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即使無法放下,仍然不打擾你的人是真的愛過你,有道理嗎?

農在天涯


我覺得是真的,但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分手幾周就選擇互不打擾,我只能說那不是真愛,如果分手一年半載,選擇互不打擾,應該是真愛,但是真愛不一定代表一切,有的女孩子沒主見喜歡聽父母的,有的女孩子有主見個性要強,兩個人就沒那麼容易分手,最重要的還是經濟條件,其他的排在後面,沒有地老天荒的愛情,只有相濡以沫的陪伴!


Skyluo1


是這樣的曾經愛過就是美好的回憶,明明沒有結果,就算見了多少次面最後還是要分開,所以見面變得絲毫沒有意義。如果見了還是要分開倒不如不見,免得再傷心一次。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啊。有的時候再見說了一萬回還是戀戀不捨,藕斷絲連。有的時候我們總以為還有下一次,就連再見都沒有說,便徹底消失在生活裡。有些人說再見不過是想多一次被挽留,可等到心涼了也沒有挽留,最後默默的轉身,不再回頭。

有多少愛可以重來,有多少愛都已成為往事。說再見不再見,再見也許太遙遠。既然決定分開,就沒有再見面的理由。就算再見一百次面還是改變不了結局。有些感情擁有時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之後才發現會痛不欲生,可是卻回不去了,所有所有的都已成為過去,再見的愛即便再回來也不是當初的模樣。想見又不能見的感覺肯定是痛苦的,但沒結果的事情為何還要執著,強求對哪一方都沒有好處。即便無法放下,但為了彼此的好,不聯繫不打擾就是對這段感情的尊重。

有些人兜兜轉轉分分合合還是會走到一起,有些人一轉身就是一輩子。緣分很奇妙,有時候你想要卻得不到,有時候你放棄了卻發現它又回來了。命運就是如此越想反抗越無能為力,只能坐等著它的安排。有些聯絡不如心底遠遠的問候,不打擾是最後的溫柔。各自安好,便不負遇見,也許這才是最好的結果,所以該放下的還是要放下吧!





跨洋時差五小時




隨風而逝乖乖娃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去求解,第一要看當初分手的原因,第二要看誰主動提出分手。不管是女方還是男方。有傷害大深而分手,這種情況一般都不會再去回憶過去,不願意去理會對方。如果只是工作和事業而覺得不合適分手的,而其中一方還深愛著她(他)但為了心愛的人幸福。只能在心裡默默祝福!


用戶張尚平


能放下不去打擾你的人,,可能只是喜歡吧唧談不上愛。相似的人只適合風花雪月,互補的人才能天長地久,既然能分手只是性格相似而已!



張無敵6


活在當下!最一個個好爸爸,



於哥記錄生活


分手後,任何一方、不聯繫,對方有對方的理由,一、是希望對方過得幸福,二、是對方己找到屬於他幸福的人,不管已前是什麼原因、什麼理由分手的,既然分手了,雙方微笑去面對,只要對方過得幸福,本人認為這就是真愛,愛就得做到大度,寬容,理解等等,緣分是天註定,別想太多,想多了人容易變老,或許分開了對雙方是一種解脫,時間長了,自已也會想通的。


用戶孫猴子


沒道理,真正愛一個人心中會不時得想起,哪怕不愛了。心中會想做不起來情人還可以做朋友,即使不會長聯繫,但也不會不聯繫。


佳006


絕大部分人是不善於表達自己的內心情感的人,會把自己認為的事情當成真的,比如“她(他)不愛我了,她(他)現在幸福了!”或者說是為了所謂的面子去壓抑自己的情感,不去求證事實,然後用成全去詮釋自己的愛!

其實仔細想想可以發現,他並不真正理解愛!愛是需要溝通,表達,愛自己才有能力愛別人!如果保持著愛前任的心,即使不打擾,仍然等於給著前任愛的壓力,幹著傷害現任的事,終是得不到愛的!如果對方無法挽留,不如放下,真心祝福,也許多年再見,一笑淡然!



卍靜聽風月卍


愛情是很難說清的事,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一個眼神都能透漏出愛意。真正相愛的人相愛時情真意切,情義綿延,既使分手了也會思念萬千,無法釋懷。不去打擾是一種理解,更是尊重。它體現了一個人的胸懷博大,也是無耐之舉;不去打擾也是一種祝福,“擾”會讓人寢食難安,愁容滿面,誰會讓心愛的人如此遭罪呢?愛情裡有句話是說“如果不愛,請別傷害”,對不愛的人人們是懶得傷害的,而對於真愛的人不去打擾才是難能可貴的,是對心愛的人最好的表達方式。無法放下就是還有牽掛,還在掂記著,還在抱有著幻想,也許不去打擾就是完美的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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