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辱罵防疫管理人員的行為將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

注意,注意,請注意!特別時期,不服從社會管理,衝撞、辱罵防疫管理人員的行為將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

一、道德風險。病毒威脅著中國人民乃至整個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大敵當前,你的蠻橫、你的任性只能彰顯你的你的無知,你的行為將會威脅國家安全,社會的安全以及其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民警果斷的制止和懲罰你的行為,將會贏得全社會的贊同和支持。特殊時期,刻意伸張你的個人權利和自由,你不但不會贏得任何同情,反而遭到嚴重的道德譴責。

二、法律風險。有的人可能會說:“腿長在我身上,去哪是我的自由,口罩在我手裡,戴不戴是我的權利,誰也無權干涉我的自由”。但《憲法》會告訴你:“一個人揮舞胳膊的自由止於別人鼻子的地方,你行動的自由止於國家、社會、集體和他人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大疫當前,你隨便行動的自由、你不帶口罩的權利將會威脅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所以你以上的權利和自由在特殊時期受到限制是符合《憲法》規定的。同時你拒絕履行防疫管理規定、衝撞或辱罵警察和防疫管理人員的行為輕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將面臨罰款和5至15天的拘留,重則觸犯刑法,將面臨:妨害公務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指控,最重可以判處死刑。

希望大家多奉勸朋友一句,莫因為無知、任性鋃鐺入獄,切莫身陷囹圄淚兩行!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管理、貢獻力量。中國人民有自信、有能力、有素質,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用最短的時間打贏消滅新冠狀病毒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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