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傳統研究與歷史政治學的可能性

任鋒 | 中國政治傳統研究與歷史政治學的可能性

任鋒 | 中國政治傳統研究與歷史政治學的可能性

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管主辦

摘要:相對於晚近的新啟蒙主義政治學,歷史政治學的興起蘊含了一個範式轉移的契機,使得我們能夠以自身實踐經驗而非外來教條為本位來重構中國政治學的學科資源。長期以來,中國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的研究在政治學領域成為智識創新的窪地,無法與整個學科的知識更新之間形成良性循環。如果要真正發展解釋中國、評價中國和反思中國的政治學,這兩個研究分支應當在正本清源中激發生機,積極推進範式轉型。以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和監察權傳統為例,歷史政治學意義上的探討揭示出傳統內生的治體視角更具相關性和參照價值。這啟發我們反思對於民主政體和分權制衡等現代西方理論未經檢驗的倚賴,把歷史找回來,充分尊重第一手經驗事實以發展具有原創性的理論和方法。歷史政治學並非單純提倡對於歷史的再解釋,而是強調面對歷史與現實之間的傳統變遷,對於塑造行為實踐的政治社會結構做出辯證性和啟發性的理論闡釋。歷史政治學的未來有賴於一系列代表性研究作品的驗證和激發。

關鍵詞:

歷史政治學;新啟蒙主義;政治思想史;制度史;治體

作者:任鋒,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北京 100872)。

本文載於《學術月刊》2020年第1期。

目錄

一、從新啟蒙主義政治學到歷史政治學:範式轉移的契機

二、歷史政治學範式下的中國政治思想研究:以治體論為視角

三、歷史政治學與中國政治制度史的可能突破:以臺諫權為例

任锋 | 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歷史政治學是近年來中國政治學界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向,引起了學界同人的廣泛關注和熱議。對於這個學術創新的現代思想資源,筆者曾提出雙重源頭的說法,從梁啟超代表的現代中國政治學發端到錢穆系統闡述的中國政治學論衡,初步勾勒了歷史政治學可以從現代學術傳統中汲取哪些資源、借鑑何種教訓。另外,關於歷史政治學的學術議程,已有多位學者進行了初步探討和展望。這些討論,為這個新生領域的拓展奠定了必要基礎。

歷史政治學的出現,背後其實是政治學界多個學術譜系在某種共同問題意識下的匯流激盪。當代西方學術領域內歷史制度主義、比較歷史分析與歷史社會學對於社會科學之歷史維度的強調,以及這一進路對於中國社會科學界的啟發,構成了歷史政治學的西學緣起。這一面與西學前沿發展關係緊密,也較能引起學者關注。而歷史政治學的中學緣起,牽涉到相關學術領域的危機與反思,還未得到認真清理。本文致力於追問,歷史政治學何以可能,如何展開?透過在中國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領域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檢討,筆者希望能夠對歷史政治學的具體推進提供一個啟發性視角。

一、從新啟蒙主義政治學到歷史政治學:

範式轉移的契機

筆者曾以新啟蒙主義政治學來定位現代中國政治學的精神基調。受世界現代化浪潮衝擊,其定向在於以西方晚近三四百年發展起來的社會政治模式為人類現代理想的唯一出路,也以此對於中國的歷史傳統和現實發展進行評判指引。這一基本取向在政治學不同領域表現方式和程度不一,對於學科理論基礎的塑形發揮了長期深刻的影響。激進的反傳統主義、由於現實政治不滿而衍生的文化和歷史虛無論,不幸成為新啟蒙主義政治學的精神胎記,也構成現代轉型過程中不斷髮作的病灶。在這種時代衝力下,現代中國的政治學可以面向西方,面向未來,有強勁的現代自覺和學習勇氣,但是缺乏健全的歷史意識和傳統自覺,更談不上獨立的文明精神。換言之,新啟蒙主義政治學認定,中國的歷史傳統無助於國家的現代轉型,主要發揮了阻礙和破壞的消極作用。至多,在現代轉型方案中,它們屬於邊緣性的、配料性的因素,主要貢獻在於促動引進西方現代模式的價值、理念和制度。

在這種學術基調下,我們可以俯瞰政治學領域內各具體學科的相對發展。西方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或被歸為中外政治制度)自然以追蹤西學潮流為尚,無論此潮流是古典,還是新派、後現代。中國政治、比較政治、國際關係,也是在以現代西學為模板的政治學理論和方法的引導下加以推進。這裡的中國政治,以當下現實政治發展為主要研究對象,卻往往是在西方現代政治學的思維體系下來建構自己的分析架構與議程體系,從利益分析、權力權利到政體、政黨、社會組織、民主轉型、法治、國家治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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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這樣的政治學建構在中國現代轉型過程中,突顯國家建設以應對世界挑戰,有其歷史合理性。然而,實踐挑戰的緊迫性、轉型過程的艱難和漫長,很容易使我們形成對於問題解決資源的某種迷思,即新啟蒙主義對於現代性的一元主義執念。源出於西方具體時空下的政治學被推崇為普遍適用的基本原理,這使得一元主義的僭妄尤其具有遮蔽性。輕視政治經驗源生於歷史的傳統正當性,極易造成各種理論教條支配下的啟蒙迷思,這一思維偏至在現代中國政治學中是影響深遠的。折射到具體領域,最顯尷尬的是中國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我們看到,自這兩個領域形成之日起,就是在這種一元主義現代性的評判標準下被支配、被宰制。這一點,無論是在現代政治學創建者梁啟超那裡,還是在對於傳統持有同情理解態度的知識分子蕭公權、牟宗三那裡,表現得都十分清晰。中國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的研習,在消極意義上展現為對於專制主義的批判,在積極意義上則是對於具有某種現代性意味的傳統因子的艱難發掘。在這種來自他者的一元主義現代性標準的審視下,研究對象的價值,無疑是輕微的,甚或是危險的。這種狐疑態度的極致,是對於中國是否存在西方意義上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以及對其加以嚴肅知識探究之必要性的否認。民國時期,錢穆在北京大學開設《中國政治制度史》的艱難、蕭公權在清華大學講授《中國政治思想史》所遭到的非難,是這一智識心態的典型折射。

長期以來,中國政治思想史和中國政治制度史的教學與科研,已經成為政治學領域的窪地、絕港。人們發現,似乎難以在這些學術領域的知識貢獻與政治學的實質進展之間尋找到具有啟發性的關聯,其知識產出既難以在政治學其他領域獲得拓展轉換,也難以在政治學以外的人文社會科學中(如歷史學、哲學、法學和社會學)確立屬於政治學特有的學術貢獻與尊嚴。相映成趣,西方政治思想史等領域伴隨西學引進的一波又一波浪潮,形成持久的吸引力,與政治學其他領域之間也能夠連接成各種知識循環,與社會改革的不斷號召之間也隱然形成長期連綿的呼應。無論是各種時髦主義的風雲變幻,還是晚近以政治哲學為名的西學教誨,似乎造就了政治學的雲端高地。

“窪地”與“高地”的奇特格局,並不能客觀反映中國與西方政治傳統資源的實力對比,毋寧說更體現出新啟蒙主義政治學中一元主義思維的根深蒂固。歷史政治學的出現,是對這種執念的解魅和克服。人類現代世界的開拓並非只有一種模式和道路,就如同人類歷史文明的構建本就各自不同,各有短長。應當認識到,政治學作為社會科學的時空實踐屬性,天然地警惕某種一元主義的教條崇拜。

可以說,歷史政治學的呼籲,是致力於反思新啟蒙主義政治學的某種思維定式。歷史政治學強調對於實踐的優先關注,以實際問題的來龍去脈為思維引導,提倡對於現實經驗的分析與既往實踐傳統的密切結合。西學有其自身的複雜實踐脈絡,從中形成的政治價值、制度和行為也需要歷史地、批判地對待。歷史政治學提醒我們,避免將他者的複雜政治系統加以抽象化、教條化甚至是神聖化。類似智識思考的結果,容易造就政治學的意識形態化和神學化。

歷史傳統作為人類政治實踐的既成結果,應當得到政治學的優先關注。一個地區和民眾漫長深厚的政治思想與政治制度實踐,是該地區政治學發展的第一基礎。對於他者經驗智慧的借鑑學習,應以此為前提。中國發展自身的政治學,如果以他者的政理和政制作為基礎原理,而輕視甚或否認中國政治思想和制度傳統的基礎價值,將會是一個違背基本實踐常識的智識扭曲。對於西方政治歷史與現實政治研究之間的連續性能夠欣然接受,卻漠視中國政治傳統與中國政治研究之間的有機聯繫,這種立場本身就是雙重標準、實踐上的不一致。一邊是中國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研究的博物館化、古董化,一邊是當代中國政治研究的唯西學馬首是瞻,正是將傳統與現實截然割裂,未能認真、深入地理解二者之間的深層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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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意義上,歷史政治學的提出,為我們反思和走出新啟蒙主義政治學提供了一個範式轉換的契機。它蘊含了依據實踐傳統和實際問題對知識學術體系進行正本清源的可能性,能夠引導我們對學科資源格局加以優化重整,重新認知各個學科資源的潛力和未來價值。中國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的研究,需要尊重悠久傳統的內在機理,真正客觀認真地對待傳統內部歷史與現實之間產生的問題與張力,從政治學原理的基礎層次提出具有原創性的學說。筆者曾提出“以中化西,古今相維”的思維方法論。前者是指,在尊重傳統、深入傳統的前提下,繼續開放吸收西方政治思想與制度、政治學理論的知識,將其真正轉化為我們自身的智慧。“古今相維”強調的是,在歷史與現實之間發現與構建實質性的有機聯繫。中國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不僅僅屬於過去的歷史,也是奔流在中國大地上的鮮活實踐浪潮。傳統的精義,本來就是探討歷史與現實之間連續性與斷裂性、保守與變革的辯證法。只有這樣,中國政治思想和制度史的研究,才能真正告別古董化和博物館化。

從新啟蒙主義政治學到歷史政治學的轉移,其初端在晚年梁啟超那裡即已有所閃現,《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國歷史研究法》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反思中調整了對於中華文明的評價基調,對於西方現代性文明的認知也趨於平實,禮治與法治的類型梳理就弱化了其早年對於法治主義的激進推崇。錢穆對於梁任公的晚年契悟褒讚有加,更由此推進了對於中國政治學自主性的自覺。這一自覺正是奠基於他磅礴深邃的史學和傳統睿智之上,表達為對於中國政治理論和制度擺脫西學附庸地位的終生呼籲。他在晚年提出中國政治學學術論衡,正值中華文明世界在20世紀80年代迎來振興,其中包含的文明自覺啟示和學術自主意志值得當下的政治學人好好領會。

二、歷史政治學範式下的中國政治思想研究:

以治體論為視角

歷史政治學的價值必須透過足夠豐富而堅實的具體研究加以體現,在思想史和制度史、政治學理論、中國政治與比較政治等領域都可以展開歷史政治學範式意義的研究創新。中國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研究領域,由於其原生的歷史特性,更是責無旁貸,任重道遠。這就需要我們思考,這些領域的歷史政治學研究,何以可能?

楊光斌近年來在一系列犀利的學術評論中提出“歷史中的政治思想研究”與“思想史中的思想研究”之比較。“思想史中的思想研究旨在關注某一思想在思想史或思想體系中的地位與貢獻,變成了此思想與彼思想的比較研究;歷史中的思想,意味著思想者要回答的是他所處的時代的重大問題是什麼。”他認為,當下政治學領域思想史研究的主要路徑仍然是“思想史中的思想”,而非“歷史中的思想”,因此較難取得重大突破。從“歷史中的思想研究”出發,不但要熟悉思想家的著作,更要廣泛地閱讀思想家所處的時代,理解思想家的現實性關懷。

楊光斌的這個批評反思了晚近流行的政治哲學式理論研究進路的唯文本取向。他對思想史研究之歷史維度的強調,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對於話語脈絡、歷史背景的方法論提倡,而是希望經由歷史實踐的比較視野樹立起思想史研究的政治學理論自覺。這是基於政治學的學科原理意識而生髮的一種學術期待,與我們所說的歷史政治學旨趣相通。他的這一批評對於政治學的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彌足珍貴,可以幫助我們比照人文學意義上的同類研究更加明確自身的學術特質。

衡之當前的中國政治思想研究,其弊端正在於由於缺乏求真求善的政治學原理自覺,尤其是文明自主性前提下的學術自覺,長期以來過於倚賴西學輸入的學術理論,在議程設定上難以超越對於後者的亦步亦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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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試以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的研究狀況為例。這個案例可以說是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領域的核心議題,透過它可以很好地透視學人處理傳統與現代之關係的進路和水準。圍繞《明夷待訪錄》的政治思想,研究者長期聚焦於民主與民本的爭論。晚清以來此書參與到思想啟蒙、政治變革的歷史進程中,受到維新派和革命派人士的共同推崇,被置於與盧梭《民約論》作比擬的視野下,幾乎由此而錨定了研究者的分析框架。持民本論者,強調此書並未轉向或蘊涵民主思想,仍然籠罩於傳統君主專制主義的民本論之中。這一評價雖然趨向消極,在評判標準上實際仍是依賴民主政體的理解標準,只不過是處理民主鏡像的反面。而持民主論者,往往會強調此書思想中的幾個要點,如基於公天下理想批判君主自私獨斷、強調“有治法而後有治人”、提出一整套學校議政分權的設想。第一點君主批判被認為有導向民主的趨勢,強調治法優先被認為與法治重於人治的理念相通,學校議政則與議會代表的權力制衡呼應。民主、法治、分權制衡,這些西方現代政治模式中的要素,被引進樹立為評判《明夷待訪錄》的天然標準。

這一研究進路可以視為新啟蒙主義政治學的典型。事實材料、實踐經驗在我們這裡,但是分析架構、解釋評價標準卻從外拿來。後者還可以隨著我們對於西學的瞭解深入而不斷推陳出新,採取更多透視點,比如自由、憲政、公民社會、分配正義,不一而足。當然,這本經典文獻參與的歷史進程,本就是中西古今交匯的大場域。引用這些西學中的重要標準,不失為一種詮釋再生成的方法,中國政治思想研究不必排斥。問題在於,陳陳相因,習以成性,在實踐真實性意義上,我們是否還可能有更為精準、從而精深的研究視野?

如果我們能夠真正地進入思想文獻的歷史脈絡中,秉持一種開放、審慎的理解立場,就有機會在過於依賴他者的評判視野之外開闢出不同的道路。這個工作要求我們在面對思想和歷史時,做到最大程度的“實事求是”,努力如其所是、平情就實地進行思考,對於既有的分析架構和視角保持足夠的反省審慎。

回到《明夷待訪錄》。遵循這樣的思路,我們可以發現,它的生成自有其傳統內在的思想和歷史脈絡。不妨以民主論者強調的三要點為例。《原君》的君主批判論,其實是近世理學歷史哲學的極端表述。宋學中二程兄弟關於三代前後政治的二元判斷、朱子與陳亮關於王霸義利的辯論、理學家的公私觀,以公私二分作為三代與三代之後的政治分野,這一點與黃梨洲對於三代之後政治的激烈抨擊相距不遠。梨洲在這一點上發揚的公共原理、君主批判,言辭的確激烈,思想卻仍屬近世理學大傳統,與晚清以來的民主論並不相關。其次,梨洲治法優先的觀點,實際上也不是橫空出世、長夜孤燭。這種對於紀綱法度、祖宗之法的關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宋學傳統中的經制事功學。對於三代之法、漢唐之法與祖宗之法的不斷比較,是近世政治思想中的流行話語,由此而衍生出新儒學關於國家憲章、紀綱法度的豐富論說。梨洲對於三代以後歷代紀綱法度的批評,尤其是對於有明一代國家法度的沉痛反省,乃是在近世關注“以法為治”“任法”的經制事功學立場上提出的徹底檢討。沒有後者的思想傳統,很容易誤會或過高估計梨洲治法優先論的突破價值。再次,梨洲的學校制度設想,在天子權威之外又樹立一個公共的合法性權威。學校制度本身是中國政治傳統的一大核心構成,宋明以來漸入盛期的社會講學運動、書院建設浪潮是梨洲身處的實際歷史場景。而如果我們同樣瞭解近世以來的公論政治、臺諫傳統,就不會簡單地挪用西方後起的議會制度來想象梨洲的學校意涵。

質言之,找回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的歷史維度,我們才可能超越現代以來過於依賴西學加以評解的逼仄處境。然而,這只是歷史政治學工作的一半。除了揭示思想文獻的歷史脈絡,我們還需要對其問題意識、理論關懷有政治學意義上的澄清。只有這樣,才能深入揭示出歷史脈絡後面的義理,也才有可能將其從後發外來的詮釋境地裡拯救出來。具體到《明夷待訪錄》,它實際上是理學與經制事功學這兩個近世思想傳統在治體主題上一個極具創發性的綜合提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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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體論是我們理解《明夷待訪錄》時更符合歷史脈絡、更對應其思想意涵的理論參照系。“有治法而後有治人”這一標誌性思想命題的提出,回應的不僅僅是先秦儒家荀子“有治人,無治法”的論斷,更是秦以降治體論傳統圍繞治法與治人關係的思考突破。治體論代表了中國政治傳統關於秩序和憲制構成的系統思考,其核心議題是治道、治人與治法的整合性關係。這三者分別指向一個政治社會的秩序原理、政治主體與治理規則體系,經由不同整合關係建構起了一個比較完備、辯證的秩序思考框架。先秦經典、諸子百家如儒家、如管子、如道家為它提供了初步的思想淵源,秦漢之際的賈誼極具代表性地整合百家資源,開啟了治體論傳統。可以說,這個傳統與秦以後大一統郡縣制國家的秩序建構緊密對應。

治有體,政有要,治體論應對廣土眾民大規模共同體的統治挑戰,凸顯了探討憲制秩序要素和模式的根本問題意識,發展出經世治民的政治學傳統。在秦漢之後討論國家體制的重要論域,我們都可發現這個傳統的集中表述。其中代表,如賈誼《新書》、荀悅《申鑑》、杜恕《體論》、唐代《貞觀政要》、宋明以來的《近思錄》《大學衍義》《宋朝大事記講義》《大學衍義補》、明清之際王夫之《讀通鑑論》《宋論》、清代《皇清經世文編》等經典文獻。漢唐時期的治體論初具規模,宋學則見證了治體論的發展高峰,對於三代、漢唐、宋明各代立國秩序和體制的縱向歷史比較,實際上構成了中國意義上的“亞里士多德傳統”。明代張居正以“治體用剛”為執政宗旨,認為宋代治體偏於寬柔,明代立國規模近於殷商,治體以威猛剛強為基調。晚至魏源編纂道光以前的清代重要政論,治體都仍然是文獻分類的一個核心範疇,用來彙編關於君臣、紀綱法度、公私義利等重大主題的經典文獻。晚清變法之後,國人引進西學、東學,西方現代的政體論、主權論逐漸成為中國政治學的流行理論,傳統治體論似乎趨於隱沒。但是,仔細閱讀現代人物的思想言說,即使是引導西學最力的梁啟超、嚴復等人,其思維觀念仍然受到治體論傳統的潛在影響。在對中國傳統文明自覺性更為強烈的人士,如錢穆那裡,治體論的影響更是顯在的,並且積極推動他們對西來理論進行辯證選擇,進行傳統的現代更新。

治體論關注治道、治法與治人三類要素的整合關係,思考秩序價值原理、統治和治理規則模式與政治主要行動者的互動構型邏輯。我們既可以從規範性理論層面考察歷史上各個思想流派和人物的治體理論,也可在經驗演進的基礎上探討不同政治實踐的治體論涵義。在近世,秩序演進體現出鮮明的憲制化、法度化特徵,尤其促成了治體論中治法層面的重要進展。明人陳邦瞻在萬曆年間觀察世勢趨向,“宇宙風氣,其變之大者有三:鴻荒一變而為唐、虞,以至於周、七國為極。再變而為漢,以至於唐,五季為極。宋其三變,而吾未睹其極也。變未極則治不得不相為因,今國家之制,民間之俗,官司之所行,儒者之所守,有一不與宋近者乎。非慕宋而樂趨之,而勢固然已。舟行乎水而不得不視風以為南北,治出乎人而不得不視世以為上下。故周而上,持世者式道德,漢而下,持世者式功力,皆其會也。逮於宋,則仁義禮樂之風既遠,而機權詐力之用亦窮。藝祖、太宗睹其然,故舉一世之治而繩之於格律,舉一世之才而納之於準繩規矩,循循焉守文應令,雍容顧盼,而世已治”(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敘”)。近世政治崇尚法度格律準繩,秩序法度化成為客觀秩序趨勢。關於近世“以法為治”“國家以法為本,以例為要”“本朝以律為經”的論述,在宋明儒思想中引人注目,在現代中國卻淪為一個被遮蔽的歷史議程。這種緊密結合立國政治實踐而發展起來的儒家治法思想指向治體論的法度紀綱層面。圍繞君主威權與士人共治建構起來的秩序公共性,如何在紀綱法度中得以落實,與公法產生何種對應,換言之,政治社會中心的構建及其法度化、憲制化,形成近世秩序演進的根本性議程。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的源生性,需要放置在這個傳統中去理解。梨洲對君臣法度的追原,是在公私義利這一治道原理上進行的徹底反思,充分吸收了理學歷史哲學的道德理想主義精神,表現為對於理想政治主體的追求,也是對於明代祖宗之法的激烈反彈。他對三代之法和後世之法的比較、對祖宗之法的批評、對於學校制度的構設,顯示出治法層面的豐富思想積累,既有理學傳統的制度理想主義,也繼承了經制事功學對於紀綱法度、各種具體制度政事的積極探討。他在這幾個層面的治體論述,是應對明清鼎革這樣天崩地解的秩序重構挑戰,在思想資源和問題意識上整合了治體論傳統的長期積累。這些思想因素在理學和經制事功學傳統中經過數百年醞釀激盪,應對王權專制和士人共治的歷史張力,在明清易代的秩序窗口期經由黃宗羲而有一個凝練激烈的突破。至於這個突破的現代意義,需要在澄清歷史實相的前提下去追問。

晚清以來,對於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相繼出現了具有深度反思性的批評,評論者包括朱一新、章太炎、宋育仁、錢穆等人。這些批評的思維架構明顯繼承治體論傳統而來。比如評論的焦點之一是治法與治人的關係。圍繞宰相和學校制度,朱一新強調從治人政治技藝(君道主德)層面來看待明代廢相,從風俗教化的禮法層面來反思學校議政的制度構設,章太炎、宋育仁是從政治體制傳統內部的君主宰相權力平衡的視角對學校鼓勵士人議政提出異議。黃宗羲徹底抨擊三代之後的現實法度,這一點也受到廣泛批評。朱一新、章太炎、錢穆都揭示出梨洲在這一點上的道德理想激情,主張以一種合乎經驗理性、歷史理性的態度來看待三代之後的政治傳統,不能簡單以政治主體的主觀道德意志作為核心標準。總體上,這些具有思想深度的評論,顯示出這一思想文獻與治體論傳統的內在關聯,後者才是理解《明夷待訪錄》更具相關性的理論視野。評論者也涉及了立憲、法治、民主等現代議題,如錢穆將其與五權憲法結合起來思考,但需要看到,他們的現代解讀是在充分明瞭其傳統脈絡的基礎上進行的。而這一基於政治文明傳統的理論視野,在啟蒙主義的政治學研究中,是被遮蔽、被拋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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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體論在問題意識和理論視野上比聚焦權力配置的現代政體論更為寬廣豐富,治道關乎秩序精神道義、政教關係和意識形態問題,治法涵括了豐富的禮法制度資源,治人維度提醒我們注意實踐主體和人事的重要性。三者整合的體系視野,有利於宏觀審視政治憲制的價值、德行和法度。當我們不經反思地依照政體思維來重構中國政治智慧的時候,喪失自身的理論原創性無疑是得不償失的慘重代價。

三、歷史政治學與中國政治制度史的可能突破:

以臺諫權為例

現代轉型過程中誕生的中國政治學,長期以來籠罩在西學話語中,缺乏足夠自覺的反思能力。用現代興起的外域理論思維,來打量數千年積累形成的文明政治傳統,以近衡遠,以小掩大,造就了中國政治學的啟蒙迷思與自我失語。中國政治思想史的傳統解讀,本來應該為我們展現出更具源生性、切題性的理論資源,反倒成為對此啟蒙編碼最缺乏抵抗力的重災區。這一尷尬現狀,值得國人深省。相似情形,也見於中國政治制度史領域。

這一領域,圍繞“專制”“封建”等核心概括形成的政體論、社會形態論爭論,在現代學術史上聚訟不已。晚近對於具體制度的研究,如宰相制度、選舉制度、軍制、財政和法律制度等趨於精緻、深密,做出了紮實可信的成果。但在宏觀理論上,政體論與社會形態論的架構設定,難以繞開或擱置。宏觀判斷勢必會影響到對於具體制度的深入探討。

這裡選擇宋代臺諫制度研究為切入視角。這是中國政治制度中較能體現傳統文明精神的一個部分,在宋代有極為重要的發展,也有益於我們理解現代監察權的傳統淵源。需要探討:既有的相關研究,在依據和運用的政治理論上呈現出什麼狀況;歷史政治學的進路對於制度研究能夠帶來什麼創新貢獻?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臺諫權依託於臺諫制度,從屬於中國的監察和諫諍傳統,包含了豐富的制度、思想與文化資源。宋代是臺諫並稱、發達的歷史活躍期,宋人甚至將臺諫視為立國的根本。在中唐以後,宋代臺諫制度直接影響了近世監察傳統的走向。對於臺諫制度的研究,既包括其內在各項制度(建制、選任和職能)的構成和演變,也需要考察其在整體政治社會系統中的角色和功能。從一個什麼樣的理論分析架構去進行這些工作,是研究者始終會面對的問題。

目前比較自覺的理論參照系仍然來自專制政體論以及作為其對立鏡像的分權制衡論。虞雲國先生的《宋代臺諫制度研究》是這方面的代表作品。虞著對於宋代臺諫制度的總體評價,是在“封建君主官僚制度”“君主專制”的大傳統中來褒揚宋代臺諫制度體現出來的分權制衡精神,並檢討其失敗。值得肯定的是,虞著清晰體現出現代制度史撰述較少著墨的政治學理論自覺,將分權制衡理論作為參照系引入對於臺諫權的解釋評價中。虞先生認為,專制論把傳統政治史“說死”了,而“說活”的出路在於發掘傳統中蘊涵的普世政治機理。如果分權制衡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普遍原理,中國政治傳統的演進是否與此相距甚遠,毫無關聯呢?虞著質疑傳統批判論者的否定論調,致力於論證宋代臺諫制度已經形成了可觀的分權制衡傳統,其中樞權力結構對於君權顯示制約態勢。就此而言,虞著比起流俗的專制政體論有較為積極的理論探討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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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著高度評價宋代臺諫制度的政治貢獻,同時認為由於受到人治文化和君主專制的束縛,其努力仍然只是君權獨尊下的不穩定分權,最終不能改變君主獨裁的失敗命運。從後來明清君主專制空前強化的歷史來看,宋代出現的這個發展在中國政治傳統中孤燈獨明、難能可貴。

此書對於分權制衡理論的援引,是其亮點所在,然而也構成其侷限(這一侷限在同類制度史著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宋代臺諫制度的實踐經驗的確包含了權力運行的自覺與權力制約的客觀效應,蘊涵了歷史新變的因素,在這個意義上,引入分權制衡論有一定的對應性、解釋力。然而,同時也應當認識到分權制衡理論的適用界限與有限性,避免將其絕對化、公理化。

虞著對於孟德斯鳩的理論推崇十分鮮明濃烈,與此密切聯繫的人治法治論、專制分權論帶有20世紀80年代新啟蒙政治學的鮮明印記。問題是,孟德斯鳩的分權制衡理論是否普遍適用而有效?孟德斯鳩依照英國政治觀察提煉出來的這一理論,並不能反映當時英國實際政治,更多的是孟氏依據法國經驗和古典歷史做出的理想化和純粹化。分權制衡理論的突顯,內嵌於孟德斯鳩推崇封建式自由狀態而貶抑集權君主制的歷史褒貶之中,折射出他本人對於大國集權政治的憂懼,在政體類型學中導向了對於東方他者的汙名化。這在西方政治思想研究中,並非新論。它對於美利堅立國的影響,也是一個高度爭議的問題。如亨廷頓所言,美國政治更多繼承了英格蘭都鐸政體的遺產,強調政府職能的混合共享,而非權力的嚴格分立。事實上,分權制衡理論雖然在原理上被認為是現代民主政體的基石,歐美現代國家的政治現實早已不能用這個原理來解釋,它更多是一個理念上的純粹範式。對西方政治經驗都未必能有效解釋的分權制衡論,是否適合直接移用來解釋和評價中國的政治傳統呢?是否還有更為合適的外來政治學理論可資參考?如果在西學資源中再度尋覓,混合政體論倒是可能相對接近一些。而從混合政體視角來看,虞著對於君主角色的消極看法可能需要修正,對於臺諫權的職能考量也需要重新斟酌。書中對於宋代分權制衡缺陷的檢討歸於君主專制這一病根,從虛君的民主規範立場來推想權力制約的保障問題,造成了民主反專制論與憲制分權論在作為評價總綱上的某種錯位。即使在現代人民主權的基礎上,政制結構同樣需要面對類似君主制要素的問題,監察權與此要素構成何種關係,傳統中發揮多樣職能的臺諫權為何轉變為現代以彈劾為專職的監察權,這才是我們需要從歷史政治傳統中汲取的反思智慧。

至少從表層看,身兼最高權威耳目與天下公論渠道之雙重身份、高度參與立法、行政、司法、外交和監察等多項領域的宋代臺諫權,與強調職能和人事嚴格分立的分權制衡論之間,差異相當顯著;適用於現代民主政體的分權制衡理論,挪用來審視古典君主政體的實踐,可以作為一個批判性的評價參照,而非解釋性的內生理論資源。以明法司憲和論政補闕為宗旨的臺諫權,在傳統視野中更多優先強調政治運行的道義、職責,導向協和一體的積極有為之善,注重權力機構在相維這一大前提下的相制,儘管在運行實踐中也顯現出權力對抗的邏輯。臺諫權背後的傳統政治立意,對於政府和官制,與西方現代的權力制衡所依託的政治觀,精神原理上存在類型差異。

另一個相關聯的問題是,虞著對於現代法治和憲制的理解過於窄化、剛性,這也影響到對於傳統政治的理解趨於逼仄、呆板。比如將法治視為制度化的明確規定與嚴格制約,而將風俗、習慣、禮樂等歸為人治。事實上,後者中禮俗代表的故事、典故、憲章、憲典,本身是習慣法性質上的禮法傳統,它依賴於政治人的信念、行動和德行,對於更為顯明、更具制約效力的制度規範發揮著基礎性的滋養醞釀功能。人治與法治的教條論調在這方面缺乏分疏力,沒有把握到制度演生的深層邏輯。再如,“恩歸人主,法在有司”“權歸人主,政在中書”的傳統概括,表達的是傳統體系的憲制性原理,不能以法度化的單一尺度簡單將君權視為破壞法治的人治,忽視不同職能分工對於整個憲制體系的特殊意義。這方面同樣牽涉到對於君主角色的憲制理解,書中偏於從專制獨裁角度展開認知,是其一大限制。對於臺諫權的定位,囿於反君主專制的現代情結,趨向於將其視為一個簡單的憲政限權意義上的“善”,沒有將歷史經驗中的問題複雜性充分揭示出來。宋人對於臺諫權的認知,既有蘇軾、陳亮從制約權相和獨斷君主視角做出的闡發,強調相維相制(而非分權制衡)的治法精義,也有很多著眼於立國模式這一更為根本的憲制結構,將其視為養成忠義士氣民風的立國根基、內嵌於祖宗之法。後者代表了一個更為寬廣深厚的立國憲制視野,抓住了臺諫權的治體關鍵,體現出傳統政治理解的特質。

總體上,分權制衡理論可以用來審視宋代臺諫制度,但未必是一個最為切合的理論資源,需要明確其適用界限。對於產生於一時一地的有限理論,應該避免絕對化、普遍化、公理化。它引導我們聚焦於最高權力主體與權力運作方式,即君權與法治問題,這本質上是一個政體論的思維導向。需要追問的是,真正適合於解釋中國傳統政治的理論資源是什麼?怎樣才能幫助我們把握研究對象所蘊涵的真問題?

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等相關論述中對於宋代臺諫的分析,基於政治傳統內部的制度比較和政治系統剖析,提出了較為貼合曆史脈絡的論斷。錢先生認為宋代臺諫將主要對象從君主轉移到宰執百官,造成了行政權與臺諫權的嚴重衝突,宰相政府不能施展作為。後者又借重清議公論的道德文化激情,鼓動好議論的風氣,加劇了對於政府的掣肘,最終形成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筆者曾指出,錢先生基於中國政治傳統的洞察,提倡中國政治學理論的自覺。他對於中西政治精神的比較概括,見於“政民一體”與“政民對立”等論述。西方往往強調政治系統的敵對相抗(“敵抗之形”),中國透過選舉、教育、監察等安排發展出一體崇合的政治系統。監察權在政治系統中對於政務人事提出諫諍和彈劾,與行政等權能形成相維相制,而非凌駕其上,無法節制。中國傳統對於道義—職責與法度—權力的看法,與分權制衡理論及其背後的文明精神,有何同異?這個前設理解會影響我們制度研究的一些基本框架,進而形成或許大相徑庭的判斷。錢先生對宋代臺諫的論述,與他的這一理論相一致,其實也是繼承了傳統政治學的問題意識和思想資源,比如葉適《習學記言序目》、王夫之《宋論》《讀通鑑論》等一系儒家政論思想。

此處以王夫之為例。他在《宋論》卷四“仁宗”篇對於宋代臺諫進行了系統深入的批評,認為仁宗的臺諫制度導致了臺諫與宰執的相激不下,政治精英的行為模式開始轉變,從北宋前期的鎮靜樸實趨於浮薄躁動,社會風氣陷於空談盛言,朋黨競爭趨於極化惡化。仁宗之治被後人視為盛治,臺諫敢言被視為善政,而在王夫之看來反倒是為宋代衰亡埋下了禍因,臺諫變異是一個關鍵因素。

任锋 | 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從王夫之到錢穆,他們的臺諫論述其實一脈相承,我們這裡不能展開具體探討。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為我們展現出了來自傳統自身的思想和理論資源,一種紮根於自身歷史演進的政治學視野。王夫之代表了來自古典政學傳統的治道思想,對於政治理想與現實,依據經史經世之學提出了極具洞見的論述:什麼是治道典範?怎樣維繫君權、行政權與臺諫權之間的關係?政治家的“大臣之道”是什麼?為何“以言相尚”會導致政治的敗壞?如何處理政治中的言與行?這一譜系的知識思想資源,在現代的制度史撰述中幾乎銷聲匿跡,淪為單純的歷史材料,完全遮蔽了其背後的政治思維智慧。我們的政學傳統本來對於臺諫振興形成了多面辯證的理解,既有批評也有褒獎,為什麼在現代學術論域,卻主要變成了單向度的限權意義上的肯認?宋仁宗時期的臺諫振興,究竟是分權制衡意義上的進步,還是打破政制平衡的政教衰敗之源?在傳統資源與現代論說之間,我們看到了令人遺憾的巨大斷裂:後者無力也無心去進行具有傳統針對性——也是真正經驗相關性的探討。不得不說,現代國人對待歷史政治經驗的問題化處理,需要結合基於歷史脈絡真實性的政治系統考量,避免一直被外來理論關懷牽著走。極少有人像錢穆,應對西學挑戰,對中國政學傳統進行自覺的理論化梳理,避免對於西學資源的簡單挪用。

如果概要式地指出從王夫之到錢穆的理論資源特質,可以說仍歸屬於中國的治體論傳統。王夫之的論述正是圍繞治道、治人與治法的複雜關係,對於立國、變法、政治興衰提出了貼合曆史脈絡的闡釋。錢穆在反思君主專制論之際,著眼於中國自身的立國傳統,對於基本政治原理提出原創性論說。他的制度論,立足於系統視野,強調製度與人事、與文化系統的緊密聯繫,這本就源於治體論中切合治人、治道來探討治法的傳統思維。在治法層面的政制議題上,我們當然可以引入分權制衡等理論來參辨審察。但是,不能忘卻這個層面是從屬於一個整合性的系統之中,這個系統在歷史流變裡呈現出多種多樣的複雜關聯、自成一系的文明精神。

制度史的一般撰述採取了偏於靜態的形式,對制度本身的各個部分及其變化進行概括說明,或者對制度與政治社會其他方面的關係加以各別闡發。歷史政治學如果要在這個領域有所貢獻,除了上述基本工作,需要一方面吸收現代社會科學中諸如歷史制度主義、比較歷史分析、歷史社會學的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激活傳統學術資源的視野與精神,總體上將作為自變量和因變量的制度與政治社會結構之間的複雜關聯如實而帶有啟發性地呈現出來。比如黨爭這種政治文化精英競爭與臺諫權的關係並未得到社會科學式的剖析,比如監司制度對於宋代政治立國的核心價值亟需正視,這意味著我們可能應將目前以(中央)臺諫為中心的監察權考察適當調整為以監司為先行(基礎)的立國憲制透視。

除了王夫之,宋代呂中《宋朝大事記講義》為我們提供了非常寶貴的線索。呂中總結性地闡發了宋學中的治體論,把它作為解釋和評價宋代政治變遷的核心資源。他看待臺諫變遷,就是結合治體結構演變來加以說明。他認為仁宗時期臺諫權的興起,實質是宋代政治紀綱(根本法度)的轉型,從開國太祖時期的以威權為紀綱,轉變到仁宗以朝廷公論為紀綱。公共權威的構建,而非分權制衡,被認為是其中主題。這既包涵了治道原理上從權威到公共性的轉型,也意味著在治人即政治主體與治法即各項制度和禮俗方面的政教治理形態的轉進。臺諫振興,不僅僅是權力制度意義上的變化,而且包含了共治邏輯、法度傳統、政治精英類型的競爭和更替這些豐富面向,與歷史中的戰爭動亂、政治更張形成更廣闊的聯繫。呂中將這一制度性權力帶來的變化,放在宋代不同時期的政治形態演變中進行比較,透過這一紀綱即根本法則制度來理解政治社會中權威鞏固、政教涵化、精英競爭、學術轉變的複雜關聯,將縱向的階段演進與橫向的結構透視結合了起來。《宋朝大事記講義》可以說代表了我們的歷史制度主義和歷史政治學傳統。對於我們理解中國的監察政治學,理解現代監察權的新生,治體論是一個更加具有啟發性的理論資源。作為一種經驗性的政治理論資源,它可以為我們以現代方式發展歷史政治學提供彌足珍貴的嚮導。

以上結合中國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兩個研究案例,探討了中國政治傳統研究與歷史政治學的可能路徑。《明夷待訪錄》和臺諫權,彰顯出高度的傳統與現代之互動性。在啟蒙情結推動下,人們很容易將西方現代某種具體、特殊的價值、制度和行為模式,作為衡量自身的普遍化參照系。而歷史政治學的進路,在深耕歷史脈絡的基礎上,努力開闢出自覺的政治理論場域,建立起與傳統內化相關的有機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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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中國政治傳統研究從智識創新的窪地拯救出來,需要我們以最大的實事求是精神面對經驗事實保持開放、敏銳和耐心,將學術探索建立在鍥而不捨的知識積累與理論反思之上。這裡的經驗事實,既包括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也指向正在曲折展開的現實存在。並沒有什麼靈丹妙藥、救命稻草,能夠在短期內扭轉這種局勢,正如其形成也經歷了幾代人的執著。治體論的視角復現,意在提醒我們曾經擁有的廣袤山河,也會在當下以其自有的方式型構現實,譬如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稱引“立治有體,施治有序”這一理學治體智慧,需要我們開放而敏銳地透視古今之間的相通性。治體傳統蘊涵了豐富的政治智慧,需要進一步發掘中國政治傳統中與其相關的規範性與經驗性資源。這將構成一個可觀的論域,引導我們透過與各種相關理論(如現代政體、法治、治理)進行富有建設性的對話,將其引入追求善治的當下學術研究中,使其成為在現實經驗中再度煥發生機活力的新傳統。應當看到,中國政治傳統還有許多與此相似、深厚豐富的儲藏資源,它們似乎在學術視野中休眠了,卻仍然在實踐進程中深藏潛行,這需要政治學人不懈的發掘與重構。

歷史政治學的任務絕不僅僅是對於歷史的複述,而是在發展新政治理論的問題意識下將考察目光延伸到現代的實踐經驗。它提倡一種長遠視野,真正將傳統的歷史經驗與現代表現結合起來,加以比較貫通。長時段文明傳統的啟迪,對於歷史政治學是根本資源,是“把歷史找回來”的基本要義。同時,政治學的歷史轉向與發展新政治科學是並行互惠的兩個使命。在現代論域下,它必然要求發展一種比較自覺,在古與今、中與外之間進行廣泛深入的比較,在新政治理論、新政治科學與既有的政治學之間進行比較,在經史之學與現代社會科學之間進行有建設性的融合。從西學對中學的、現代對傳統的雙重自負中解放出來,這種比較的目的是完善自身、擴展自身,更好地引導思考與實踐。尋找並建立過去與現在之間真正具有連接性的智識聯繫,實現理論的創新性突破,將其與追求善治的實踐導向貫通,並透過代表性研究加以驗證反思,這將是歷史政治學對於學科重構的可能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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