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重慶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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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通報


截至2020年2月12日12時,市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消息,高新區無新增確診病例,累計確診4人。




【溫馨提示】專家認為,近期,我市病例首診到確診間隔天數(中位數)由2月4日的6.5天降至2.0天,傳染源在社區人群中活動暴露減少,當前病例就診、確診及時性進一步提高,說明全市病例搜索和密切接觸者管控措施進一步得到強化,有利於控制疫情擴散蔓延。但確診病例中60歲以上老年人、離退休人員比例升高。

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增強法治意識,瞭解疫情防護知識,服從、配合、協助疫情防控的指揮和安排,配合相關防控措施的實施;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時,及時就醫,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強自我防護,進入公共場所應當自覺正確佩戴口罩,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聚會活動;從疫情嚴重地區回渝人員以及與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者應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進行醫學觀察或者居家觀察,配合相關服務管理;從市外返回本市居住地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隔離觀察規定。




<strong>鏈接——截至2020年2月12日12時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情況


2020年2月12日0—12時,重慶市報告新冠肺炎新增確診病例4例,新增出院病例8例。

截至2月12日12時,重慶市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509例;現有重型病例29例,危重型病例24例,死亡病例3例,出院病例87例。累計追蹤到密切接觸者18092人,已解除醫學觀察11349人,尚有6743人正在接受醫學觀察。(來源: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上班途中感染新冠病毒算工傷嗎?答案來了!


復工第一天,你還好嗎?疫情期間到單位上班,單位該不該給職工提供口罩?上班途中感染新冠病毒,算工傷嗎?……你所關心的問題,答案都在這裡。


1.單位必須提供口罩嗎?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但對一般企業而言,口罩並不是單位必須要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所以員工不能以單位不提供口罩為由,拒絕上班。


2.上下班途中感染算工傷嗎?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寫明: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非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認定需根據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進行綜合認定。原則上,工傷判定標準應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對於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應該做類比推理,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屬於工傷。


3.被隔離了,公司能不能解僱我?

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4.安排職工在家工作會降薪嗎?

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但有些單位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願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但這種協商需要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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