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一樓,頂樓(六樓)樓頂漏雨,準備重新做防水,讓包括我的所有住戶攤錢請問合理嗎?

泰迪背影


大概看了一下有兩種聲音,一種是說住樓頂的自己應該承擔樓頂漏水維修費用,既然選擇頂樓就應該預料到漏水的風險,另一種聲音認為樓下所有住戶都應該承擔費用。這個問題和下水道堵了,一樓被淹,修下水道費用樓上住戶要不要出錢一個道理。這裡有一個界限,房屋自用部分維修,費用自己承擔,大家應該有共識,一樣,公共部分屬於所有業主,維修費用應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可能住中間樓層的業主要耍無賴了,反正樓上漏水,樓下堵都對我無影響,我不出錢又怎麼樣,現實中確有這樣的人。還有一種人更無恥,比如樓下堵了淹了自己家,要大家出錢維修管道,但樓上漏水他又覺得和他沒關係


理性思考客觀評論


我家就是那種老小區頂樓!外面下大雨屋裡下小雨!叫物管來維修天天推三阻四,讓整個單元樓的出錢修人家又不願意,還甩你一句誰叫你家住頂樓!氣不過最後沒辦法自己出了兩萬多重新做防水!樓頂上的太陽能最後被我全扔下樓了!沒幾天又都乖乖來找我商量太陽能的事!


品茗聞香334


我家就住頂樓,十年前修樓頂時,物業和小區裡熱心住戶張羅,從討論怎麼修,到買防水材料,找維修工,具體到挨家挨戶收錢,但就有那麼幾戶不交錢,理由樓頂與他們無關。大家也拿他們沒辦法,只能是哪戶不交錢由相應樓頂的住戶自己多掏錢,其中我家就是多掏錢的。今年暑假我家又修樓頂,老公沒找任何住戶,自己花錢修的,免得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玫瑰jj


非常合理,如果我在6樓,都不掏錢我也不修就一直流下去,可能我還會給加點水,1樓也一樣下水堵了,也要樓上掏錢一起疏通,都不掏錢我把我家出水口堵了,然後2樓返水,2樓繼續,到大家都沒法用好咯那就平攤這個費用,樓頂漏水肯定也是大家一起掏錢。


守望你守候幸福


買房的時候有個款叫房屋維修基金,說是如果樓體有問題,本樓業主同意使用,物業可以申請這個款對樓體進行維修。我住七樓頂,去年還是前年來著,物業給做的樓頂防水,外牆防水,因為是老樓,有的牆皮上有細紋,可能是會透寒,都沒收費,我家靠西山牆,有透寒的地方物業來人看了,但不是立刻給修的,好像是統一上報,然後這一片兒小區一起維修的,都是非封閉小區,是一個物業公司


鯉魚189099893


十年前我們就解決過這樣的問題,6樓的頂層,是整個樓的頂層,不是6樓人的頂層,它是一棟樓的整體,頂層漏水了,殃及的不是僅僅6樓人家,5、4、3、2、1都會涉及到。如果1樓的人認為和自己無關,不願意交錢維修,那麼,6樓的人就可以封鎖頂層,不讓你裝太陽能,一樓定期淘化糞池6樓也可以認為在你一樓位置,不用掏錢,這棟樓就無法正常管理,最後你這棟樓就就會無法管理而成為臭樓、髒樓住在這裡你會舒服嗎。所以我們業主團結一心,費用均攤,把自己的樓修理好。


柳聞英


我來認真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不知道向您收錢的是哪一方?6樓業主還是物業公司呢?

如果是6樓的業主,這是沒有道理的。房屋出現漏水,該維修的單位本來就是物業,所以,業主自己修是多餘的,而要向您要錢更加是不合理的。

如果是物業公司跟您要錢,同樣也是不合理的。以下我陳述幾點。

一、商品房都有保修期,保修期內開發公司應該全權負責維修

注意,這裡面的負責單位是:開發商。因為雖然房屋管理已經移交給了物業,但在保修期內,房子出現的質量問題,都應該由開發商負責維修,且不得收取費用。

這個保修期的時間,您得在您得購房合同內找一下,是多少年。而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最低的保修期是5年。

二、如果過了保修期,應該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

咱們買房的時候,都交過一筆錢,叫: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各地規定的不同,但大概在30-45元/㎡之間,有些地方還會高一點。

這個錢是用來幹嘛的?當房屋過了保修期,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已經沒有保修的責任了。那麼,這時候公共維修基金就派上用處了。

但關於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用,也是有法律規定的。必須滿足這個條件,才能動用維修基金。

2007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然而,《辦法》規定,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那麼,需要三分之二的建築面積和三分之二數量以上的業主,由誰負責聯繫、溝通說明此事呢?還是物業公司。這裡面不需要您挨家挨戶的跑,而應該是物業公司去聯絡。當條件滿足,則開始動用公共維修基金開始維修。

三、如果物業公司不配合,則可以請消協幫忙

不要小看消協,消協的作用非常大。消協不是行政機構,而是民政機構,所以裡面不會有太大的灰色成分在裡面,相反大部分地區的消協還是比較負責任的,只要說明情況,一般都會有專人負責為您排憂解難。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賣藝小青年


這個問題探討了多回;每次都是說這說那都有,好多都說自己的樓頂自己修,當然這個好理解:每個單元樓頂只兩家,所以……。但是樓頂真得應該歸頂樓嗎?那麼頂樓的地板也應該歸自己了?那他就可以在自己的地板上任意蹦跳了?每層都以此類推?當然不行,因為他的地板是你的樓頂、是共用的,你的樓頂是共用的那他的為何不是那?其實這個問題一直都有案可查、有明文規定:每幢樓房的牆體、樓頂為公用,維修費除房屋維修基金外公攤。有些樓頂住戶為了省些事、少生氣就自己承擔了。……


被彎月掛住的雲


這個樓頂看看是誰的樓頂,如果所有權歸頂樓所有,肯定就是頂樓自己出錢修理漏水問題,當然了,頂樓也有權管理和使用樓頂了。換句話說,一層不漏水,是因為二層防水做的好,二層不漏水是因為三層防水做的好,以此類推,都是上一層保護下一層,而一層什麼都沒有做,那麼,屋頂是不是應該由一次負責防水更合理呢。


蕭逸晨曦


如果不是因為個人裝修損壞而造成的漏,可以使用維修基金,這個不需要你們掏錢,我們小區之前是託管接手的物業來處理的,補好之後,在第二年的固定時間物業對全體業主公示平攤了各家各戶多少費用,這個你只需要去簽字就行了,因為費用直接從你買房辦完證下來的全程中所繳納的房租維修基金來扣的!電梯維修不包含在內[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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