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樂清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緊急通告(7號)》和《關於在全市範圍內限制車輛上路行駛的通告(8號)》規定,近日,樂清公安交警會同治安警力全面嚴查違反通告規定上路行駛的汽車、電動車等車輛和路面行人,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設卡檢查,加強車輛管控,對違反交通管制規定的,予以取證,實施勸阻、處罰,全力打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對違反交通管制規定、不聽勸阻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者將會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符合扣車、扣證條件的,一律扣留。
部分違反限行規定車輛曝光
樂清公安交警在此提醒:
請廣大市民嚴格按照市政府的通告要求
儘量不要外出
待在家裡就是對疫情防控最大的貢獻
為了那些日夜守護在防控一線的人員
也為了我們自身的安全
請多一點耐心、多一點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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