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发布居家观察“五条禁令”强化内部疫情防控

近日,市委组织部机关纪委向部机关“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发布“五条禁令”。一是无非常特殊原因且未报告,禁止擅自离开广安;二是禁止下乡扰民,增加基层疫情防控压力;三是禁止擅自串门,参加各种聚集、聚会活动;四是禁止在每天报告健康状况中虚报、隐报、瞒报个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情况;五是禁止不服从居住小区、楼幢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五条禁令”中任何一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委组织部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部署和《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等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建立健康状况日报告、应急值守、居家观察、信息收集、定期消洒等系列内部管控制度,确保有序有效;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将疫情防控知识、工作要求等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强化防控意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精文简会要求,积极协调安装视频会议系统,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集和纸质文件传递,关闭机关食堂,在保证疫情防控等当前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将人员接触聚集和疫情感染风险降到最低。目前,市委组织部内部防控工作组织严密、有序开展,无一人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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