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兼任、檢校——唐朝使職為何皆無官品?

正官、兼任、檢校——唐朝使職為何皆無官品?

唐代存在許多的使職差遣,可以說是使職制度的起始期,其中包括以朝官擔任的使職,也有由宦官擔任的使職,後者又可以分為內諸司使和其他由宦官使職。唐代中葉以後,各種名號的使職差遣逐漸變成正規官制之外的重要職務,他們分割了中央和地方各種正規機構的職權,在歷史上發揮過巨大作用。

唐代使職有皆無品秩與常帶省臺寺監長官銜,以寄官資之崇卑,或常假以他官這兩大特色。使職差遣制在唐代產生和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身的歷史特點,對唐採政治制度均產生了深遠影響。

一、唐代以"使"為實,以"職"為號的新制度

1、唐代使職差遣的大量出現

唐代職官制度中使職差遣的大量出現,是唐代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現象之一。陳仲安、王素在《漢唐職官制度研究》一書中認為:"尚未固定成型的職稱為差遣,反之固定成型的就是使職。"

薛明揚認為使職是"中央朝廷的代表,銜命出使四方的官員。使職差遣制度在中晚唐時期就已出現。

一開始,使職差遣只是皇帝的一種權宜之計,為了完成某項臨時性的任務,令某人赴某地行使某種職能,使職"因事而設,事己則罷"。出任使職的官員都帶有自己的官職,但不在經管原職任內的事務。使職擔任的官職只反映他的地位待遇,任務完成後一般又回到原任職內。使職差遣的大規模產生可以說是當時社會許多條件共同導致的結果。使職差遣的大量出現,在唐代發揮了巨大的歷史作用。

2、唐人對使職的微妙看法

唐人對使職看法頗為"微妙"。他們其實並不完全反對設立新使職來取代舊有的正規有司,但他們卻堅決反對讓兩種人充任使職:宦官和聚斂之臣。在他們看來,某些使職是好的,是制度上的一種革新,但某些使職卻是壞的,特別是因為委任了宦官或像宇文融那樣的"聚斂之臣"來擔任,會帶來巨大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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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實際上,不論是在唐前期或唐後期,我們見不到任何唐官員有反對設新使職的言論。那些看似反對的言論,都是針對某某人而發。因此,使職若用人得宜,我們便見不到反對言論,比如唐初設宰相、史館史官、翰林學士、集賢學士、觀察使、節度使等使職時,都未出現反對聲音。所以,我們應當細心區別唐人對使職持有的這種"微妙"觀點。

3、皆無官品的唐代使職

唐代建立之初,職事官即有正官、兼任、檢校、攝、判、知等諸種形式。除正官以外,其他形式在某種程度上都具有臨時差遣性質,即在職事官體系中已經蘊含著使職化因素。不過唐代使職皆無官品,正好跟職事官必定有官品,形成鮮明的對比。使職和職事官,乃唐代僅有的兩大類有實職官位(其他如散官和勳官,都沒有實職)。

但他們之間最明顯的區別,就是使職沒有官品,但是職事官有。換句話說,使職不存在官品,這是使職最主要的一個特徵。而相對其他使職的特點,比如出使在外、以使為名、皇帝欽差等,便不適用於所有使職,只適用於某些使職。

二、為何說唐代使職和職事官存在無官品的差別

1、對使職中"使"字的理解與思考

使職是正規官制起源最早的"種子"。古代的正規職官編制,基本上都建立在使職的基礎上。換句話說,人類先有使職,然後才發展出正規官制,決非先有官制才有的使職。所謂"使職",就是關鍵在"使"字。《說文解字》中說道:"使,伶也。"按,伶者,令也,也就是掌權者"命令"下屬去為他做事。擔任使職者,可被視為一個"使者",在執行上司或掌權者的命令。

舉個例子,語言的出現,說明人類能夠用話語來指使其他人,從有了使職。使職是人類社會最初始的一種任命方式。這也是人類最本能的一種舉動:權力比較大、地位比較高的人,必然會命令權力比他小、地位比他低的人來為他做事,特別是一些他無法親身執行,或不便執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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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五萬年前的人類社群組織仍然很簡單,基本上是一個家庭一個"遊群",或一批血緣相同的同家族人聚居在一起,人數大約只有5到80人,然而,即使在如此簡單的社群,人類已經有了使職。所以在這樣單純的組織,何需官制?又何來官制?

2、從使職的職務特徵來思考不存在官品的原因

在傳統中國,官必有品是大家固有的觀念,就比如生活中常聽到的九品芝麻官、三品高官的部分說法。但為什麼使職也算一種官(至少是廣義的官),卻沒有官品值得我們深思。我們瞭解到在官場,任命的使職通常有幾種特徵。

第一,它是很隨興的一種指派,可以因事務的需求而任何時候指派,富有彈性,也會因事務停止而終止使職。第二,這樣的委任,正因為是隨興的、不固定的、相當個人化的,也就不需要設置什麼官品,沒有所謂的"官品"。官品要等到官職變得複雜,職官眾多,且需分層管理和進行正規的編制之後,才會產生。在使職的階段,無官品可言。受命者就直接聽命於掌權者。

第三、掌權者通常都會任命他最信任的人來當使者,因此掌權者和受命者必然帶有某種"私"或"密"的關係,通常使者就是他的血親或姻親,或是他認為合意的人,由此看來使職也就不需要設置什麼官品。

3、職事官和使職是相互不斷演化而成的

隨著人類社群組織變得越來越龐大,組織需要的助手也是越來越多,而人類最原始的任命就是使職,使者一般都是無正規的編制,隨意性很大,也多半帶有"私"和"密"的特點,所以也就沒有官品,無需官品。後來職務變多了,分工變複雜了,於是才有需要把眾多參與事務的人員給予編制,分階層,定官品,使他們成了正規編制的官員,也就是有官品的職事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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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職事官制長期行用以後,又會變得官僚化,僵化無效率。所以使職轉變為職事官,不是職事官權力變大,反而是他的權力變小了,地位變低下了。這時,掌權者又會回到人類最本能的辦法,訴諸人類最原始的使職,重新委任使者來替他做事,以整頓整個作業,達到效率。使職和職事官便如此不斷地週而復始,不斷相互演化,形成一個大規律。

三、唐代使職地位及其差遣制的特點及影響

1、使職的社會地位高低

李肇在《唐國史補》中就有提到說在開元以後,唐代的使職越來越多,"名號益廣",於是當時人"重"使職,"輕"職事官。做個職事官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當使職才顯威風。所以實際上,使職沒有官品,並不是"壞事",反而是"好事"。原因就在於,任使職的使者,都是一批跟皇帝或掌權者(如使府主)非常親近的官員,非常接近權力中心,從而使職可以有許多特權,

任官也富有彈性。

更能凌駕許多職事官之上。唐代那些宦官和中使,許多就是使職,沒有官品,但他們卻可以利用皇帝的名義行事,權力更大到足以讓宰相敬畏,道理就在這裡。雖然現代唐史學者普遍重視職事官,忽略使職。但是現代這種重職事官、輕使職的現象,其實跟唐人的理解很不一樣,甚至可說相背。

2、唐代使職差遣制的歷史特點

唐代的使職差遣大體上以唐玄宗時期為界,可以分為形成發展期和高峰期兩個階段。開元、天寶之後,中央隨時因事置使,名目尤多,使職差遣慢慢變成一個重要的職務。由唐代使職差遣制的發展情況,其歷史特點也是十分鮮明。首先,使職差遣的設置廣泛化。唐代差遣官的數量眾多,且廣泛分佈於當時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領域中。

除此之外,唐代使職雖然是臨時任命的,但差事的結束一般需要較多的時間,因此,

許多臨時設置的差遣官設立之後,並未及時撤消,而是作為常設性的官銜保留了下來,這使得使職差遣設置系統化。最後,使職差遣官的行政能力高效化,能高效的處理諸多事務,發揮了充分的靈活性,也使其行政效能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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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代使職差遣制的社會影響

唐代使職差遣在當時的社會生活等等各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首先,

差遣官一般都由皇帝或宰相直接任命,可以不受吏部或中書門下銼選授任時的資歷和程序的限制,以中央特派使的身份完成各項任務,所以對唐代的人才選拔產生了積極影響。

其次,唐代中央機構為三省六部、九寺五監,地方機構為州和縣,完備了唐代的職官體系。且自隋初至唐代前期,地方行政級製為州(郡)縣兩級,一定程度上促使唐代地方行政級制的演變。除此之外,唐代中後期廣設節度使,也算是開啟了宋代政出多門的現象。

四、小結

為了保證國家政務的運作效率,處於動盪不安的唐王朝不得不在已經職事

官化的使職之外,另立新的使職、差遣,以配合中央官制的發展進程。使職雖沒有官品,並非壞事,對擔任使職者來說,也不成為難題,一般出任的使職者,往往就是目前任職的一些職事官,原本就有官品。他只不過是以現有的職事官去充任使職。

且唐代使職差遣制度反映了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一般規律,即中央權力機構由天子側近演變為正式國家機構的情形。所以常說使職是"常假以他官"的意思就是說他的權力和地位,實際上比類似的職事官更加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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