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被抄家之後,家中妻妾怎麼辦?

何方明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咋說呢?抄家和滅族這倆詞可是連著的呢?您聽聽這抄家還帶著滅族,所以抄家這可是大罪,擱過去的解釋這叫搜查並沒收家產。

這解釋似乎沒有帶著滅族的含義,這您就不知道了吧,擱過去妻妾孩子,這都算到了家產裡邊了。

所以沒收家產,這就相當於把這家裡邊的老婆孩子,包括那瓶瓶罐罐啥的都得沒收了。

說道這裡估計有小夥伴好奇:“這得是啥罪才能撈這麼個結果?”

這多了,您比方說謀逆,造反,還有那貪汙貪的數額巨大的,這都得撈這麼個罪名。

所以這種刑法一般人判不出來,這就得皇帝親自把關,也就是說就這懲罰,您這衙門口,哪怕是最高審判的衙門口這都沒有權利,下這判決,這就得皇帝自己個下,您這充其量最多隻是個建議而已。

那麼妻妾這畢竟是人,他可不是一般的家產,被沒收了,最終會流向那裡呢?

這首先是遣散

這在抄家裡邊算是比較輕的了,把這家產一沒收這就完事了。

至於家裡邊的人,您這從哪裡來,這就回哪裡去。當年康熙那九子奪嫡失敗的老八,八阿哥這不就被抄了家嗎?這不僅家抄了,連名字都讓雍正給抄了,沒資格姓愛新覺羅,這就變成了阿奇那,翻譯過來就是狗的意思。

那麼他的家眷,這就回孃家了。

那麼八阿哥這老婆帶著娃回孃家,這好說不好聽,擱過去女人嘛?嫁出去的人,這就相當於潑出去的水,不值錢了。

所以八阿哥把好不容易截留下來,沒有被抄沒的一千萬兩分出一半給了老婆。

所以從這裡咱也能瞅出來,這被遣散的也不見的好,但至少還有那麼一點尊嚴擱那。

這是有孃家的,而且孃家還願意收留的,這要是沒有孃家,孃家也不認這門親的,這就慘了。要錢沒錢的(畢竟都被抄了),為了活下去,把自己個賣到青樓,賣給別人家裡當奴僕的這都有。

這第二,被直接收了的。

畢竟能撈到抄家的人,這不是達官他就是顯貴,家裡沒倆漂亮的小妾,這也說不過去。

當年曹操就最喜歡這麼幹,大傢伙也知道敗在他手上的人,那海了去了,這其中個頭比較大的就是袁紹。

袁紹被曹操按在地上揍,這就兵敗了,曹操順道就把袁紹的家給抄沒了。這當中間袁紹就有一個兒媳叫甄洛的,特別的漂亮,曹丕就瞅對眼了。

說道這裡估計有人要問了:“這甄洛有多漂亮,能趕得上四大美女?”

這您多心了,人家甄洛字嫦娥,瞅見沒嫦娥,就這倆字您就知道有多漂亮

曹操一擺手,這甄洛就變成了曹丕的老婆,後來還做了皇后。只不過結局有點慘,因為幽怨做了一首詩,就被曹丕給賜死了,但兒子就是後來的魏明帝。

所以這漂亮的還是佔便宜的,這很有可能在抄家的時候,就被直接接手了,用不著顛沛流離啥的。

但依然逃不過女性身份低下的社會原因,畢竟這說道根子上是被像貨物一樣進行了買賣。

不想現在,這氣管炎那是一片一片的,咱不能說百分之百,這百分之八十家裡邊這都有搓衣板,你說擱現在這都進入到了現代化的行列,啥洗衣機,啥滾筒洗衣機,啥智能滾筒洗衣機都有,這老古董搓衣板居然還能出現在家裡邊,您就知道這女性現在不止是半邊天。

哎!

算了,咱接著聊。

接下來就是淪為奴籍。

也就是說抄家之後,家裡的瓶瓶罐罐這就被收了,這女眷直接就被打上了奴僕的標籤。

那麼有了這麼標籤她們去那了?

能去哪?首先是皇宮。做宮女?想多了!宮女不是奴僕,這要是入了皇宮,乾的都是最下賤的活,你比方說洗衣服,刷馬桶,跪地上洗地板,這都是她們幹。

再有一部分宮裡邊裝不下,這就劃拉到大臣的家裡邊,變成了大臣們的奴僕。

所以這做了奴僕的沒有最慘只有更慘。

為奴這還不算啥,還有被劃拉到官妓的行列。

擱過去女性把貞潔看的非常的重,您這官妓,雖然前邊加了個官字,是伺候當官的,但他也屬於妓女的一種。

這身份就低了不少,這輩子都沒法翻身,您就別說兒女了。

當然要淪落到官妓的位置上,不僅要漂亮,還要琴棋書畫精通才成。

最後一種就是流放

抄沒家產之後,就被流放了。

那麼流放這事,目的地那路不僅遠,到了地的生活條件還特別的差,很多人壓根就走不到地頭上,直接就死在了路上了。

就流放這事,您別說是女性,擱過去男性能走到頭的,這身子也得熬趴下,這身子骨稍微弱一點的,也都死在了路上,壓根就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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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師說歷史


舉一個例子,朱棣登基以後,把建文帝手下不肯服從的大臣妻女全部送到了教坊司,也就是官妓。

《南京法司所記》中有這樣的兩則記錄:“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姊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曰一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淫賤材兒!”“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和兩個女兒,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張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

也就是說,一天接待20個人,而且生了孩子,還要繼續在教坊司做小龜子。而且,過一段時間,還要移營,到其他軍營去。而鐵鉉本人呢,則是一寸一寸地凌遲,然後再投入油鍋中煎炸。

朱棣繼位,第一批榜示的“奸臣”有四十四人,方孝孺一案即殺死八百七十三人,胡閏一案棄市二百一十七人,坐累死者數千人,被籍沒者數百家。所謂“籍沒”,代表的意思是,男子世世代代為奴,女子世世代代為娼。

清朝是廢除和禁止官妓制度的,清朝廢除了從漢朝留下上千年的官妓制度。清朝處罰犯罪官員家屬的方法,主要是充軍,或者遣散。比如乾隆時期,浙江巡撫王亶望案,二十二人遭誅;其他40多人皆免死發配。而他的小妾吳卿憐則被其他官員獲得,成為小妾。

至於連坐充軍,一般都會發配寧古塔,伊犁等等地方,主要是披甲為奴,當官莊的苦役。每天種地修路,挖山開石,燒炭織布,生活艱辛困苦。


深度軍事


犯罪抄家者,嚴厲和寬鬆程度不一,不是說一定就16歲以上男子皆斬首,未成年者皆閹割為奴,或男子充為賤奴,女子為他人婢、妓。

長相漂亮的妾室婢女,會被功臣們選走,成為功臣的家奴。亦有直接全家男女,無論妻妾還是僕人,集體抄賣,掛牌出售。如賈母的原型李氏的親哥哥李煦被抄以後,除了他,全家兩百多口子人都在蘇州出售。因為李煦為官還不錯,沒人忍心買,就運到北京崇文門外售賣。

不要以為被賣是什麼好事,從頭至尾的待遇都是非人的,李煦的家屬從蘇州運到北京,路上就死了好幾個。即便有幸活著到了北京,被買走是當奴還是當妓,往後的日子怎麼樣,還不一定呢。

對於被抄家發賣的女眷,“自處”是個很奢侈的詞彙,而那些沒有被官家賣的女眷,能避免被親戚賣,就已經算是燒高香了。


機哥聊野史


在古代,一般如果朝廷官員犯錯,輕者停幾個月的俸祿,中等的最多是貶謫到地方,而重則官員被抄家處斬,甚至會連累妻小家族,今天我們就來說一下,古代官員被抄家後,那家中的妻妾女兒會怎麼處理:

罰為官妓

這種性質的懲罰,是帶有一些侮辱性質的,多數會用到皇帝對這個大臣有著刻骨銘心的恨意,可能是弄權的權臣,或者是通敵叛國的奸臣等,不僅要對這樣的官員抄家,砍頭,更是要吧他曾經的愛妾愛妻甚至是愛女通通都充作官妓,供他人來玩樂,以此來羞辱埋汰他,以解皇帝的心頭只恨。

賣藝為生

有的官員犯得罪不重,但是此時已經被殺,抄家,但是對於家中的妻女侍女等人卻沒有什麼懲罰,同時這些妻女侍女的身份卻已經被定下來了,他們是犯官,貪官某某的家眷,這樣的女子在古代是沒人要的,但是人活在世上就得生活,吃飯,所以他們往往會選擇賣藝,對於有才藝的,略懂琴棋書畫的那些妻女家室,可以去一些酒樓或者戲班裡邊賣藝,用來供養自己的生活。

但是那些沒有一技之長,卻仍然想生存下來的家眷,則只有賣身才生活了。

被罰為奴婢

在古代,百姓有不同的級別,有平民籍,有貴人籍,同時也有奴籍,皇帝一般出於這種懲罰的原因大多是官員貪汙,同時也是對他們有大恨的,所以在殺死這些貪汙官員,抄了他們的家以後,就會吧府中的一應女眷拉倒寧古塔或者其他的荒郊野外的邊疆地區終身為奴。

不得不說,在古代這種一榮俱榮一辱共辱的方式,還是多少有些沒有人性的,有的家室妻女可能前一日還在家中嬉笑看戲的,後一日已經被朝廷派到教坊司去為奴為婢了。


丫丫說史


古代官員被抄家之後,家中妻妾怎麼辦?


眾所周知,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男人三妻四妾非常正常,尤其是古代的官員更是熱衷娶小老婆,為了證明自己的地位和權勢,大多都是妻妾成群。但常言道“伴君如伴虎”,古代的官員稍有不慎惹怒皇帝,就會落得個抄家的下場。按照古代“夫唱婦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傳統觀念,一旦官員被抄家,不但要沒收所有財產,而且也會連累家中的妻妾。那麼古代官員被抄家之後,家中的妻妾怎麼辦呢?她們會落得什麼下場呢?

小編認為,在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帝一言九鼎,犯罪的官員被抄家後,他的妻妾大致有以下幾種結局: 一是全部被誅殺。如果官員犯的是滿門抄斬的大罪,或者是誅滅九族的大罪,那麼官員被抄家後,還會連累自己的妻妾一起被執行死刑。當然了,犯這樣大罪的官員,一般都是謀反、叛逆或十惡不赦的重罪,家裡的所有人都要跟著主犯一起被執行死刑。比如明朝正德年間的大宦官劉瑾,曾深受皇帝寵信,位列“八虎”之首。公元1510年,“八虎”成員張永列舉了十五件劉瑾違法犯罪的罪證,並上奏明武宗。後來,明武宗親自查抄劉瑾的家,獲得偽璽一枚,穿宮牌五百塊以及衣甲、弓弩、袞衣、玉帶等違禁物品,明武宗大怒,說:“這奴才果然要造反。”定案之後,武宗命令將他押到鬧市肢解,懸頭示眾,並將他的家眷和族人全被誅殺。

二是被流放邊疆。流放又稱流徙,是一種古老的刑罰,它的雛形,可以追溯到上古,被流放之地大多是邊疆等苦寒蠻夷之地或人跡罕至之地,這種懲罰是比較重的。被判處流放的家眷,必須一個月內上路,而且必須日行50裡。在交通不發達的古代,身戴鐐銬,全靠雙腳,不管是颳風下雨,還是風霜雨雪,必須日復一日地爬山涉水50裡,有好多女眷都死在了流放的路上,即便順利到達流放之地,也是被淪為奴隸或玩物,被主人肆意折磨,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永遠不能回內地。在清朝,專門流放女犯人的地方是寧古塔,讓女人望而生畏,雍正曾規定:“凡是發配寧古塔的犯人,主人可以隨意處死。”很多女子寧死也不願意流放到這裡。 三是被送到官方妓院教坊司做官妓。古代教坊司,始於唐代,本是一個宮廷音樂機構,後來教坊司的性質慢慢發生的改變,逐漸成為了風月場所。由於是官方所辦,一般平民不得入內,所以到最後教坊司就成為了王公貴族享樂的地方,成為官府設置,受到官府的保護。被抄家官員的妻妾,大多都是年輕漂亮,琴棋書畫多才多藝,於是就被送進這裡服務王公貴族。並且這個地方有進無出,官員的妻妾一旦被賣到這裡,再年輕的女子也會孤獨終老,一輩子都待在教坊司,當年老色衰即使放了出來,地位也永遠不及常人。

四是被賣入青樓妓院。在古代,對於女性來說貞潔比性命重要,把被抄家官員的妻妾賣入青樓妓院,就是對大臣的莫大侮辱。對於負責抄家的官員來說,將一些罪臣的妻妾賣到青樓裡面去,即可有撈得油水,也可以懲罰犯罪的官員。因為進入青樓妓院享樂的男人形態百異、五花八門,特別願意找被賣入青樓的官員妻妾伺候,使她們承受著常人無法想象的殘酷折磨,想逃逃不出,想死死不了,天天遭受凌辱。 五是被貶為奴隸。在古代,等級制度森嚴,為了懲罰犯罪的官員,被抄家後,把他的妻妾貶為奴隸,讓她們從過著錦衣玉食的高層生活上,一舉貶為最低等的奴隸,並把她們賞給王公貴族或有功之臣,或者被大官員看中買走,讓她們從事繁重的苦力勞動,這種落差對於她們來說是非常巨大的,有些官員妻妾甚至接受不了這麼大的落差,紛紛選擇了自殺。

六是被遣散。一種情況是官員知道自己將會被抄家後,提前遣散自己的妻妾,讓她們逃出府去,自謀生路;另一種情況是,官員犯的罪行不屬於罪大惡極,皇帝下令遣散其家眷,尤其是有的官員聯姻,其妻妾中有身份顯貴或有背景的,可以遣散回孃家,或者遣散她們自謀生路,嫁入平民。

所以,綜合以上,小編認為,在君權至上的古代,官員一旦犯罪被抄家,都會連累自己的妻妾落得悽慘的下場。而皇帝之所以如此對待犯罪官員的家眷,其目的就是震懾官員,讓她們敬畏自己、忠心自己,鞏固自己的權力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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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獲罪被抄家,他的妻妾的命運當然也大受影響,具體的出路主要由罪名的輕重來決定,最嚴重的會處斬喪命,或者淪落為奴等等。

下面我們舉例來看。

第一,會被處死,或者自殺。

洪武二十三年,七十七歲的太師、韓國公李善長被處死,家族中的七十多人被誅殺,他的妻妾難逃一死。朱棣佔領南京之後,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等頑固反對朱棣的人都被滅門,妻妾當然不會倖免。

第二,淪為掖廷或者官府奴僕。

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官婉兒的母親鄭氏。上官儀、上官庭芝父子因為反對武則天而被指斥謀反,被處死。上官庭芝的妻子鄭氏此時剛生下女兒上官婉兒不久,作為罪臣的家屬被充入掖庭為奴。

第三,分給功臣、軍將為奴。

明朝初期,重罪官員的妻妾或者女兒,要分給功臣、軍將為奴。當初有一位姓陳的知縣犯罪,他的一個女兒後來做了汪廣洋的小妾。汪廣洋做過右丞相,深得朱元璋的賞識,給他一個忠勤伯的爵位,食祿三百六十石。

《國初事蹟》記載,後來汪廣洋被貶往廣東,朱元璋派太監在船上把他賜死,那位小妾追隨他自盡。朱元璋仔細打聽小妾的身世,才知道她是罪臣的女兒,大怒說:“罪臣的妻妾女兒只能配給功臣武將為奴,哪有分給文官的道理?”於是大肆追查,查出朝中一系列違法之事。

永樂初,大批建文帝的忠臣的妻妾被“發教坊及浣衣局,配象奴,送軍營奸宿者”。明世宗時代的武定侯郭勳,後來被削爵論斬,死在獄中,妻子也是分給功臣為奴。

第四,流放到邊遠寒荒之地。

崇禎三年八月,崇禎皇帝宣佈對袁崇煥的處置決定,是“袁崇煥凌遲處死,家屬十六歲以上處斬,十五歲以下給功臣為奴。”

家屬中當然也包括妻子,應該處死,但崇禎皇帝決定一切由袁崇煥一個人承擔,只處罰他本子,妻子、兄弟被流放。

第五,罪名更輕的罪臣,妻妾受到的影響更輕一些。

清代浙江巡撫王亶望有一個小妾名叫吳卿憐,深受寵愛。乾隆四十六年王亶望被抄家斬首,小妾吳卿憐只是失去了富貴生活,沒有受到處罰。

以後她又被一位姓蔣的買去,作為禮物獻給了和珅。結果和珅也被抄家,吳卿憐再一次失去靠山。


於左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抄家正式的說法應該叫籍沒家產,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大懲罰力度,不但懲罰犯罪的本人,還擴大到家族成員。古代的家產,包括了自己的妻兒還有奴婢等,因此被一同抄沒的,除了錢財宅院外,還包括上述人群,所以說,抄家的後果往往是非常嚴重的。

凡是被判決抄家者,其決定權並不在各朝的最高司法部門手裡,而是在於皇帝手中,要取自上裁。因為會被判抄家的,一般都是罪行非常嚴重的,較多的是謀逆罪,所以最終裁決權在皇帝手裡。

就像題主問的,被判決吵架後,家中的女性(女眷及奴婢們)下場會如何?

遣散

這是最輕的懲罰,予以遣散,簡直是皇帝開恩了。

有些可能是皇帝顧及犯罪者曾經立下的功勞,在懲罰主犯之後,對家中女性網開一面,予以遣散。

遣散之後,從哪來的就回哪去。

只要還有親戚家人可以收留,一般還能過日子。也有被遣散後無處可去的,那就比較被慘了,為了生存也許會淪落到青樓或者賣身給別人家為奴。

死刑

死性並不常有。

在古代,一般情況下誅九族,只誅殺15歲以上的男子,未滿年齡的男子一般都是流放,也有等達到年齡後再誅殺的。

而作為女性,古代女性地位較低,本身就被排除在權力之外,因此,一般情況下不會被一同誅殺,而是改以別的刑罰。

為奴

這一種是比較常見的。

抄家之後,家中的所有女眷降為奴籍,從此以後作為奴僕侍奉主人終此一生。

為奴的去處主要是兩處:

皇宮,所有女眷,收入宮中為奴,多在掖庭,做些最低賤辛苦的活。比如玄武門之變後,東宮和齊王府的大部分女眷都被收入宮中掖庭為奴。

官宦家中,將女眷分散至大臣們的家中,被作為奴僕使喚。

流放

將女眷們發配流放之地,一般都是非常偏遠且生存條件惡劣的地方。

古代女子身體柔弱,流放之刑雖未直接誅殺,但路途遙遠,生活條件太差,很多女子在流放途中就香消玉殞了。還有些到了目的地之後,也因為生活居住條件的惡劣,各種疾病的侵襲,離開人世。

為妓

這是最悲慘的懲罰了。

古代婦女的地位低下,在這種懲罰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無論之前的地位有多高,到了這個時候,都徹底淪為男人的玩物了。

大多數都是沒入官妓,即官方開設的妓院,而有些做官的人,會在政敵被抄家後,特地去找他的家人為自己服務,以進一步羞辱曾經的政敵,達到自己變態的優勝感。

自東漢劉秀以後,還開設了軍妓,也有將抄家後的女眷沒入軍妓的,這個更加慘,成為那些戰場上刀口舔血的兵大哥們心理和身體的發洩對象。

古代的女性,社會地位非常的低,被作為男性的家產和資產來對待。一旦男性獲罪,罪名也要攤到這些無辜的女性頭上,去承受統治者的怒火,無論之前的身份地位有多麼的高,都在頃刻間將至社會最底層,淪為犧牲品。

愛寵榮辱,全憑統治者的喜怒哀樂。這在今天,實在是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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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抄家,都是由皇帝決定的。抄家的嚴厲程度,根據皇帝對所犯官員的犯錯程度,以及皇帝的心情決定,不光是財產方面的,是以該犯罪人家庭和家族為對象,抄沒家財,貶為賤籍,甚至滿門處斬。一般官員被抄家,其家中女眷有以下幾種:

1.滿門處斬。這個不用說,只有被殺一途。

2.送往官妓院。在有的朝代是官妓院的存在的,主要是由犯官的妻女組成。

3.賞賜。有的少數民族統治的朝代會把一些犯官的妻女賞賜給有功之臣為奴。

4.流放。如果官員被判流放多少裡,那麼妻妾可能隨同官員一同流放。

5.遣散。在古代官員一般都是妻妾成群的,在被抄家後養不起如此多的妾,只能遣散。

古代的女性地位都是很低的,不管那種罪罰都是很殘酷的,對於她們都是塌天大禍。


膩戀風塵


在看古裝電視劇的時候,經常會看到一個官員犯罪的時候總會被抄家。抄家的時候要辦兩件事,一件就是清查財產全部充公,另外一件事就是處置家中的女子。那麼古代家中的女子主要是妻子或者女兒,另外還有家中的丫鬟。那麼古代是怎麼處置這些人的呢?

第一種:全部趕出家中

對於哪些犯罪比較輕的,家中的女性都被趕出家去。好一點的話會在家中找一個偏房。這樣給你留一口飯吃。不允許你隨意走動,就這樣可以度過一生。

如果被趕出來的情況下,這些人可以投奔親戚,如果沒有親戚的話就自謀生路。不過一般官員在犯事的情況下都會為自家的家人留後路的。

第二種:降為奴僕

對於家中的女性奴僕當然不會再降低了,而是將罪犯的妻子和女兒降為奴僕。這些妻子女兒可能會被大官員買走。如果這樣那麼還好一些。但是和之前的生活相比還是落差太大了。

再幸運一點的話這些女性可能會被趕進皇宮中,如果被皇帝寵幸的話還可能會給家族翻身,這可能是她們最好的結局了。這樣的事情在古代確實發生過。

第三種:被流放

如果犯罪的人情節比較嚴重的話,家中的人可能一起被流放。流放的地區一般是邊遠地區。比如說唐宋時期往南方,最遠的地方還到過海南。清朝的時候被流放的地方大多是寧古塔等地。流放的危險程度很高,大多數人都會死在路上。

就算活了下來,幾乎不會再回中原了。

第四種:淪為官妓

在古代家中的女子如果長得好看的一些,很可能會被淪為官妓。這在我國古代也很常見,比如說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曾經就讓泉州富商蒲壽庚的全家女性全部淪為官妓。

有些女性不淪為官妓,還有可能直接賣到妓院去,如果幸運的話就希望有人能夠將自己買走。

第五種:直接砍頭

砍頭可能是最不好的一種結局。因為有一句俗話“好死不如賴活著”。古代因為家族一人犯事而被砍頭的事情有很多。而株連九族的罪狀發生時,甚至你一生沒見過面的親戚也會因為你而被砍頭。那麼想想也是夠可怕的。


向陽願景


古人說,男人是天,女人是地。男人犯了罪,抄了家,就好像天塌了一樣。所謂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沒了男人的支撐,家中的妻妾自然也會很悽慘。

從養尊處優的貴婦充作官奴

官奴是由官方統一管理的奴隸,一入其中就是賤籍,沒有身份,也不用交人頭稅。

簡單的說,成為官奴的人,就不是正常的公民,官府是不當人處理的。官府會把她們分配到官員貴族家中做奴婢。

這些犯罪官員的妻妾們平時養尊處優,對家中的下人呼來喝去,現在自己也要去做那些髒活累活,其中的苦楚真是難以言說。

除了肉體上的勞碌,最大的是精神上的巨大落差:以前對下人打罵,現在自己成了下人,別欺凌謾罵的感覺足以讓很多人過不下去。

容貌嬌好,又通音律的會被送去教坊司做官妓

教坊司是唐代建立的,原屬六部之首的禮部專門在慶典或迎接貴賓時演奏樂曲的。

後來接收了犯人的妻女、戰爭時俘虜了戰敗者的妻女,或戰亂中強奪強擄的民間婦女,逐漸變成官方妓院。其中的女子被稱為官妓。

"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張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弇州史料·南京法司所記》

做官妓還好一點,主要是賣才藝,就算是賣身的話,對象也是一些達官貴人或文人,大多數要斯文一些,像白居易、元稹就喜歡逛官辦妓院。

還有一些會被賣如青樓。青樓是古代以賣身為主的妓院,一旦進入其中,那就是真正的皮 肉生意了,永無出頭之日。因為官妓如果遇到對的男人還可能被贖身,而得以自由。

但不管怎樣,做了妓女,雖然體力勞動方面沒有做官奴那麼慘,但精神上的打擊確實巨大的。在唐代,如果家裡有女人為娼,家裡的男性都要戴綠頭巾,出門不能走路中間,否則要別懲罰。這就是綠帽子的由來。


總的來說,古代女子如果丈夫有了罪,生活是非常悽慘的。能活下去就是最大的幸運,至於尊嚴就是不可能消費的奢侈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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