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当前我县疫情处于防控关键期,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城区人员流动,现就外出采买日常生活必需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加有效供给。县科经局督促城区开放的3家共18个经营网点做好群众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储备工作,确保物资安全充足,满足供应。

二、实行凭证采买。由凤山镇政府统一印制城区居民购物凭证,分黄蓝两种,上午9:00-13:00凭黄色购物凭证采购,下午13:00-17:00凭蓝色购物凭证采购。各社区负责做好购物凭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确保凭证发放到辖区每户家庭。城区各卡口和小区凭购物凭证放行,没有购物凭证或已有家庭成员登记领取购物凭证出行的,一律不得放行,对不听从、不服从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实施错峰购物。各商超营业时间调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原规定每户两天内一人一次购物调整为五天内每户一人一次购物,凭证到指定开放的商超采购生活必需品(含购置药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鼓励居民使用商超网购。商超企业集中安排专人送至小区固定地点,与购物住户联系对接采买物资。

四、严格外出对象。居家隔离人员不得外出购物,武汉、黄州返乡人员不得外出购物,65岁以上老人、12岁以下儿童不得外出购物。家庭成员均为不得外出对象的,小区范围内的物业公司必须提供代购服务。非居民小区或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或县直包保工作队须提供代购服务。

五、加强管控措施。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安排专人到各指定开放的商超门口进行值守,对居民购物凭证进行回收登记;同时协助各定点商超维护购物秩序和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发放相关工作。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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