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期间乌鲁木齐市慢病患者处方药用量放宽至3个月

延长慢性病患者处方用药量、医保业务延长办、异地报销邮寄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降低人员聚集场所交叉感染风险,推出一系列线上业务办理措施。

  

2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医保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各种慢性病患者,均可持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包括9家国药控股新特药店,分别位于解放南路、胜利路、幸福路、北京南路、鲤鱼山南路、苏州东街、安居北路、南湖东路北二巷、米东区古牧地西路。区域分布均靠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慢性病患者开处方拿药。

  

除此之外,自2020年2月3日起,延长部分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间安排,将乌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待遇享受不设置等待期。同时延长2019年度医疗费用服务窗口报销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办理报销。

  

对于异地医保参保患者,疫情防控期间,在异地医疗费用现金报销业务邮寄办理的基础上,乌市医保局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纳入邮寄办理服务范围,异地参保人员可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资料邮寄至乌市医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办理。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市还开通了大病慢性病申请、医保卡使用等“绿色通道”,实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特殊业务优先处理。

  

参保人员可通过下载“新疆医保备案APP”,在线办理异地医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等业务。“新疆医保备案APP”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信息、账户收支、异地就医服务机构、制卡进度查询、制卡网点查询、慢性病机构查询、经办流程等查询功能,以满足参保人员掌握本人医保信息的需要。

  

如果无法通过手机APP线上办理异地医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可通过电话申请办理。如业务通过“不见面”方式无法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咨询,医保部门将安排专人联系办理。

  

温馨提示:

  

一、“新疆医保备案APP”二维码(安卓、IOS通用)


抗疫期间乌鲁木齐市慢病患者处方药用量放宽至3个月

  

二、电话办理时间:10:30-18:30

  

三、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医保局:(0991)4680625、4658524、4680662

  

天山区(达坂城区):(0991)2337203

  

沙依巴克区:(0991)4533029

  

高新区(新市区):(0991)3193797

  

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县):(0991)4613071

  

经开区(头屯河区):(0991)3720782

  

米东区:(0991)3306873

  

四、邮寄办理收件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 5 号惠民大楼二楼

  

收件人: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支付科

  

邮政编码:830000

  

五、异地就医报销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异地医疗费现金报销邮寄所需材料:1、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发票原件;2、住院报销提供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诊报销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明细单,诊断名称须为特殊慢性病病种;3、发生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医保卡复印件;4、没有医疗保险银行代付信息的,需要提供参保人乌鲁木齐市社保协议银行柜台存取款业务凭条。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要求与社会保障卡的基本信息一致;发票原件有财政监制章、财务收费章;费用明细项目均须标有单价;需标明联系电话、居住地址、发票张数、金额等信息,跨年度的应按不同年份分别汇总。

  

(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报邮寄所需材料: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报邮寄所需材料: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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