),大蘇打(尿結石),石榴根皮(腎結石)!

?代表的是藥理結論有分歧有異議不可靠的

!代表的是藥性毒理嚴重需格外防範的

接下來,依據草藥的寒熱性,遵從寒症用熱藥,熱症用寒藥的戰國時期老祖宗就確認的中醫草藥冶療原則分別確定草藥治療方。

我選擇確定的方子是:

針對寒症的熱藥方:白前,枸杞子,人參,松節油

說明:這裡針對膽結石只有一味藥,我感覺不穩當就加入了檳榔,但後來一是我手裡沒有檳榔這味藥,二是它治膽結石藥理上有爭議,所以最終放棄。

針對熱症的寒藥方:乾地黃,澤瀉(需制過的),靈芝,虎杖(量上應注意,超量會有毒性),蒲公英,金錢草。

你是寒症則用熱藥方,你是熱症則用寒藥方。這就是中醫的辨證施治。

但是我呢?在這兒就卡殼了。因為我是寒症還是熱症,也就是說俗稱的陽虛還是陰虛,我自己沒有學過中醫的醫理,無法確定。

所以最終呢,我是自己嘗試了熱藥方,沒想到效果感覺特別好。既然實戰證明了我是寒症,那就用唄。我還是不明白我為什麼是寒症。這就得通過中醫的醫理去解釋去論證了。

我已經說完了,那些噴中醫的,是不是該閉嘴了?


heinigo


這是一個有意思的話題,很多朋友都會有自己的看法,也是大家茶餘飯後喜歡討論的一個話題。曾幾何時,在我讀大學的時候,我們有一位同學非常喜歡中醫,也確實閱讀了不少醫療典籍,他每次生病都喜歡自己開點中藥吃,我當時覺得味道很苦,但是還是比較有效的。那麼作為一名醫生,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如何看待自己給自己開方治療疾病呢?

首先,我們國家是一個法治國家,如果在中國行醫治病,應該符合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例如,執業醫師法。裡面包含了非常豐富的內容,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百度,瞭解相關知識。在這裡張大夫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在正規醫學院校畢業以後,還不能成為一名真正的大夫。首先,我們應該參加並且通過國家統一的醫師資格考試後,取得醫師資格證書,然後到我們工作的單位註冊後,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而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所以,這裡很明確的告訴大家,無論是中醫還是西醫,都要在取得相應的資格後,才能夠從事醫療活動,否則就是非法行醫。

但是,沒有醫師執業證書,自己給自己治病,這還違法嗎?我想我們的執業醫師法中,對此並沒有明確的說明,張大夫認為這可能是不違法的,畢竟選擇什麼樣的治療方法、到哪裡治療是每一個患者的權利。在臨床工作中,我們會給患者提供治療方案,也會尊重患者及家屬的意願。而學過醫的朋友,現在自己生了病,顯然,他現在就是患者,他當然是自由的。因此,這可能是不違法的。但是,張大夫還是勸您,相信專業的醫生,他們專業書籍和資料讀的更多,而且他們常年治療類似的患者,有臨床經驗,他們往往對於疾病的認識要高於您自己。

總之,自己學醫,在沒有取得相應的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前,從事的醫療活動都是違法的,但是自己給自己治病,可能是不違反法律的,但是畢竟您的經驗並不豐富,還是建議您找專業醫師進行就診。


張之瀛大夫


我們首先來看看什麼是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為他人治病,情節嚴重的行為。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非法行醫,是指給他人治病,給自己治病,治不好最多算是誤服藥物自傷。

那麼如果給親人、朋友治病呢,這個其實也是違法了,但是如果沒有造成什麼傷害,也沒有人舉報你,那麼這個“違法”也就沒人知道,情節也不算嚴重;一旦沒有醫師資格證,給人看病,看出問題來了,對不起,不止找你看病的人要找你麻煩,國家法律也要找你麻煩。

所以,各位中醫愛好者們,行醫一定要謹慎謹慎再謹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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