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战疫情,营口在行动

【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战疫情,营口在行动

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后,营口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后调整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和部署,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西市区司法局围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工作思想,将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参战,扎实作为,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强化法治宣传,做好舆情引导。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基层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积极推送官方权威防治知识,讲解政策法规,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你应该知道的99条科学信息”、“新型肺炎防控期间涉及的30个罪名”等信息,切实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刑法》等宣传力度。围绕“防控疫情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拒绝强制隔离甚至故意传播病毒该当何罪?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如何处理?”等群众急需了解的问题,编印了《疫情防控法律常识须知》,局党组书记李吉辰同志亲自带队,送到全区35个社区、村、设卡点,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遵规守法、科学应对,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完成疫情防控任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强化特殊人群监管,杜绝脱管漏管。区社矫中心全面部署,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到位,无空隙。为防止出现集聚性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停止集中教育,采用微信学习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疫情科学防控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既在家做好防护为疫情做贡献,又能提高思想认识更好回馈社会。同时,各基层司法所每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系统定位等方式进行信息化核查和监管,不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慰问,确保特殊时期不出现脱管、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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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司法局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坚持每天对89名社矫人员的点调和排查,定期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摸排,到目前为止,全区的社矫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没有失控失联的。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全体党员写决心书和请战书,全体党员表达了“只要组织需要,随时准备上一线、打头阵”的决心,并成立了以局长和书记为队长的司法局党员突击队,投入到入村排查等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为村里送去了口罩和宣传单,战斗在防控工作第一线。

积极开展疫情期间法律宣传。组织收集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法律知识,迅速收集整理了《新型肺炎防控期间涉及的30个罪名》在老边发V进行宣传,教育广大市民遵纪守法。为扩大宣传效果,与区新闻传媒中心共同录制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法律知识”小视频,由区司法局领导亲自讲解,让大家更加真切地了解到疫情期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为老边区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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