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築工地員工返崗須有“健康證明”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

南昌新聞網訊 2月13日,記者從江西省住建廳獲悉,我省要求各地在抓好房屋建築市政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的同時,合理確定轄區內項目復(開)工時間,鼓勵建築工地根據疫情形勢,結合工地實際,因地制宜,科學有序組織復工和新開工。

本省員工返崗須有“健康證明”

建築工地在復(開)工前,要嚴格做好疫情防控準備工作。建築工地應成立疫情防控小組,在工地入口設立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核實健康狀況、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關鍵信息,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第一時間處置。

本省員工返崗時,必須取得並隨身攜帶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以上單位出具的健康證明,來自重點地區的人員要落實14天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才能進入建築工地。據瞭解,“健康證明”是指需說明持證人是否曾被列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等情況。

建築工地應嚴格實施全封閉管理,只開放一個進、出口,施工現場和生活區24小時單獨設崗,建立進出場登記和體溫檢測制度,門衛每崗不得少於2人。

施工現場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

我省提出,在施工過程中,要明確疫情防控各方責任,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疫情防控期間,要及時發放日常必需的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對工地現場人員健康情況每日實施監測記錄;工地食堂、宿舍、辦公區等人員密集地方應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每天消毒;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區應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收運、汙水處理等工作;工地食堂應實行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應分散開展;疫情防範和安全教育宜採用微信、視頻等方式進行;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廣告等措施;項目從復(開)工之日起,實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日報告制度,每天向屬地社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報告當天疫情防控情況。

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立即送到定點醫院就診,做好應急處置,須進行隔離的應按要求隔離。出現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立即停工並封鎖工地,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開展疫情防治,並及時報告屬地社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合理調整工期,不得盲目“趕工期”

江西省住建廳要求各地開展復(開)工前安全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企業開展復工前“五個一”(即全面開展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一次全面安全隱患排查,一次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的對標梳理,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一次反“三違”集中行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建築起重機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等設備安全狀況和現場防護情況。

對復工檢查情況逐一核對,不符合復工安全條件的,一律不準復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嚴格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要求實施隱患治理。各建設單位要合理調整工期,不得盲目“趕工期”;參建各方應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安全、衛生防疫等教育交底,全力提高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意識和操作技能。(全媒體首席記者 劉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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