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桂林市加快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以世界一流為發展目標,打造桂林國際旅遊勝地”的有關決策部署,大力支持2019年廣西文化旅遊發展大會承辦地桂林市打造世界一流的國際旅遊目的地,推動文化旅遊產業跨越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文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一)加強桂林文化旅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提升桂林兩江國際機場樞紐功能,打造世界一流旅遊航空港。自治區、市兩級政府每年安排2億元航線培育專項資金,用於桂林國際航線的開闢,爭取開通歐美洲際航線,開通桂林至東盟國家、東北亞國家航班,加密入境口岸城市的航班。統籌推進興安、陽朔等通用航空機場、低空旅遊專用機場建設。支持依託桂林兩江國際機場,規劃建設空鐵公聯運交通樞紐,建設桂林兩江國際機場—桂林火車站(南站、北站、西站)的軌道交通和旅遊專線鐵路。全面提升桂林火車站與國際旅遊勝地相匹配的服務功能和品質。加密桂林至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京津冀和西南地區等主要客源地的始發列車。加強桂林旅遊交通環線建設,按照二級公路以上標準,建設桂西北旅遊環線、桂南旅遊環線等。全面提升連通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道路等級水平,重點建設靈川大圩—冠巖景區二級公路,提升漓東旅遊交通條件。支持桂林加快建設灕江航運黃金水道,實施灕江遊船提檔升級工程,高標準特色化改造提升灕江沿岸遊船碼頭配套設施,積極推行灕江分段遊、分時遊、分級遊、分形遊。

(牽頭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化和旅遊廳,桂林市人民政府,廣西機場管理集團,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等)

(二)加強桂林文化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支持桂林市建設旅遊集散中心,高標準完善旅遊諮詢服務中心、旅遊驛站、應急醫療救助點等配套設施,規範並實現多語種旅遊標識標牌全覆蓋。支持建設一流的智慧旅遊城市,升級完善“一鍵遊桂林”智慧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景區及重點公共場所4G、5G網絡全覆蓋建設。支持建設提升一批國家A級旅遊景區停車場、遊客服務中心、旅遊廁所、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支持桂林市佈局建設“運動桂林·健康綠道”,儘快建成灕江東岸百里休閒健身步道、西岸桂陽公路旅遊休閒帶。支持建設桂林非遺展示館、省立藝術館等一批公共文化基礎設施項目。積極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牽頭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體育局等)

二、推動文化旅遊融合發展

(三)創建一批文化旅遊精品。

支持桂林市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支持創建一批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國家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支持桂林全面提升陽朔遇龍河國家旅遊度假區和秀峰桃花灣旅遊度假區的品質;支持興安樂滿地、獨秀峰·王城、兩江四湖·象山等國家5A級旅遊景區提質提效發展,支持龍勝龍脊梯田、資源八角寨、興安貓兒山、桂北紅軍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創建國家5A級旅遊景區。支持桂林市打造百里漓東、峰林遺產、茶江生態、桂柳運河、龍脊風情、資江丹霞、湘江紅色、靈渠古道等8條精品線路。幫助引進國際國內知名酒店管理品牌入駐桂林市,支持申報五星級旅遊飯店。支持桂林市發展多業態精品酒店、文化主題酒店等,建設高端旅遊度假酒店群。支持制定旅遊民宿等級評定標準,開展民宿等級評定,培育打造一批民宿精品,建成一批精品民宿集聚區。(牽頭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應急廳等)

(四)打造一流的文化旅遊品牌。

打響歷史文化名城品牌。支持建設逍遙樓·東西巷歷史文化休閒旅遊街區、桂林文化旅遊中心(灕江歌劇院、山水音樂廳),加快建設榕湖北路—古南門歷史文化街區,打造秀峰歷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示範區;繼續推進甑皮巖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和靖江王陵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推出“桂林博物館—非遺展示館—靖江王府·逍遙樓東西巷—桂海碑林—靖江王陵”歷史文化精品旅遊線路;支持靈渠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打造紅色旅遊品牌。整合桂北長征紅色文化資源,依託“一園兩館”(紅軍長征湘江戰役紀念園、紅軍長征突破湘江紀念館、新圩阻擊戰史實陳列館)、紅軍墓、湘江戰役舊址等建設國家長征文化公園、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依託市、縣兩級黨校建設桂林紅軍長征研學基地,打造“桂林—興安—資源—全州—灌陽—龍勝”為主線的“重走長征路”紅色旅遊精品線路。打造文化演藝品牌。做大做強“印象·劉三姐”品牌,支持將“劉三姐”品牌拓展到服裝、影視、歌曲、遊戲等領域;打造“桂林有戲”、象山演藝等文化旅遊精品,做大做強“兩會一節”(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亞太旅遊協會旅遊趨勢與展望國際論壇、中國—東盟博覽會旅遊展、桂林國際山水文化旅遊節)品牌,支持建設臨桂新區桂林國際會展中心;支持桂林文化旅遊演藝“走出去”,支持《劉三姐》等劇目赴國外演出。打造文化創意品牌。支持建設桂林國家高新創意產業園,推出一批文化創意品牌企業。支持桂林打造文化藝術創作基地,對到桂林創作的文藝工作者給予提供場地等政策支持。

(牽頭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西稅務局等)

(五)建設一流的健康旅遊基地。

支持桂林市建設國家健康旅遊示範基地,規劃建設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和國際化醫療技術產業集聚區,建設一批國際康養社區,建設自治區級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支持推動中國—東盟友好療養基地、信和信·桂林國際智慧健康旅遊產業園等健康旅遊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快推進華邦(桂林)國際旅居健康頤養園、龍光·桂林國際養生谷、龍勝溫泉康體小鎮、恭城平安康養特色小鎮、桂林盤王藥谷健康科技旅遊小鎮、全州大碧頭健康旅遊示範園等項目建設。支持桂林市打造國家體育旅遊示範城市、全民運動健身模範市。支持桂林市承辦環廣西公路自行車世界巡迴賽和申辦漂流世錦賽、國際高品質高爾夫比賽。通過城市商場改造、大型體育場館改擴建、景區服務提升、美麗鄉村建設等,增加或提檔升級公共基礎設施,打造一批自治區級體育旅遊示範基地、精品線路、精品賽事以及體育旅遊綜合體。

(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遊廳、體育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民政廳、中醫藥局等)

三、加大文化旅遊扶貧力度

(六)支持桂林大力實施文化旅遊扶貧富民。

支持桂林市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鄉村旅遊轉型升級,開展近郊農旅融合項目建設。開展文化旅遊扶貧試點示範,重點扶持建設一批文化旅遊扶貧重點村。重點推進陽朔春風灕水田園綜合體、桂林崇山田園鄉村生態旅遊區、悅桂情歌田園等項目建設,打造一批民族風情特色村、傳統村落、田園綜合體和產業園。支持龍脊梯田景區貧困村金江村試點,推廣與愛彼迎公司合作,探索“‘三變’改革+旅遊扶貧”新模式。(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四、實施生態環境提升工程

(七)支持桂林加強生態環境建設。

支持桂林市大力推進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實施灕江生態保護和修復提升工程,加快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支持設立灕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建立灕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建立灕江風景名勝區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出臺徵收標準及具體辦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支持出臺灕江遊覽排筏安全技術檢測標準。支持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構建以灕江百里綠色畫廊,都龐嶺、越城嶺生態屏障,龍勝、資源、陽朔、灌陽、恭城五個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為主體的“一廊兩屏五區”生態保護格局,鞏固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推進貓兒山、花坪、千家垌、會仙溼地等生態旅遊景區景點建設,支持建設國家級生態旅遊示範區、國家級溼地公園等。(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林業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等)

五、加強文化旅遊宣傳營銷

(八)支持桂林文化旅遊宣傳推廣。

支持桂林市加大文化旅遊宣傳營銷力度,舉辦入境遊(桂林)採購商大會。對向桂林市輸送遊客貢獻大的前5名境外旅行商和接待歐美、日韓、東南亞和港澳臺地區遊客數量多的前5名旅行社給予資金獎勵支持。支持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亞太旅遊協會、世界旅遊旅行理事會、世界旅遊城市聯合會、世界旅遊聯盟等國際旅遊組織在桂林設立辦事處,鼓勵境外旅行商在桂林市設立分支機構,給予場地、稅收等方面優惠政策支持。承辦全區文化旅遊發展大會期間,支持桂林市加大對粵港澳地區的宣傳推介,自治區層面組織的境內外旅遊招商引資、宣傳推介、策劃營銷、廣告投放等活動,重點聚焦突出桂林。大力宣傳桂林的53國遊客72小時過境免籤政策及東盟10國旅遊團入境免籤政策。協調我區境外旅遊營銷中心、旅遊企業優先推薦桂林市旅遊產品。充分利用航線培育、發行體育彩票等方式推動桂林旅遊營銷。(牽頭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外事辦、廣電局、投資促進局,廣西稅務局等)

六、推進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

(九)支持桂林加快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

支持桂林市積極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推動免稅購物政策落地,重點在兩江國際機場等具備條件的區域設立免稅商店或免稅購物中心。以桂林中心城區、陽朔西街為重點,佈局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品位步行街和大型消費商圈,培育壯大中高端消費市場。積極培育電子商務消費新業態,提升境外商品和服務消費便利度,鼓勵發展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外貿新業態,打造跨境電商消費體驗中心、進出口商品直銷集散中心。大力營銷“桂林有禮”品牌和廣西特產,積極推廣桂林山水字畫、雞血玉、“桂林三寶”、繡球、壯錦等特色旅遊商品。舉辦桂林國際美食節,打造桂林米粉、油茶、啤酒魚、釀菜、醋血鴨等美食品牌,高標準建成美食一條街,恢復重塑“桂林老字號”,提升“吃在桂林”影響力,唱響桂林飲食文化品牌。(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遊廳,南寧海關等)

七、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

(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從2019年起,通過自治區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分2年安排5000萬元,支持桂林市公共文化旅遊服務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有關部門要統籌安排2019年、2020年各類農業示範基地、風景名勝區、傳統村落、水利風景區、遺產地保護、自然保護區、森林(溼地)公園、文化、體育等項目建設資金,以及服務業、新農村建設、節能減排、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桂林市文化旅遊產業發展。鼓勵桂林市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撬動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旅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遊廳、財政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體育局等)

自治區集中財力傾斜支持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加大對桂林市的綜合財力補助。2019—2025年,自治區在保障對桂林綜合財力補助的基礎上,統籌各方面資金進一步加大對桂林市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遊廳等)

(十一)支持拓寬文化旅遊產業投融資渠道。

支持綠色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各類資本按市場化方式參與桂林文化旅遊項目開發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資產證券化等模式進行融資。支持文化旅遊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支持文化旅遊項目擴大特許權、運營權、景區門票收入質押擔保等融資規模。鼓勵自治區級政策性擔保機構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為桂林市文化旅遊企業提供擔保。支持保險公司在桂林市推出各類旅遊保險產品。(牽頭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化和旅遊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廣西證監局等)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優先將桂林市文化旅遊產業重點建設項目列入自治區重點項目庫,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優先辦理項目選址手續。依法加快辦理相關項目所涉及的林業、環境、水保、住建、自然資源等建設審批手續;支持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支持桂林市繼續實施旅遊產業用地改革試點形成的相關政策。支持桂林市將引進的急需緊缺類高層次人才納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試行)》適用範疇,鼓勵外籍高層次旅遊人才到桂林市工作,在出入境、居留、生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保障;鼓勵桂林市積極開展高端人才引育項目,給予1—3個月短期性出國(境)培訓和引才項目立項支持;依託國際、國內智庫,加快桂林旅遊產業研究院發展;建立桂林旅遊人才國際化教育和培訓基地。支持桂林市建設“無語言障礙國際化旅遊城市”。支持桂林市開展東盟國家旅遊行業互訪交流活動,推進旅遊酒店互派人員交流合作。支持桂林市參照外地先進做法,試行民宿辦理不動產登記。支持桂林市探索建立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新模式。

(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國資委、投資促進局、水利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外事辦等)

八、強化責任落實

(十三)抓好督查和責任落實。

對《重點支持桂林市加快文化旅遊產業發展項目表》中的項目,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開通“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進度,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自治區政府督查室要適時組織開展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桂林市要將目標和任務分解到所轄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明確責任,抓好落實,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創新思路,努力做強旅遊長板,壯大旅遊經濟。(責任單位:自治區政府督查室,桂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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