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依法防控,對妨礙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零容忍”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當前,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黨全國人民正在全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依法防控。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執法司法力度,堅決防止疫情蔓延,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應對下,全市醫護人員和基層幹部衝在一線,社會各界貢獻力量奉獻愛心,疫情防控工作正按照統一部署有序展開。為防止疫情防控期間出現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散佈恐慌,暴力傷醫、擾亂秩序,故意隱瞞行蹤病情、不配合隔離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司法必須嚴之又嚴,對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依法嚴懲!

希望全市廣大市民朋友們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認真學習《刑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支持和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一、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個人有什麼義務?

(一)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二)發現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人或者疑似感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三)服從有關部門指揮和安排,配合政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二、對拒不配合強制隔離措施的人應當如何處理?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依法打擊進入車站、高速路口、超市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政府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

三、依法打擊以下妨礙疫情防治、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

(一)在接受醫護人員診治、服務時,對醫護人員“吐口水”、“猛咳”、“撕扯防護服”的行為;

(二)毆打傷害醫護人員,使用暴力、威脅擾亂醫療機構、隔離觀察點正常秩序,妨礙醫療救護、疫情防控正常開展的行為;

(三)在醫療機構起鬨鬧事、無事生非、隨意滋擾,造成醫療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四、依法打擊明知確診感染或者疑似感染,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或者從疫區返鄉隱瞞不報並與不特定群體密切接觸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五、依法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藥品和口罩、防護服、消毒藥水等防疫物資,或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六、依法打擊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的行為。

市民朋友們,此刻,防控疫情的形勢依然嚴峻。希望大家保持對自然、對法律、對規則的敬畏之心,積極響應黨委政府的各項倡議,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上下一心、眾志成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這場攻堅戰!

吉首市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吉首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吉首市法學會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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