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信贷出现损失 最高可获七成本金补贴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刘四红)为进一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经营困难,2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网印发关于海淀区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主要适用对象为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纳统的企业。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措施共分为五大章共15条,包括鼓励企业科技防疫、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精准服务等多方面支持。措施强调,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补贴政策的企业,除将奖励补贴资金全额收缴外,三年内不准其申请区内各类补贴奖励资金,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中从四大方面加大了企业金融支持。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对疫情期间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首笔信贷业务的驻区金融机构,给予首笔贷款金额2%的补贴,对单家机构或网点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对疫情期间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出现信贷损失的,按本金的20%至70%予以补贴,对单家机构或网点的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同时提高融资便捷性。具体包括:开辟贷款发放绿色通道,协助疫情期间还款有困难的科创企业展期还款或续贷;率先试点使用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区政府采购和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的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对开展确权融资业务的企业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单家企业的补贴上限为50万元;对入驻北京市企业续贷受理中心且开展续贷业务超过20笔(含)的金融机构,按照0.5万元/笔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单一金融机构的奖励上限为20万元;对入驻北京市企业续贷受理中心开展续贷业务的驻区金融机构,按照贷款金额的1%予以补贴,对单一金融机构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对入驻北京市企业续贷受理中心开展续贷业务的驻区融资担保公司,按照担保金额的1%予以补贴,对单家融资担保公司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加快推动设立规模为5亿元的海淀区政府应急转贷引导基金或续贷基金。

措施还明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并符合国家重点战略方向的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给予50%的中介费用补贴,对单家企业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对通过并购贷款融资的企业,付息后按基准利率的40%予以补贴,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此外,做好企业挂牌上市服务。鼓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针对直接参加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的驻区上市公司加大服务力度。对疫情期间股票质押协议到期且存在还款困难的上市公司,鼓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给予展期3至6个月的支持。在2020年3月底前,兑现本年度区级企业上市支持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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