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出臺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十二項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策部署,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中共煙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發出《通知》,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四環節發力,全面加強疫情防控的合法性、操作性、實用性,努力構築群防共治的法治防線。

煙臺:出臺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十二項措施

一是堅持依法審慎決策。注重疫情防控重大決策的程序保障,切實提高依法決策水平。

是強化合法性審查。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以法治思維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切實把好審查關口。

三是加強法律實施監督。加強對疫情防控的各類政策文件、配套制度的法制監督,確保疫情防控法律體系的協調、統一。

四是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佈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信息。

五是依法嚴肅查處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政府通告中明確的應急管理措施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嚴厲打擊阻礙或者妨害疫情防控人員依法實施醫療衛生、防疫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拒絕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拒絕接受檢疫、治療等違法行為;嚴肅處理個人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居史等行為;依法嚴懲捕殺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製品等行為。

六是加強市場秩序、公共安全等重點領域的執法監管。嚴肅查處企業、工地等違反規定開(復)工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未經政府同意阻斷高速公路、國省幹道、農村公路通道和關閉高速公路出入口等行為。依法查處違反規定組織群體性聚餐聚會、集中辦學培訓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造謠傳謠、阻礙公務。強化公共衛生環境整治。

七是依法規範捐贈受贈行為。依法規範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於疫情防控。

八是依法防範化解風險隱患。充分發揮網格化治理優勢,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各類安全穩定風險的監測、排查、防範、處置等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

九是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利用各種手段加強衛生防疫法律知識宣傳,提高群眾自我防範意識,增強合法處理疫情的理念。

十是深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圍繞疫情防控深入開展“優化環境,法惠民企”活動,按照《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同舟共濟應對疫情支持企業渡難關穩發展的政策意見》要求,認真研究因疫情引起的企業復工、財稅政策、保險待遇、合同履行等法律問題,提出針對性法律指引。通過“線上辦”“掌上辦”,開展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行政複議等業務。

十一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加大涉疫情矛盾糾紛排查力度,積極組織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和政策宣傳工作。建立醫患糾紛快速響應機制,認真做好網上信訪工作。

十二是加強監督監察。強化監督監管,督促衛生健康、交通、市場監管、藥監等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構築嚴密防線。加強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秉公用權等情況的監督,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瀆職、挪用救援款物等違紀違法問題,堅決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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