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任免5名市管干部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朱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永燃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俊同志任贵阳市体育局副局长;  

吴敦红同志任修文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免去:  

黄 俊同志所任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江 超同志所任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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