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code>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牽動全國人民的心,影響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廣大人民群眾選擇閉關在家為奮戰在前線的醫護人員減輕壓力,更是期待這種病毒的防治藥物儘快研製。而一些不良商家卻藉此機會牟取不法利益,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造成了該藥物的哄搶,影響了社會的管理秩序。/<code> 


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中醫館借肺炎疫情虛假宣傳被處罰

近日,福州市一中醫館在其運營的公眾號發佈一篇名為《重大通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侵襲,99會員速來免費領取“防冠Ⅰ號”茶飲,可防可控》文章中提及該公司研製的茶飲對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具有可防可控的作用。後經相關部門實地調查,該文章編造虛假謊言,商家企圖售賣自家藥品,被立案調查。


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散佈謠言虛假宣傳可被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目前並沒有發現防治新型冠狀病毒的特效藥,商家如果利用<strong>公眾號、<strong>微博或者在<strong>線下虛假宣傳自己售賣的是特效藥,屬於散佈謠言,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應當被處罰。況且,現在疫情形勢如此嚴峻,散佈謠言行為很容易導致市民哄搶,擾亂社會秩序,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危害。


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虛假宣傳假藥可構成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諸如前述案例,商家<strong>以非法牟利為目的,明知其售賣的藥物不是特效藥且目前還未研製出特效藥,謊稱自己的藥物具有防治病毒的作用,對他人實施欺騙行為,一旦其售賣數額達到較大標準,符合了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構成詐騙罪。

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疫情雖險,但應保持信心

最高檢下發《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指出,鑑於當前特殊的疫情形勢檢察機關在辦案工作中應當堅持服從大局,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務,案件辦理既要嚴格依法又要嚴格落實隔離、防控的要求。


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最後提醒大家,目前疫情仍處於攻克的緊要關頭,還未有特效藥的出世,等到藥物真的研製出來也只會通過官方通道宣佈,切不可隨意聽信謠言。疫情雖可怕,但是有一線醫護人員為我們守護仍然可以戰勝!


(作者:白孟欣 工作單位: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貝貝律師團隊)


在網絡上虛假宣傳“特效藥”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被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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