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對學生說“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人的錯,你還手是你的錯”,老師說的對嗎?

楊過150428541


關於這個問題真的很難有正確的答案,作為父母,我們不希望我們的孩子受到欺負,所以一聽說孩子被別人打了,就急得不行,早早的就告訴他,如果有人打你,那你就打過去,有的家長教孩子打回去還不算?甚至還自己親自動手打回去。

但這樣真的好嗎?

我舉一個親身經歷的例子:

大寶兩歲多的時候人,經常會打別的小孩子,我們就會很嚴厲地制止他,叫他不要打人,等他大了一點,知道了不能打人的道理,又變成了被人打了不還手,只知道哭了。

看到這種情況,我跟他爸真的是心疼的要死,然後毫不猶豫地告訴他說如果有人打你,那你就打回去。

可是這樣做的結果卻是,他現在經常用這樣的方式欺負小的,哪怕小寶有的時候明明是想要跟跟他玩兒,他卻理解成了是小寶要打他,直接一個巴掌就過去了,還義正言辭地說他只是打回去了。

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發覺當初教他打回去是有問題的。

然後我們又花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教他不要這樣,但顯然效果不大。

娃被人打了以後,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呢?

我認為遇到這種情況,作為家長,首先要弄清楚原因,問一下對方為什麼打人?是無緣無故呢,還是隻是想跟你玩,不知道該怎麼表達?

因為有的小孩子,他就是想要跟你玩,或者呢,他不懂得打人是不對的,你直接就打過去的話,只會造成更大的矛盾。

那難道就這樣讓他打嗎?當然不是,我們要告訴對方,他這樣做是不對的,並告訴你不喜歡這樣的方式。如果這樣說了沒有用,記住,一定要告訴老師或者家長,讓大人出面。

假如這個人還是會無緣無故地打人怎麼辦呢?這個時候,我不反對孩子直接打回去。

日本著名的企業家稻盛和夫說起他小時候被打的經歷,他有次被打了,他的媽媽就問他:你有沒有做錯事情?他回答說沒有,他媽媽就非常認真的告訴她,你既然沒有做錯事,那麼別人打你,那你就打回去。

我教孩子的一個原則是,我們不要去無緣無故地欺負別人,但也不能被別人欺負。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讀書旅行茶


這個老師是典型的奴性教育,這種教育方式教出來的會有血性男兒?再多的綿羊也不是狼的對手,長此以往,民族危矣!

孩子小的時候我經常教育他別在外頭惹事,但別人無緣無故打你那就必須打回去,你打不過告訴老爸,老爸給你找回來。男人要是連這點血性都沒有怎麼保護家庭,更別說保衛國家。兒子十歲的時候我送他到師兄弟的道場學跆拳道,一直練到黑帶四段,大二的時候去武警反恐部隊幹了幾年,前年退伍後繼續大學深造,我覺得蠻好。


亦農681007


我們小時候互相打鬧打架,今天打了明天好。父母一般不管,就算打得頭破血流雙方父母也不會吵架,首先都是罵自已的孩子,關懷對方的孩子,記得有一次對方用石子無意打破了我的頭,事後他家殺雞給我送來了兩個雞腿.我很高興,哈哈,童年的回憶很有味


天邊的綠洲1


作為一名從事多年班主任工作的我,對這句話予以肯定。這是所有班主任老師在處理同學之間矛盾糾紛的時候經常說的一句話,也會以此為準,處理糾紛。

首先,孩子是未成年人,心智發展還不成熟,並不具備很好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在遇到矛盾特別是打架這類特別嚴重的問題時,孩子往往缺乏正確和理智的判斷而而小錯釀成大錯。如果有一方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情就會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這就是老師為什麼"各打五十大板"的原因。

其次,是讓孩子學會處事。社會有三個教育人的地方,一是家庭,二是學校,三是監獄。作為家長和老師,要在孩子未成年時給予孩子正確的處事方式,遇棘手事一定要尋求大人和老師的幫助,不能"以暴制暴、以惡制惡"。否則就會出現"打贏了賠錢,打輸了住院;要不法庭上見"的悲劇。

再次,畢竟是同學。"同窗情"是最真誠、永久、單純、珍貴的情誼。孩子間的矛盾無非也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沒有解不開的疙瘩。今天的矛盾說不定正是若干年後相聚時津津樂道的趣聞。所以,我們也不要太過於糾結此事。


騎著蝸牛兒去旅行


關鍵咱們國家要好好把正當防衛好好解釋一下。不然以後中國人逆來順受的時候國家就。麻煩了。(毛澤東思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順水順風6218


老師說的很對。

以暴制暴不可取,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告訴老師或家長。重要的是教育打人者,開導被打者,避免未來再發生,而不是宣洩情緒,放縱暴力。

從小就要這樣教育孩子,長大之後少吃虧。很多人不知道,在社會上,不管是誰先動手,警察判定都是鬥毆,一律是行政拘留5-15天。動手和動口是本質區別,儘量不要逾越。

前段時間的新聞,一個女學生因為不讓座被老人在公交車上打,打臉,很重。女學生沒還手。老人打了幾下,突發心臟病倒地死了。很多人說死的好,我卻替那個女孩子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她還手,甚至只是推搡老人一把,絕對要上法院對峙了。

— — — — — — —分割線

既然大家都在討論,增加幾點見解。

1.正當防衛:法律界定是很嚴格的,必須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重點是制止!制止!制止!

2.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通常會被認定為互毆行為,鬥毆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意圖,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3.評論很多說要還手的,堅持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下手切記不要下狠手,否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4.法治社會,教育孩子要少點戾氣。


五百里之外w


老師這話也對也不對。

說對,是因為

1、如果每個孩子在被打的情況下果斷還手,只會造成衝突升級

他打你一拳,你踢他一腳,然後他找棍子,你搬凳子。且不說會不會波及周邊的同學的安全,也不說完成其他方面的損壞,只說這兩個孩子,年紀小,易衝動。真打起來,下手每個輕重,只憑著本能去發洩。

教室裡都是同齡孩子,誰能勸得了誰?等到老師知道,再趕到現場制止的時候,不一定發展到什麼樣子了!萬一因此出現群架或者更甚者出現傷亡怎麼辦?

更甚者,學生雙方家長約著打架的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所以,有一個孩子這個時候能夠退一步,就真的是海闊天空了!

說對,還因為

教師可以起到調停的作用,不會是小火苗發現壯大到無法撲滅的態勢。

學生打架,可能只是因為誰先罵了一句,推了一把,動了誰的橡皮等等一些瑣碎小事。但是往往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加理會,就會變成無法收拾的大事。

因此,老師教育孩子這樣做是對的。

~~~~~~~~~~~~~~~

說不對,是因為

如果有一個孩子經常是先動手的那個,被打的孩子也是經常不還手,而去報告給老師,那麼會助長首先打人孩子的氣焰,老師又不能用手,無非就是批評、寫檢查、叫家長三部曲。而被打的這個孩子會從剛開始聽老師話不還手,慢慢發展成不敢還手,最後可能發展成為自卑、怯懦。

別人打你,你不還手,可能在打人著看來,你是怕他的,所以會更加變本加厲。所以,孩子之間出現矛盾,一味忍讓不可取,該還手的時候必須還手。

~~~~~~~~~~~~~

那麼怎麼理解這句話呢?我的看法是:

第一次、第二次如果被打,首先報告老師,由老師處理!

如果不能杜絕,又有了第三次,第四次,就需要孩子自己動手,打到對方不敢打為止!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也應該傳遞給孩子的“我們不惹事,但是我們也不怕事。”

所以說,老師的這句話也對也不對,需要看老師說這話的時候是重複的第幾次!


芳菲fangfei2020


學校對這種打人的行為應該有明確的懲罰條例,而不是出現了打人事件老師、家長、學生隨意的處理。這就象大家所表述的一樣,似乎每個人的都有道理,但似乎都不解決問題。你讓自己的孩子打回去,他打的過人家嗎?打了人家後會不會招來更大的報復?甚至成為群毆事件?探討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學校是什麼?學校是公平公正安全乾淨保護學生學習的場所,因此學校對打人事件應該有清晰的明確的懲罰條例。一次打人犯戒批評指正,二次打人警告,三次停課反醒,五次回家反省一週,六次勸退。如果教委說不得勸退,教委就是混蛋。其實孩子之間特別是男孩子之間互相戳一把很正常,動不動就心裡障礙了,小時候沒打過架的男孩子長大了沒出息,但是要分清打架的性質。不能以強凌弱,不能持續欺弱霸氣橫行,不許用惡毒手段施加暴力,等等。有兩條戒律學校必須十分清楚。一,當一個孩子侵犯別人學習權力的時候,學校就有權剝奪你在校的權力。二,懲罰也是一種愛護


LLINNTT


整個社會都是這麼教育的,不是老師的問題


用戶7709871146154


老師肯定是對的!但老師最好率先垂範!比如家長去了,打老師,老師不當不還手,還給家長補誤工費等!那我就知道老師說的是對的!反之,那算他媽的什麼老師?打了再講道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