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区、街道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物业、社区有必要存在吗?

孤岛为民


物业是最该取消的,社区主任应该通过全体居民选举产生,而不该是任命!


绍兴师爷53325676


提问者太无知,也太狂妄了!

世界上还没你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已经存在了。这二者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有了,比你父母的年龄都老。

至于物业公司,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和商品房小区一同出现的。

你少说了一个机构——业主委员会。因为与物业公司关系最直接的就是这个业主委员会。二者都是为了小区业主和房子而存在的。

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府机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负责社区居民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者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都有扶助、指导和监督职责,但并不是直接领导关系。

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前者的职责简单,只负责小区的公共财产管理。后者的职能复杂、庞大的多,主要是面向辖区居民的社会事务。


执中bj1


物业是为小区提供综合服务的公司,其性质为企业;

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常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街道是我国最基层一级行政机关,也就是最低一级政府,同级别的还有乡、镇。一般而言市辖区的下一级政府称为“街道办事处”,县的下一级政府称为“镇”或“乡”。

不论是物业还是社区,其主要功能就是管理和服务,所以存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体现在服务的相对缺失上,只要加以改进,且加强社区和物业之间的联动和协调,应该会发挥更好的服务作用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