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ce熱議:新冠病毒及其疾病命名引起混亂

2月1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Tedros博士在日內瓦的全球研究與創新論壇上宣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將正式被命名為“COVID-19”。“CO”代表Corona(冠狀),“VI”代表Virus(病毒),“D”代表Disease(疾病),“19”代表疾病發現的年份2019年。

Science熱議:新冠病毒及其疾病命名引起混亂

同時,就在Tedros博士結束新聞發佈會之前,負責病毒分類和命名的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ICTV)對引發COVID-19的新型冠狀病毒的也進行了命名。

ICTV專家組在其官網及預印版平臺bioRxiv發佈了有關病毒命名的詳細說明,正式確認新型冠狀病毒是導致2002-2003年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SARS)冠狀病毒的姊妹,並宣佈了該病毒的正式名稱: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


Science熱議:新冠病毒及其疾病命名引起混亂

同一天內,兩個機構分別為新型冠狀病毒和由其引發的疾病命名。這一巧合雖然結束了過去長達6周的疾病名稱不確定性,卻也造成了新的混亂。

2月12日,Science 就 WHO 和 ICTV 兩個機構命名引發的誤解與爭議發表了一篇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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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誤解產生,世衛組織不滿

事實上,對病毒和疾病名稱的誤解幾乎在宣佈後立即發生了。參加WHO總幹事Tedros博士新聞發佈會的記者在推特上說:“病毒終於有了一個名字,COVID-19”。該記者將疾病名稱誤解為病毒名稱,過了片刻後才自我糾正。

而對於ICTV宣佈的病毒名稱SARS-CoV-2,WHO並不滿意,且不打算採用這個名字。WHO發言人在給Science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從風險傳播的角度來看,使用SARS這個名字可能會給一些人群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造成不必要的恐懼,特別是在2003年受SARS疫情影響最嚴重的亞洲。出於這個原因和其他原因,在公共傳播中,WHO會將病毒稱作‘引發COVID-19的病毒’或‘COVID-19病毒’,但這兩個名稱都不打算作為(ICTV冠狀病毒研究小組選擇的)病毒官方名稱的替代品”。

儘管在日益擴大的公共衛生危機中,命名是一個小問題,但即使是一些病毒學家也被這看似矛盾的聲明嚇了一跳。荷蘭伊拉斯姆斯大學醫學中心的Marion Koopmans在推特上寫道:“好吧,一天之內,同一病毒有兩個名字。有些人似乎需要見面解決問題。”

差異源自不同命名原則

在命名方面,WHO和ICTV遵循完全不同的路線。

WHO一位發言人表示,命名該疾病未與中國官方磋商,而是遵循了一些普遍接受的原則:疾病名稱不能指人、人群或地理位置,這可能會給其加上汙名;也不應該包括動物名稱,這可能是誤導,因為一些動物病毒能跨越物種,成為人類病原體。WHO選擇的名字“COVID-19”正好是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的簡稱,這個名字不會冒犯任何人,而且如果其他冠狀病毒在未來幾年從動物傳染到人類身上,這個名字可以循環使用。

ICTV冠狀病毒研究小組主席、病毒學家John Ziebuhr則表示,對於病毒的命名他們採取了科學的方法。根據最近的基因組測序判斷,這種新病毒與引起2002−2003年SARS疫情的病毒屬於同一個“種”,叫做SARS相關冠狀病毒。(另一位小組成員Raoul de Groot補充解釋,“種”在病毒中很難被界定,因為病毒的基因組一直在變化,但是萊頓大學病毒學家Alexander Gorbalenya的團隊已經為冠狀病毒設計了一個被普遍接受的界定系統。)新型冠狀病毒對其他人來說可能是新穎的,但對病毒分類學者而言並非如此。所以它沒有自己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委員會在病毒名稱最後添加了一個“2”,將其命名為SARS-CoV-2。

病毒名稱與非典沒有關聯

儘管ICTV冠狀病毒研究小組將病毒命名為SARS-CoV-2,但John Ziebuhr認為這個名稱和SARS沒有關聯。他指出,在蝙蝠和其他動物身上發現的數百種其他病毒(多數為中國研究人員發現)都帶有相同的“種”名稱。

John Ziebuhr稱,世衛組織已經通知他,這個名字在中國並不合適,中國拒絕將當前的危機與曾造成創傷的非典疫情進行比較。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傳染病研究與政策中心主任Mike Osterholm表示,他也不會使用SARS-CoV-2這個名字。他說:“我們不相信這是一個準確的名字,它實際上把兩種完全不同的疾病(SARS和COVID-19)混淆了。”

缺乏協調引發的混亂

病毒與疾病的命名同日宣佈似乎是種巧合。據有關病毒命名文章的第一作者 Alexander Gorbalenya 透露,他在星期五就把初稿寄給預印本平臺bioRxiv了,但到2月11日下午,初稿還沒有出現在網上,所以他給bioRxiv發了一封電子郵件,詢問為什麼會出現延遲,然後一個小時內就發佈出來了,但他不知道WHO也會宣佈。

John Ziebuhr稱,這份初稿還被提交給了一家雜誌出版,該雜誌又將初稿發給了WHO(科學出版商已同意及時與WHO分享有關該病毒的任何新信息)。但WHO發言人說,WHO宣佈疾病命名消息的時間不受初稿送達的影響。

John Ziebuhr曾希望與WHO協調其小組的工作,正如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出現中東呼吸綜合徵相關冠狀病毒(MERS-CoV)時一樣。當時,WHO、沙特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都同意該命名,這實際上是一個聯合聲明。參與命名的合作伙伴們都同意對無地點規則的破例,認為中東地區足夠大,沒有哪個特定群體會受到羞辱。

Ziebuhr說:“這種協調現在根本不可能。WHO被髮生的事情搞得手忙腳亂,沒有時間。”但他也表示,命名需要搞清楚,科學家們希望有明確的指導。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傳染病研究與政策中心主任Mike Osterholm對此評價道:“儘管兩個組織很明顯都知道對方在為此事努力,但幾乎沒有協調。我們希望重新考慮病毒和疾病的命名,並做出努力來調和兩者,以使它們更相似,更能描述這種病毒對人類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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