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亳州分行被處罰,風險管理員徐曉嬌受警告

2月5日,中國銀保監會亳州銀保監分局公示了兩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分別指向交通銀行亳州分行及其財務與運營管理部風險管理員徐曉嬌。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亳州分行被處罰的原因在於不按照規定提供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在此違規行為中,交通銀行亳州分行財務與運營管理部風險管理員徐曉嬌應負直接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亳州銀保監分局對交通銀行亳州分行罰款人民幣10萬元,對徐曉嬌進行警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