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3分,罰款200元!永修縣發佈進一步加強交通管制的通告

關於在全縣範圍內進一步加強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更加有效阻斷病毒傳播途徑,壓實社區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將我縣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除疫情防控、救護、應急、救援、搶修、公務、執法、郵政、通信、環衛、殯儀等特種車輛、運輸生產生活物資車輛及取得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或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通行證車輛外,其他車輛禁止在全縣範圍內通行。

2.憑通行證通行車輛,一律實行“一人一證、驗車驗證”,不得私自搭載無證人員。

3.因生病就醫等緊急需要的,憑所在社區、村組(物業、網格化責任單位)開具的證明或小區疫情防控出入證通行,證明或出入證上需註明原因、乘車人數及外出時間。

4.由公安交管部門會同城管部門嚴格查處違令通行的車輛。對第一次違令的駕駛員進行警告處罰,對兩次及兩次以上違令的駕駛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給予駕駛人記3分,罰款200元處罰;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處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5.對拒不執行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從嚴從快處理。交通管制自2020年2月12日22:00起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永修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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