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小冷說熱事


就在這疫情就能看出有的物業真不咋地.像我們萬達華府小區物業大連仲邦維行物業.電梯本來是一個封閉空間.他就會噴點消毒啥的.有的物業給提供紙抽.並且寫上字.看著有的真暖心.有的物業真的不管不顧.不咋地啊.一件小事就能看出.


煎蛋13828384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這是個一直爭論不休的話題,百姓都認為可行的多。這就說到了為什麼大家認為取消物業可行?說到底就是兩個原因。1.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參差不齊。2.居民不願意繳納物業費。對於第一點,是因為服務不到位導致,解決途徑應該由政府實行監督,取締黑物業,處罰服務不到的物業公司。當然具體情況也要由政府派遣懂物業的人員進行調查後作出判斷,避免一刀切,外行人管內行人,造成混亂。對於第二點,屬於百姓傳統思維問題,物業服務的好壞,都不願繳納物業費,這種情況是無法短期改變的,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長期來看通過人民生活水平和思想意識的提高,能夠得到緩解。

不論以上哪種情況,取消物業,居民自治,在個別小區是行得通的,也有過個別成功案例。在這裡,有一點需要清楚,就是居民自治。這個很重要,說明了沒有物業公司了,小區依然需要有人管理,這是事實。無人管理服務的小區,甚至自來水都用不上。

其次就是大家需要清楚的瞭解自己小區適不適合自治。報道的總是成功案例,但對於失敗案例是沒有人去關注的。就像馬雲作為淘寶模式的成功者,大家都看到了他的成績,但從事馬雲一樣的事業,有多少人傾家蕩產了,沒人知道。成功者總是有限的,失敗的人沒有發言權,更沒有人關注,所以1萬個失敗的裡面也許出來一個成功者,然後它卻備受關注。小區自治條件與在乎幾個,1.具有一定管理、協調、號召能力的幾個業主,且有時間全職於該事業。不懂物業管理的人,很難做好這件事,而具備一定素質更是前提條件,不但要有能力,而且要有時間和耐心,面對幾百上千的業主,不同的要求。付出總要有回報,自治的業主是否願意義務,這也需要自行討論。2.自治不代表免費,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對於物業費還是要繳納。那麼費用核算、定價、欠費如何處理,也需要有充足的考慮。3.最關鍵的也是最複雜的,專業性服務內容和辦理。對於一般性服務,保潔、綠化、保安值守,這個比較容易,但是一個小區,尤其是2000年以後建成的,都有很多專業設備運行,比如監控系統、消防系統(設備比較多,也是最複雜最關鍵的)、給水系統、排汙系統、電梯系統(使用最多也是最需要的)、中央空調(高檔小區)等等,這些都需要專業公司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正常使用,延長使用壽命。也許有人會說都有專業公司保養,更不用物業了,錯!專業公司保養,你不懂,沒有監督,沒有記錄,沒有判別,你如何保證專業公司做的是對的,做的是完整的?

如果說最後以上兩個內容都可以實現,那麼居民自治已經可以實現了一半,為什麼是一半?我來告訴你,大家只看到了物業公司掙錢,但物業公司也不是福利機構,他也需要盈利。還有人說物業公司吃黑錢,沒錯確實有類似的情況,但物業公司作為一個公司主體,他是富有法律責任和義務的,公司內部也會有監督、舉報、處理流程,相對於個人行為來說,還是有相應控制的。設想一下,你作為自治小區管理者,面對灰色收入時,你是如果考慮?那時候有幾個人還把業主利益放在第一位?但如果你是公司員工,那麼你需要考慮上級檢查、同事舉報,怎樣去向公司做合理解釋才能順利辦理?這些都成為你伸手的阻礙!自治就不同了,幾個業主直接可以辦理,除非有人叛變,沒有任何機會透露出去。另外,利用更換或者引進物業公司爭取大額回扣的業委會,也是存在的,專門有人吃這碗飯。

對於不瞭解,不熟悉物業工作的人來說,不必被業主自治所哄騙,也許你就是他們掙錢的工具。如果小區有能力進行自治,那麼恭喜你,你的鄰居願意為大家奉獻,請你們善待這些人,因為誰也不敢保證清廉是永久的。


跟著背影一起走


居民自治好,可以避免很多糾紛。和諧社區,及時解決居民後顧之憂。目前,也有居民自治的成功案例。滿意度還比較高,收費也比較合情合理,鄰里關係親和,互動比較多,一家困難,多家相助,見面都打招呼,很熱心。



愛好思想


別人的小區我舉四肢同意。

我住的小區我反對。

[耶][耶][耶]其實,我目前住的是民宅,沒有小區也沒有物業管理。但是,我兩年前購買的小區也還是會偶爾過去走走,總體感覺還不錯。

物業管理費1.2元|平方,租用地下車庫300一個月。也就是說,一個月總付出150平x1.2=180元。(因為還沒入住,沒租車位。)

為什麼我反對?因為,我付出管理費的同時,享受物業提供的服務,沒什麼不對。走在小區裡的那種潔淨,四眼望去形形色色的花草樹木,空氣裡散發出來的清香,鄰里之間身處這樣的環境中,自然也會更和諧的相處。

而以上這些都是需要人力物力去鋪墊完成的。

眼下個別小區總愛鬧,當然,這裡面有因為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導致矛盾的積累而激發成暴力事件的。但是,就以此否定物業存在的意義,真的就合理嗎?真的居民自治就可以解決以上矛盾嗎?

呵呵!開什麼玩笑。夫妻之間還難免莫名其妙的折騰一陣子,自家的孩子有時還不受父母的管教。更何況數百上千戶人家的小區。

立法、明細物業的服務範圍,收費標準,依法管理才是解決矛盾的唯一途徑。


張耀華


一直提倡取消物業

考慮到小區人員的家庭狀況,讓小區閒置人員在就業,讓條件差的人家,不用掏管理費,自己出一個月的人工,又能滿足小區的要求,也能解決實際的困難。

有的業主三個月的暖氣費都忍著不取暖,為了省三個月的取暖費。說明什麼,說明經濟條件的不允許。

誰願意冰凍三尺抗嚴寒,沒錢逼得。

讓本小區自己選一個,經理。

由經理按照小區需要的人數,成立小區領導班子,行成物業性質的啟動。

避免了小區和物業的摩擦,減輕了個別住戶的家庭負擔,起到了

有問題,大家獻策 集體的力量大於一切。

比例:

小區出現漏水,還有管道,或者難度大點的事項。

我們用三家報價的形式,去找維修人員。

自己小區的維修人員,從技術上修不了的事項。

去外面找人維修,找三家詢價,報價後維修。

當然最大的問題,牽扯電梯安全。

我們可以讓電梯維護人員,簽訂協議合同,定點,定時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責任方有電梯廠家技術員負責。

我住的城市地級市,

保安工資2400元,打掃衛生的不到兩千工資。

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區,讓衛生更乾淨,掃地工人,工資3000元或者不低於2500元。這是一份工作,但是付出的勞動力和報酬應該相符。才能算份職業,更會珍惜自己工資。

本小區23棟樓,大家可以

算算,物業費每戶一年兩千元,

衛生費一年每戶50元。

一棟樓最低200住戶,

驚喜的近千萬的物業費。

有錢還有幹不好的事!

我們能行,我們能管理好自己的小區。

只有 :

萬眾一心,才能把自己的家園建設的更好,管理的更出色!


行人199075


不同意,無領導、這樣無組織、無制度,一攤散沙式的管理絕對不可取;必定很多業主的個人素質還達不到自律的標準,自我管理很多方面會引起業主與業主之間不可避免的矛盾,就一個很小的例子來說明問題,住在高層,有很多不自覺的業主養寵物狗,在過道里和電梯間拉屎拉尿,影響其他業主身體健康,也影響周圍生活環境,更容易傳播傳染病,像這個問題,其他業主管還是不管?管了就會挑起雙方的矛盾,甚至會發生更激烈的矛盾。這樣也會造成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就現在來看,養寵物狗現有的物業公司都沒有辦法解決這一問題,何況業主出面,自己解決這一問題是不可能的,這只是小小的一件事,那麼大的話,就更不可能解決好了。所以說沒有第三方管理,業主自主管理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宇林


我認為「不同意」無腦提問!!!自管?誰來管?你來管?你沒有工作?不需要上班?除非你是個無業遊民。物業也是個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這個組織就是在業主沒有時間處理和管理事物的情況下交由它來專業管理的,何況還有處理不完的事項,想一想,交由業主自己來管,怎麼管?


龍178220523


房鬧們就喜歡這樣結果 趕走原來的物業 然後盯著維修基金。。。。。

沒物業 靠業主民主自覺。。。。笑話吧

網上搜下 趕走物業 業主自治以後 小區一棵樹都活不了 。。。垃圾到處都是。。。


鄧昊39409935


我這幾年看過好多小區 越老越發現物業很重要!對小區的增值保值也很有影響!小區自治雖然出發點很好但結果往往就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總結起來就是江湖路遠人心複雜!如果覺著現在的物業公司不好那還是換一個口碑好的物業管理公司吧!


房產磚家劉旭光


物業就是管家,初期的管家大多數是開發商指派進住的,過後成立業主委員會後由業委會招投標物業,並公示通過,再報備市縣文明委。取消物業就是取消管家。你要不要管家是因人而異的,如果管家對你家有利就可以請,如果管家到你家變主人了你就要注意了,是否是你家那位(業委會成員)與管家狼狽為奸,那你不是隻趕管家,連業委會都要趕走。如果你家管家在你傢俬自種菜,租地給隔壁鄰居,你還視之不見,那你家可見已衰落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