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之後,為什麼耐克沒有為科比或者詹姆斯創辦像AJ這樣的子品牌公司?

邕城小良


科比和詹姆斯是過去這20年,NBA最具影響力的球員,球迷最多的兩位球員。兩人的影響力甚至已經遠遠超越籃球這一層面。不過即便兩人成就很高,影響力極大,耐克沒有像喬丹那樣給他們一個屬於自己的球鞋品牌。主要原因就是,兩人的影響力還遠遠不及喬丹。

喬丹可以說是耐克的貴人。,也正是喬丹讓耐克起死回生。現在看來耐克已經是世界體育用品的巨頭,但是在80年代,他只是一家小公司。喬丹最初也想要簽約阿迪,但最終耐克用250萬美元天價,得到了喬丹。



耐克隨之為喬丹設立了自己名字命名的子品牌。隨後喬丹職業生涯取得巨大成功,證明了耐克選擇的正確。

喬丹進入聯盟就迅速打出成就,此後職業生涯取得兩次三連冠,拿到10次得分王,防守端也非常強悍。這讓喬丹成為了NBA的代名詞。在公牛生涯最後兩年,喬丹已經拿到3000萬的薪水,比當時絕大部分球隊總薪水還要高。在喬丹首次復出時,美國各大電視臺都打亂計劃,選擇直播喬丹復出,甚至有關喬丹的股票都大漲。可以說喬丹已經成為了美國的代名詞。當時喬丹一人帶來的商業收益,就超過了NBA聯盟其他所有球員的總和。


可以說即便沒有處在網絡時代,喬丹影響力也超過詹姆斯和科比。如果喬丹時代像現在這樣
有發達的互聯網,喬丹影響力會更加瘋狂。

即便在詹姆斯和科比的巔峰時刻,兩人球鞋的收益也遠不及退役的喬丹。所以兩人得不到喬丹的待遇,就可以理解了。


至誠體育


喬丹、科比、詹姆斯,前後腳的美職籃第一人,哥三幾乎都在某個時間節點代表了美職籃,這也讓哥三成為美職籃中最有商業價值的球員。SO,問題來了,為什麼在喬丹之後,耐克沒有為科比和詹姆斯創辦像AJ這樣的子品牌公司呢?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喬丹和AJ品牌

AJ系列的球鞋無疑是當下最火爆的球鞋系列,喬老爺子退役後每年還能從AJ拿到上億美元的銷售分成,讓人眼紅啊,要知道詹姆斯和科比就是巔峰時期,一年的收入也頂不上。不過,這事也羨慕不來,為什麼呢?當年喬丹和耐克簽約的時候,耐克只是一個瀕臨破產的公司。當年為了簽下喬丹,耐克給菜鳥喬丹開出了5年250萬美元的天價代言費用,可是這還是不足以完全吸引喬丹,所以耐克有開出了成立以喬丹名字命名的子公司,也就是AJ,而喬丹本人則能用永久性得到AJ的銷售分紅。

為什麼耐克沒有給詹姆斯或者科比創辦像AJ這樣的子品牌公司

在喬丹之後,科比和詹姆斯無疑是耐克旗下最重要的代言球星,兩人在美職籃也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績,為什麼耐克並沒有給詹姆斯或者科比如此的待遇呢?首先是喬丹和AJ是特定時間的產物,你去問問如今的耐克後悔不,必然是悔得腸子都青了,要知道這錢是要給到AJ這個牌子木有了,否則就是永久性。也正因為有了這個先例,耐克更加不可能貿然的開出喬老爺子這樣的待遇。

其次是科比和詹姆斯確實偉大,成就也不錯,但是哪怕是在他們生活在互聯網的時代,他們的影響力和關注力上面,依舊不如邁克爾喬丹。哪怕互聯網興起的時候喬丹已經不打球,可是你去網絡上查查,喬丹依舊是那個不可擊敗的籃球之神,他的名字依舊是最後銷售能力的保障,而這點是科比和詹姆斯永遠都追不上的。

喬丹只有一個,科比和詹姆斯在歷史的長河中還會出現,這就是兩者的區別,也是耐克為什麼會區別對待的原因。


東球弟


耐克公司也不會做賠本買賣,這一切還不是因為利益!

耐克公司當初瀕臨倒閉,哪有現在這麼風光,危難之際,他們抓住了出入茅廬的喬丹寫一根稻草,給他開了5年 250萬美元的合同。


並且,耐克給喬丹創辦了子品牌AJ系列,喬丹可以從耐克公司分紅,這可厲害了,現在耐克生意太好了,賺的錢不計其數,喬丹都是可以拿到分紅的。

要知道喬丹的名氣太厲害了,低谷的NBA都能被他拯救過來,可見喬丹的巨大影響力,耐克是沒有辦法才出此策略的。

同樣的,科比,詹姆斯是喬丹後各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們各自統治了自己的一個時代,那麼耐克怎麼不給他們創辦品牌哪?

還不是因為利益嘛!創辦品牌可是需要分紅的,耐克現在日進斗金,怎麼可能去給其他人分紅?

"控球之道":

喬丹的偉大就在此,他可以讓一個公司給他提供免費分紅,其他球員就不行,哪怕是詹姆斯和科比。當時耐克也是有眼光,萬一壓錯寶了就完了,幸虧喬丹不負眾望。

耐克雖然沒有給科比,詹姆斯創建自己的品牌,但是也是給他們提供了簽名鞋,這也不錯了。不過現在的耐克如日中天,他們不需要人挽救他們了,也不會有下一個喬丹了。


控球之王


要說籃球歷史上最好的球員。非邁克爾.喬丹莫屬,六座總冠軍獎盃,六座FMVP獎盃,五座MVP獎盃,奧運會冠軍等一系列榮譽,成為了全球無數籃球愛好者的偶像。要說體育界尤其是籃球界的最大商業公司非耐克莫屬,每年沒帶來幾十億的美金收入,喬丹與耐克的聯手也被傳為一段佳話。

眾所周知,耐克品牌下有一個專屬喬丹系列的AJ品牌,是耐克籃球圈的唯一的子公司,喬丹是他最好的代言人,系列產品非常火爆,郭艾倫還是他的亞洲區代言人,每年喬丹能夠從AJ系列中抽取獲得上億元的純利潤收入,耐克公司得益於喬丹的影響力,也賺了個盆滿缽足。



喬丹之後的科比和詹姆斯毫無疑問是影響力最強的兩個球員,兩人同樣也是耐克旗下的兩位頭牌球員。可喬丹畢竟是喬丹,只有他自己能夠享受到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耐克品牌系列子公司,詹姆斯和科比都沒有享受到這份榮譽。之所以如此,當然還是耐克方面的主要原因,誰也不想把給別人。

喬丹和耐克現在看起來都很風光,可當初他們兩個聯手是都是一副落魄的背景,喬丹那時被活塞連續打壓多年,沒有出頭之日,連一個冠軍都沒有拿到,當年的聯盟主題還是湖凱黑白雙雄爭霸。耐克當時在匡威和阿迪達斯的聯合打壓下,一直在破產的邊緣徘徊,喬丹與耐克的合作是雙方的一次豪賭,喬丹當時的條件就是擁有自己的品牌系列,這在當時乃至現在都很少,可耐克都快破產了,根本沒想那麼多,直接給了喬丹股權,事實證明兩人聯手是最好的結果,喬丹從那時候一步步稱王稱霸,耐克也逐漸成為全球性的大公司。
隨著耐克和喬丹的影響力逐漸增大,AJ系列越賣越火,喬丹的收成也是逐漸增多,雖說耐克總部根本不差錢,但看著每年有幾億美元流入喬丹的口袋,自己也是心疼不已,當時的決定也是迫不得已,肯定不會再給科比和詹姆斯那樣的待遇了。


AT籃球說


“賠本”的買賣誰玩做?耐克公司又不傻!

談及籃球領域影響力深遠的三個人,一定繞不開喬丹、科比、詹姆斯的名字。殊不知在這三人之中,只有喬老爺子讓耐克公司為菜鳥時期的自己送上5年250萬美元肥約的同時,還為其特例創辦的子品牌AJ系列。這樣一來,只要耐克公司不倒閉,AJ品牌還在,那麼喬丹就可以源源不斷地從中分紅獲取收益,這是一筆一本萬利的買賣!


那麼為何科比和詹姆斯都沒能夠享受到這種特殊的待遇呢?原因很簡單。當年耐克之所以簽下喬丹看中的就是他的名氣,而當時瀕臨破產的耐克也是死馬當活馬醫賭了一把,為喬丹送上子品牌公司的福利也是無可奈何的辦法,不然根本無法吸引到可以有更好選擇的喬丹。

如今的耐克品牌商如日中天,他們再也不用為了自家公司的生存而擔憂,反倒是有不少球星慕名願意加入耐克公司,彷彿穿著他們的運動裝備更是一種身份的象徵。針對科比和詹姆斯這樣的超級球星,耐克公司也只是給了他們各自的品牌聯名款待遇,也讓他們擁有自己的簽名鞋,甚至可以給出豐厚的簽約待遇,但就是不會為他們創建耐克的子品牌公司。


小錦鯉侃球:

喬丹之所以能夠得到耐克的特例授權子公司待遇,也是基於當時自身的處境原因。要是如今沒有瀕臨破產的耐克,也絕不會為喬丹提供這樣的特殊待遇,畢竟所有的合同都有期限,能夠用金錢當下滿足的情況,耐克公司絕不會讓任何一個運動員享受終生的股權分紅。這就是為何科比也好,詹姆斯也罷,都無法讓耐克再次破例的原因。對此你怎麼看?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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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鯉籃球


在喬丹之後,科比和詹姆斯無疑是耐克旗下最重要的代言球星,兩人在美職籃也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績,為什麼耐克並沒有給詹姆斯或者科比如此的待遇呢?首先是喬丹和AJ是特定時間的產物,你去問問如今的耐克後悔不,必然是悔得腸子都青了,要知道這錢是要給到AJ這個牌子木有了,否則就是永久性。也正因為有了這個先例,耐克更加不可能貿然的開出喬老爺子這樣的待遇。

其次是科比和詹姆斯確實偉大,成就也不錯,但是哪怕是在他們生活在互聯網的時代,他們的影響力和關注力上面,依舊不如邁克爾喬丹。哪怕互聯網興起的時候喬丹已經不打球,可是你去網絡上查查,喬丹依舊是那個不可擊敗的籃球之神,他的名字依舊是最後銷售能力的保障,而這點是科比和詹姆斯永遠都追不上的。

喬丹只有一個,科比和詹姆斯在歷史的長河中還會出現,這就是兩者的區別,也是耐克為什麼會區別對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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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創立和Jordan對等的子品牌等於自己和自己做對,其中一個的銷量肯定會被壓制或分流。另外對於一個子品牌的推廣運營是一筆巨大的投入,Jordan在那個年代就是NBA的代名詞,這些年庫裡杜蘭特詹姆斯的粉絲們互相黑得不可開交,沒有公認的聯盟第一人。

再說這些年Nike的政策就是讓這些粉絲們看到“你的偶像都在穿Jor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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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當年是瀕臨倒閉的品牌,正是因為簽約了喬丹之後,直接令整個公司起死回生,因為喬丹的影響力,耐克此後也和喬丹成立子公司AJ,直接和喬丹進行利潤分紅。

那麼為什麼耐克沒有和科比或者詹姆斯一起創造像AJ這樣的品牌呢?個人認為AJ的誕生也是有時代性的,科比和詹姆斯雖然籃球打得好,但是從影響力來說,還是沒有達到喬丹的高度。

喬丹的影響力足以撐起一個子品牌

在80-90年代時期,喬丹因為在NBA的出色表現以及把籃球直接演化為一項藝術的能力,吸引了一大批球迷成為了籃球愛好者,這種影響力是全世界範圍的,耐克慧眼識珠簽下了喬丹這個潛力股,最終在快要破產的邊緣瞬間回血,並且一躍成為了可以和阿迪媲美的品牌。

耐克為了褒獎喬丹,給了他一些股份,但是喬丹自然不會滿足於此,他後來和耐克聯手創立了自己的個人品牌AJ,而不僅僅是以耐克的商標來冠名,這樣的情況,等於喬丹在耐克擁有了更高的地位,而且在利益分配上佔據了更多的主動性,耐克因為喬丹的吸金能力自然也願意這麼做。

科比和詹姆斯已經撼動不了耐克

耐克進入21世紀之後已經是全球第一的運動品牌,這時候,他們簽下了幾乎任何體育領域的最大牌球星,比如網球的費德勒、足球的C羅還有籃球的科比以及詹姆斯,這些球星可以有自己的簽名鞋,但是絕對不會擁有屬於自己IP的商標和品牌。

因為一旦這麼做,就意味著耐克要和球員進行更大程度的分紅,現在耐克和詹姆斯簽訂了終身合同,金額高達10億,但這個金額和股票分紅相比依然是九牛一毛,而現在的科比和詹姆斯也撼動不了耐克的利益,畢竟現在的耐克已經是世界級的巨無霸,不是某一個球星可以影響到的。

總而言之,喬丹的時代還是還是屬於耐克發展的階段,他原本能產生的影響力可以直接觸動到耐克的利益,而現在的科比和詹姆斯沒有這種影響力,從而也能看出喬丹到底多麼偉大。


理性說籃球


喬丹和耐克其實是相互成就的典型商務案例,當年耐克都快破產了,孤注一擲找喬丹代言並要給喬丹弄自己的品牌,喬丹當時的第一選擇是匡威,但是誰能抵擋有自己牌子鞋子的誘惑?

接下來的故事大家就耳熟能詳了,喬丹成就了自己的籃球王朝而耐克從瀕臨破產變成了世界第一運動品牌。

而科比、詹姆斯我不能肯定他們簽約的時候會不會要求有自己的品牌鞋子,但耐克公司肯定不會同意這種請求,因為他們不再是當年的那個瀕臨破產的耐克了。


弓雖田豐


喬丹相當於耐克來說是雪中送炭。


而科比詹姆斯對耐克來說就是錦上添花!

錦上添花肯定無法和雪中送炭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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